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震
陆震(1462年—1519年),字汝亨,号鹤山,浙江承宣布政使司金华府兰谿县(今浙江省兰溪县)人,明朝政治人物,正德戊辰进士。正德末,官兵部车驾司员外郎,因谏武宗南巡遭廷杖身死。
陆震 | |
---|---|
大明兵部车驾司员外郎 | |
籍贯 |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金华府兰谿县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汝亨,号鹤山 |
谥号 | 忠定(安宗朝追谥) |
出生 | 天顺八年(1462年)十一月初七日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金华府兰谿县 |
逝世 | 正德十四年(1519年) 直隶顺天府 |
配偶 | 娶徐氏 |
出身 | |
|
生平
陆震早年受业于同县章懋,以学行知名。弘治二年(1489年)举己酉科浙江乡试,正德三年(1508年)登进士,授泰和县知县。当时刘瑾独揽朝政。因拖欠盐税督责县民偿还者牵连数百人,陆震极力向上陈述,得以免除。成镇守太监每年征收进贡的细葛布,陆震均减少数额。增建学校供诸生居住,捣毁过多的祠堂,祭祀有忠贞品操的人。定额外的钱粮税款,陆震调查后多达一万五千石。他还在县旁建造粮仓,储存粮食以备赈灾饥荒。他还亲自巡行乡间村落,鼓励农桑。他还制定防备盗贼的措施,并修砖城七里,外以土城十里包围。当时,朝廷派广西狼兵讨伐盗贼,所到之处均扰民不止。陆震告诉总督,命其不要任意停泊,官府准备粮草,按次序进食,士兵行进秩序井然。他还继监督搜捕永丰、新淦盗贼,因功受赏。巡抚、巡按御史纷纷举荐,被征召为兵部主事。泰和人建生祠奉敬他。他在兵部,主管各司奏章,并与宦官势力对抗,改任巡察紫荆关等地。后因进言都御史彭泽、副使胡世宁无罪,而得罪尚书王琼、陆完[1]。
孝贞皇后去世后,明武宗从宣府赶回。举办丧事数日后,又想北行。陆震向皇帝直接上疏称:
“ |
近来,上天不怜悯,威降大戚皇后去世。陛下您在外巡狩,人心惶惶。您独自骑马冒雪回宫,百官大臣莫不感慨悲怆,以为您从前糊涂现在终于圣明了。但是现在皇后正在停柩待葬之机,您又马上打算巡游,臣知您内心定有悲伤不安之感。但您即位已经十二年了,十为干得终点,十二是支的终点。当节候流转周回之时,也是培养善德除旧布新之时,您却在宣府营造行宫,放纵射猎,这是陛下感到恐惧的地方。古代人君喜好车马巡游的,虽然也有一些,但以外为主、以家为客,把天下兵器、赏罚大权交给他人,态度冷漠到任何事情于己无关,这是古今绝然没有的。臣俯首期望陛下完成丧制,彻底戒除放纵游乐[2]。 |
” |
奏疏没有得到武宗回应。但不久,陆震升任兵部武选员外郎。在明武宗南巡之争中,他与黄巩联名上疏劝阻武宗南巡,于是被打入诏狱。在狱中,他与黄巩研究《易经》的九卦,阐明忧患之道。一同被逮捕入狱的人都在处理后事,只有陆震一语不发。他被施杖刑,受了重伤,便写信给他的儿子们称:“我虽然死了,你等应当勤勉竭忠尽孝。我虽然笔记草乱,但是心神不乱。”随后去世。明世宗即位后,赠太常寺少卿,并赐予祭祀[3]。崇祯十七年(1644年),安宗朝廷追谥忠定[4]。
遗迹
身后
陆震等人在狱中关押时,江彬欲治其死,遂断绝了他们的饮食。陆震的小儿子陆体仁,时年十五岁,冒著风险,乔装为其他囚犯的亲属,将食物装入袋中送去。之后诏令录用陆震一子为官,各兄长均把此门荫让其给陆体仁,陆体仁官至漳州通判,有政绩。陆震之孙陆可教,由进士出身,官至南京礼部侍郎[5]。
家族
参考文献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89):陆震,字汝亨,兰谿人。受业同县章懋,以学行知名。正德三年进士。除泰和知县。时刘瑾擅政。以逋盐课责县民偿者连数百人,震力白之上官,得免。镇守中官岁征贡𫄨,为减其额。增筑学舍居诸生,毁淫祠祀忠节。浮粮累民,稽赋籍,得诡寄隐匿者万五千石以补之。建仓县左,储谷待振。亲行乡落,劝课农桑。立保伍法,使民备盗。甓城七里,外为土城十里周之。时发狼兵讨贼,所至扰民。震言于总督,令毋听檥舟,官具粮糗,以次续食,兵行肃然。督捕永丰、新淦贼,以功受赏。抚按交荐,征为兵部主事。泰和人生祠之。在部,主诸司章奏,与中人忤,改巡紫荆诸关。又以论都御史彭泽、副使胡世宁无罪,忤尚书王琼、陆完。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89):孝贞皇后崩,武宗至自宣府。既发丧数日,复欲北出。震抗疏曰:“日者,昊天不吊,威降大戚。车驾在狩,群情惶惶。陛下单骑冲雪还宫,百官有司莫不感怆,以为陛下前蔽而今明也。乃者梓宫在殡,遽拟游巡,臣知陛下之心必有戚然不安者,且陛下即位十有二年矣,十者干之终,十有二者支之终。当气运周会,正修德更新时,顾乃营宣府以为居,纵骑射以为乐,此臣所深惧也。古人君车马游畋之好,虽或有之,至若以外为主,以家为客,挈天下大器、赏罚大柄付之于人,漠然不关意念,此古今所绝无者。伏望勉终丧制,深戒盘游。”不报。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89):进武选员外郎。已,偕黄巩谏南巡,遂下诏狱。狱中与巩讲易九卦,明忧患之道。同系者率处分后事,震独无一言。既杖,创甚,作书与诸子,“吾虽死,汝等当勉为忠孝。吾笔乱,神不乱也”,遂卒。世宗立,赠太常少卿,予祭。
- ^ 《明季南略》:补予正德朝死谏诸臣谥:御史蒋钦谥“忠烈”,刑部员外陆震谥“忠定”,工部主事何遵谥“忠节”,刑部主事刘校谥“孝毅”,大理评事林公黼谥“忠恪”,行人孟阳谥“忠介”,李绍贤谥“忠端”,俞廷缵谥“忠愍”,李翰臣谥“忠毅”、詹轼谥“忠洁”、刘平甫谥“忠质”,给事中周玺谥“忠愍”、指挥张英谥“忠壮”。 “甲乙史”载:诸臣谥在九月二十日;内更有詹寅一人谥“忠宪”。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89):“方震等系狱,江彬必欲致之死,绝其饮食。震季子体仁,年十五,变服为他囚亲属,职纳橐𫗴焉。后有诏录一子官,诸兄让体仁,为漳州通判,有政声。孙可教,由进士历南京礼部侍郎。”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正德三年戊辰科进士登科录》
:
陆震 贯浙江金华府兰谿县民籍,国子生。治易经,字汝亨,行三十三,年四十五,十一月初七日生。曾祖子昭。祖宗南。父敬夫,遇例冠带。母陈氏;继母马氏。慈侍下。弟霖、需。娶徐氏。浙江乡试第六十九名,会试第二百五十四名。
- 章懋,《兵部车驾司员外郎鹤山陆公震墓志铭》,《国朝献征录》41卷,27-30
- 《兵部车驾清吏司员外郎鹤山陆公墓志铭》,《皇明名臣墓铭》2册,43-53
延伸阅读
[编]
- 《国朝献征录·卷之四十一》,出自焦竑《国朝献征录》
- 《明史卷一百八十九》,出自《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