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永銮
生平
弘治十七年(1504年)甲子科湖广乡试举人,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三甲第三十二名进士[1][2][3]。授贵溪县知县,以贤能,正德十四年(1519年)十一月擢授浙江道试监察御史[4],十五年十月实授,本年巡按直隶,嘉靖三年(1524年)巡按四川,历升福建按察司副使、江西布政司左参政,十二年(1533年)七月升河南按察使,十三年闰二月升四川布政使。
参考资料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正德九年甲戌科进士登科录》
- ^ 《贵溪县志》:范永銮,字汝和,号苏山,桂阳人。正德九年进士,任贵溪县。时刘瑾用事,岁派杂征。宸濠暴横,岁取茶牙,民苦之,永銮裁抑不畏强御。濬北乡河以兴水利,筑南乡陂以御水灾,以贤能擢监察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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