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家春
甘家春(1751年8月25日—1823年),字位超,号煦堂,四川省邻水县县东丰禾场老君山下人,甘家斌仲兄。
甘家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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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元氏县知县 | |
籍贯 | 四川省邻水县 |
字号 | 字位超,号煦堂 |
出生 | 乾隆十六年辛未七月初五日(1751年8月25日) |
配偶 | 冯氏(赠孺人)、石氏(封孺人) |
亲属 | 曾祖甘克颹,曾祖母王氏;祖甘存书(貤赠刑部奉天司主事加一级),祖母曾氏(貤赠宜人);;父甘道彻(貤赠刑部浙江司员外郎加一级);母廖氏(貤赠宜人)、周氏、陈氏;女甘氏[1]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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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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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甲寅科四川乡试第十四名举人,嘉庆元年(1796年)丙辰科会试第九十八名成贡士,嘉庆七年(1802年)壬戌科补殿试,中三甲进士,选用知县,分发直隶,次年补元氏县知县[2],莅任一年,治绩卓然,颂声不绝。嘉庆十年(1805年),县境内气候奇热,旱象严重,嘉禾荒歉,黎民饥馑,发仓廪贩济灾民, 活数千人。时书院废驰已久,捐清俸及馀蓄修葺,又延名师主讲.一时文教振兴,士风大变。县内又有第兄三人因争夺产业互相指控,历三十馀年未能妥善解决,以致引起弟兄间持械斗殴,几致人命,甘家春讯诘其事,首晓以大义,次以礼义和睦,立即裁定产业所属,弟兄三人交欢和睦。
嘉庆十四年六月任获鹿县知县[3];十六年 (1811年),清仁宗巡幸五台山,大吏以书札传示摊派差费,甘家春奉行节俭,丝毫不染,廉洁自持。十八年六月代理赞皇县知县[4]。
嘉庆十九年(1814年) 署武清县知县。嘉庆二十年至二十二年(1815年-1817年),武清县灾荒频频,甘家春全力赈济,士民感恩不止。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二月,因年岁已高,请归养,照准。道光二年(1822年)十二月卒于家,年七十二。著有《煦堂文稿》行于世。[5]
注释
- ^ “余扶南之妻甘氏,邻水人,进士甘家春之女,翰林甘家斌之侄女也,甘氏三十而寡,抚子抱负游庠,卒年六十岁”,《邛崃县志》卷三士女志八十一表
- ^ “又议覆直隶总督裘行简题元氏县知县员缺,请以候补知县甘家春补授一疏。奉谕旨:甘家春依议用,馀依议。”,《清仁宗起居注》卷十一嘉庆十一年三月
- ^ “知县:甘家春四川邻水县进士十四年六月任”,[光绪七年刻本]《获鹿县志》,俞锡纲修、曹鑅纂
- ^ “知县:甘家春四川邻水人进士十八年六月代理”,[光绪二年刊本 ]《赞皇县志》,杨泰亨修、赵万泰纂
- ^ 李朝正,《清代四川进士征略》,四川大学出版社,李朝正,1986.4,第27-28页
- ^ “武清侯煦堂公家传”,甘家斌,道光十五年《邻水县志》卷六艺文志,第十三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