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金元(?—?),本籍福州闽县,清朝官员。
洪金元于道光三十年(1850年)上任淡水厅大甲中军守备,为台湾清治时期的地方官员,该官职主要从事大甲地区武职事务,品等不高,只为正七品以下,洪金元日后于咸丰十一年又再度回任斯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