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宪
生平
成化二十年(1484年)甲辰科进士。授山东青州府推官,弘治七年(1494年)十二月实授湖广道监察御史,十二年(1499年)巡按山西,出为淮安府知府,改凤阳府知府,正德二年(1507年)正月升浙江按察司副使,五年(1510年)正月升浙江按察使,九月升浙江右布政使,六年(1511年)二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1],同年十二月因剿贼不力,逮下诏狱究问,七年(1512年)闰五月免罪复职,七月引病乞罢。九年(1514年)五月起复为宁夏巡抚,在花马池红儿山与蒙古交兵,五日间七次获胜。十一年(1516年)十二月升南京刑部右侍郎,十四年(1519年)六月改南京户部右侍郎,十五年(1520年)八月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督饷宣府,丁忧归。
嘉靖二年(1523年)正月起复为南京户部右侍郎,十一月升南京刑部尚书,三年(1524年)六月改任都察院左都御史,十月卒,享年六十一[2]。
参考
官衔 | ||
---|---|---|
前任: 俞谏 |
明朝左都御史 嘉靖三年甲申六月 - 十月 1524年 |
继任: 李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