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福征
生平
万历十年(1582年)壬午科浙江乡试举人,万历二十年(1583年)联捷壬辰科进士。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任嘉定县知县[1]。升刑部主事,降职为河间府教授。升南京刑部主事,官至南京刑部郎中。[2][3]
参考资料
- ^ 编纂委员会. 《上海旧政权建置志》. 上海: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 ^ 清光绪七年刻本《嘉定县志·卷十三》:王福征字星甫慈谿人万厯壬辰进士时漕粮改折虽厯数年尚须三岁一请福征谓邑不产米宜为久远计乃与邑人议请永折抚按具题报可遂为定制陞户部主事。
- ^ 清光绪二十五年刻本《慈谿县志·卷二十九》:王福征,字星甫,万历二十年进士。知嘉定县,修文庙,建思贤堂,疏县城内堑复顾泾巡司谯楼。升刑部主事,祀嘉定名宦 苏州府志。初嘉定漕米有以二石当一石者民困甚,万历十二年始征银,然岁岁须陈请惧一旦恩命中辍福征至集耆老谋之俾伏阙乞著为令报可。嘉定之民歌舞之 王锡爵撰嘉定永折漕粮碑记。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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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黄□□ |
嘉定县知县 1593年-1599年 |
继任: 韩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