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经济区

欧洲经济区英语European Economic Area缩写EEA)在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与欧盟(EU)达成协议后,于1994年1月1日生效,旨在让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的成员国,无需加入欧盟也能参与欧洲的单一市场

欧洲经济区由以下各国组成
 奥地利
 比利时
 保加利亚
 赛普勒斯
 捷克
 丹麦
 爱沙尼亚
 芬兰
 法国
 德国
 克罗地亚
 希腊
 匈牙利
 冰岛
 爱尔兰
 义大利
 列支敦斯登
 拉脱维亚
 立陶宛
 卢森堡
 马尔他
 荷兰
 挪威
 波兰
 葡萄牙
 罗马尼亚
 斯洛伐克
 斯洛维尼亚
 西班牙
 瑞典
  克罗埃西亚自2014年暂时适用协议
  瑞士未批准协议

成员

现时欧洲经济区成员为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四国中的冰岛列支顿士登挪威(瑞士除外),以及27个欧盟成员国。瑞士于1992年在公投中否决加入欧洲经济区。瑞士经由签署瑞士-欧盟双边协议参与欧洲单一市场。

参阅:欧盟扩大#西欧未加入欧盟的国家

欧洲经济区之权利与义务

欧洲经济区根据欧盟倡导的四大自由而建立:货物、人员、服务及资金可在欧洲经济区自由流动。欧洲经济区的非欧盟成员与欧盟成员国之间可以自由贸易,但必须遵守大部分欧盟法律。欧洲经济区的非欧盟成员在欧盟的决策过程中影响力不大。欧洲经济区的非欧盟成员成员无需承担欧盟相关的开支,但实际上会为欧洲的融合作出开支。[来源请求]

欧洲经济区之立法

欧洲经济区的非欧盟成员同意制定与欧盟相似的法律,包括社会政策、消费者保障、环境公司法统计。(第一支柱

欧洲经济区的三个非欧盟成员在欧洲议会欧盟理事会等欧盟机构中并无代表。

机构

欧洲经济区的非欧盟成员国与欧盟委员会组成联合委员会(EEA Joint Committee),功能是讨论如何将相关欧盟法律伸延至非欧盟成员国。而欧洲经济区会议(EEA Council)每年开会两次,检讨欧洲经济区成员间的整体关系。

欧洲经济区并无涵盖所有成员的常设机构,欧洲经济区的活动主要由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监察委员会英语EFTA Surveillance Authority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法院英语EFTA Court管理,两者相类于欧盟的欧盟委员会欧洲法院

参阅

外部链接

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