韦彪
韦彪(1世纪—89年),字孟达,扶风郡平陵县(今陕西省咸阳市西北)人,中国东汉官员。
其高祖韦贤,汉宣帝时为丞相。祖父韦赏,汉哀帝时为大司马。韦彪孝行纯正,父母去世,伤心守丧三年,不出庐寝。服丧期满,瘦得不成样子,医疗了多年才治好。好学博闻,被时人誉为儒者之宗。建武末年,被推举为孝廉,任命为郎中。因病去职,回家教授学生。安贫乐道,淡泊功名,三辅的儒生无不仰慕。
汉明帝听说韦彪之名,永平六年(63年),召拜韦彪为谒者,赐给他车马衣服,三次升迁为魏郡太守。汉章帝即位,因病免官。征拜为左中郎将、长乐卫尉,多次陈说政术,以宽厚为建议。后来上疏请求退休,拜为奉车都尉,官秩为中二千石,受到恩宠赏赐,像皇帝的亲戚一样。
建初七年(82年),汉章帝西巡,以韦彪暂代太常,多次受到召见,问他三辅旧事,礼仪风俗。韦彪于是建言:“现在西巡旧都,应该追录汉高祖、汉宣帝时的功臣,褒显他们的功劳,记载他们的子孙世系。”汉章帝采纳。走到长安,于是诏命京兆尹、右扶风寻访萧何、霍光的后裔。当时霍光没有苗裔,只封萧何末孙萧熊为酂侯。建初二年,已封曹参的后人曹湛为平阳侯,所以这次不再封曹氏。于是厚赐韦彪钱财美食,让他回平陵上坟。回朝,拜为大鸿胪。
当时,议论政事的很多人说郡国贡举都不是依靠功勋,所以守职日益懈怠而政事荒疏,过错在州郡。汉章帝下诏把这件事交给公卿朝臣议论。韦彪上议:“陛下明诏,担忧百姓,垂恩选举,务得人才。国家以选拔贤才为要务,贤才应以孝行为第一。孔子说:‘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是以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大多数人才能和品行少有兼备,所以孟公绰能胜任赵氏、魏氏的家臣,不可以为滕国、薛国的大夫。忠孝之人,心地厚道;老练官吏,心地刻薄。三代的官员能正直处事,在于有办法能使他们得到磨炼。选士应该以才行为先,不可单纯看门第。最重要的是,在于选太守二千石。二千石贤德,贡举就得到人才了。”汉章帝采纳他的意见。
韦彪以为当世承继汉光武帝、汉明帝二帝吏治之后,以苛刻为能力,选置官职,不一定凭借才能,以当时盛夏寒冷的天象,上疏劝谏:“臣闻政化根本,是顺应阴阳。我见立夏以来,应热而冷,大概因为刑罚刻急,郡国不奉时令所导致。农民忙于农事而苛刻的官吏耽误农时,税赋应按常规调整而贪婪的官吏盘剥钱财,这是巨患。想要急百姓之务,应该先为其除患。天下关键,都在尚书,尚书的选用,怎可不重视?近来其中多有从郎官越级提拔升任尚书,虽然他们晓习文法,长于应对,小小聪明,多数没有大才能。应该选任历任州县长官有名望的人,虽然动作迟缓,常有不及,但一心向公,严守职责。应该以鉴啬夫应对敏捷为鉴,沉思绛侯周勃木讷之功。之前楚王刘英之狱大兴,所以设置令史来帮助郎官,其中多是小人,好为奸利。如今政令力求简明,令史可全部罢除。谏议之职,应用公直之士,多才忠诚,对朝政有助。现在有从试用的人中任为大夫。御史放外任,动辄任州郡太守。应当公正地选拔,以建议与政绩督责。二千石管理政事虽久,被吏民认为合适的,应该增秩重赏,不要随便调动。希望陛下留意。”奏上,汉章帝采纳。
元和二年(85年)春,汉章帝东巡,韦彪行司徒事随行。回京,因病请求退休,汉章帝派小黄门、太医问病,赐给他食物。韦彪病情加重。章和二年(88年)夏,汉章帝派谒者赐诏:“韦彪是将相的后裔,修身谨行,出自州里,在朝多年。身染重病,接连上书请求退职。年事已高,不可再加委任,怕职事繁琐,对身体更加有损。交上大鸿胪印绶。派太子舍人去中臧府,接受赐钱二十万。”永元元年(89年),韦彪卒,汉和帝下诏给尚书:“原大鸿胪韦彪,在位没有过错,正想继续任用,突然去世。其赐钱二十万,布百匹,谷三千斛。”
韦彪廉俭好施舍,把禄赐分给宗族,家无余财,著书十二篇,名为《韦卿子》。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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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后汉书·列传第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