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惟学(1538年—?),字习之,号复吾,江西南昌府南昌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熊惟学
大明应天府府尹
籍贯江西南昌府南昌县
出生嘉靖十七年戊戌三月初四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邓氏
出身
  • 隆庆元年丁卯科举人
  • 隆庆五年辛未科进士出身

生平

隆庆元年(1567年)丁卯科江西乡试第四十五名举人,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会试第四名,二甲第四十七名进士[1][2]。通政司观政,授工部主事,万历五年(1577年)历官工部员外郎、郎中,本年二月升广东佥事,八年正月升云南左参议,丁忧归。十二年三月起补陕西右参议,十三年十月升广西提学副使[3],十七年正月升广东布政司右参政,二十年升本省按察使,二十一年七月升广西右布政使,二十二年十月转左布政使,二十六年官至应天府府尹,二十八年回籍。

家族

曾祖熊兰,知府 赠中宪大夫;祖父熊木,府同知;父熊衷,母丁氏。慈侍下[4]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六十七》:万历十三年十月戊辰 升陕西参议熊惟学为广西提学副使,礼部员外郎孙成名为湖广提学佥事,河南副使刘中立为山西参政监解州东西两盐池。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隆庆五年辛未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