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尸
鞭打人的尸体的刑罚
鞭尸是一项古老的戮尸行为,以侮辱死者为目的。
古代行为
周朝
由于楚平王枉杀了伍子胥的父亲伍奢、兄长伍尚,伍子胥曾经从墓中掘出楚平王的尸体并进行鞭打。[1]
清朝
康熙二年,董二酉曾参与庄廷鑨《明史》私修工作。案发时,已去世三年,尸体从棺材中挖出,肢解三十六块。其子董与沂年仅九岁,能诗文,被诛杀。
网路用语
在网路上,人们于事后将失败的预言、内容不当或谣言挖出来重复嘲笑、批评之举,亦被称为“鞭尸”,等同“揭伤疤”。 例:《天下足球》时不时都会将伊斯坦布尔奇迹播出,触及米兰球迷的伤心回忆,后来常常被称为:给米兰鞭尸。
主动去将旧的文章或贴子找出来重新刷新到首页(或列表顶部)引起注意的行为,称为“挖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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