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省设置法
防卫省设置法(日语:防衛省設置法/ぼうえいしょうせっちほう*/?,昭和29年法律第164号)是日本的一项法律。其规定防卫省的设置、任务及其职责事务。与同时期颁布的《自卫队法》一起被称为“防卫二法(日语:ぼうえいにほ)”。
防卫省设置法 | |
---|---|
日本法律 | |
正式名称 | 防卫省设置法 |
编号 | 昭和29年法律第164号 |
种类 | 行政组织法 |
效力 | 现行法 |
成立 | 1954年6月2日 |
公布 | 1954年6月9日 |
施行 | 1954年7月1日 |
所管 | (保安厅→)
(防卫厅→) 防卫省(长官官房→大臣官房) |
内容 | 防卫省的设立、组织,自卫官的编制等 |
相关 | 自卫队法 |
制定时题名 | 防卫厅设置法 |
链接 | e-Gov法令検索 |
国家公务员的编制根据《行政机关的职员的定员相关法律》、《行政机关职员定员令》(政令)及各省的定员规则(省令)来规定,防卫省职员(不包括自卫官)也在前述相关公务员定员法令中有所规定。而从国会对自卫队进行文官控制的角度来看,自卫官的定员数并非由政令或防卫省省令决定,而是在本法中第6条规定,使得国会能够直接参与其中。
概要
1954年(昭和29年)6月9日公布的《防卫厅设置法》于同年7月1日施行。[2]
2006年(平成18年)12月22日,公布了将防卫厅从内阁府外局升格为省的修正案,并更名为《防卫省设置法》,该修正案于2007年(平成19年)1月9日施行。[3]
在与前身《保安厅法》的关系中,本法并非采用“废止制定”方式,而是通过对《保安厅法》的“全部改正”方式制定的。因此在题名和目录之间有“《保安厅法》(昭和二十七年法律第二百六十五号)的全部改正(日语:保安庁法(昭和二十七年法律第二百六十五号)の全部を改正する)”的前言。
2006年(平成18年)11月30日,众议院本会议通过了修订《防卫厅设置法》等的修正案,并于同年12月15日由参议院本会议通过,以自民党、公明党、民主党、国民新党等多数赞成票通过成立(共产和社民两党反对)。2007年(平成19年)1月9日起更名为《防卫省设置法》。
2008年(平成20年),作为自卫队员削减计划的一环,提出了包括改编陆上自卫队生徒制度在内的法案,但在第169回国会中未能在参议院通过而被废案。在同年9月12日召集的第170回国会中该提案被再次提出。然而,由于福田康夫首相在9月1日表示辞职,导致法案的提交被大幅推迟,制度改革被延后。最终在第171回国会,于2009年(平成21年)5月27日的参议院本会议上通过。[4]
参考
- ^ 防衛省設置法 | e-Gov法令検索. elaws.e-gov.go.jp. [2024-07-22].
- ^ 法律第百六十四号(昭二九・六・九). www.shugiin.go.jp. [2024-07-22].
- ^ 防衛庁設置法等の一部を改正する法律. www.shugiin.go.jp. [2024-07-22].
- ^ 防衛省・自衛隊:国会提出法案(第169回~第180回国会). warp.da.ndl.go.jp. [2024-07-22] (日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