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以诚(1538年—?),字立夫,直隶保定府定兴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韦以诚
大明山西按察司副使
籍贯直隶保定府定兴县
字号字立夫
出生嘉靖十七年(1538年)九月二十五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潘氏
出身
  • 隆庆二年戊辰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顺天府乡试第十四名举人。隆庆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会试第一百九十一名,三甲第五十三名进士[1][2]。初授巩县知县,累升户部郎中,万历十一年(1583年)闰二月升河南副使,三月调任山西冀北道副使,七月改阳和兵备道。

家族

曾祖韦福,仓大使;祖父韦思古;父韦儒,母蔺氏;继母王氏。永感下。兄以论、以诏[3]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隆庆二年戊辰科登科录》 
官衔
前任:
侯君震
明朝巩县知县
1572年-1574年
继任:
李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