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郡,中国唐朝时设置的郡。
天宝元年(742年)改淄州置,治所在淄川县(即今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领四县:淄川县、长山县、高苑县、蒲台县。辖境相当今山东省邹平、高青、淄博及桓台、博兴部分地。下辖淄川县、长山县、高苑县、邹平县(今山东省邹平市孙镇)、济阳县(今山东省邹平市焦桥镇大城村)。乾元元年(758年),全国废郡改州,复改置为淄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