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淳
梅淳(1543年—1606年),字德涵,号凝初,直隶太平府当涂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梅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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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云南左布政使 | |
籍贯 | 直隶太平府当涂县 |
字号 | 字德涵,号凝初 |
出生 | 嘉靖癸卯十月十三日 |
逝世 | 万历丙午七月二十四日 |
配偶 | 娶杨氏,副室焦氏 |
亲属 | (子)继善、笃善、达善、好善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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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隆庆元年(1567年)丁卯科应天府乡试第八十六名举人。隆庆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三甲第二百五十九名进士[1][2]。授缙云县知县,调繁义乌县,万历五年(1577年)闰八月选授浙江道试御史,六年巡视卢沟桥,又巡视东西南三城,七年六月巡按广东,八年出为岳州府知府。升山西按察司副使,掌驿传道,十七年二月升陕西左参政,分守关内道,以父丧归。服除,起补山东管河参政,管理济宁河段,二十二年九月韩庄新河上成,增俸一级,赐金币。次年晋浙江按察使,二十六年五月升广东右布政使,二十七年二月升云南左布政使,后以母丧归,万历三十四年卒,享年六十四。[3]
家族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太平府志》:“淳号凝初,隆庆进士,授浙江缙云知县, 调义乌,行取御史,浙广巡方两差,多所建白。以纠劾 内有张江陵相国留意者,迁岳州知府,升山东济宁 道。时黄河奔决,韩庄渠溃,淳疏筑有功,蒙赐金帛,加 正治卿,实授云南左布政。莅任,库内馀银十万,淳清 理宿弊,毫无染指,发矿活穷民无算。开珠池,商人例” 有献珠者,淳却之。有清名。家居。著《毛诗合参》及《一鹤 斋文集》,行于世。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隆庆五年辛未科登科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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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张澜 |
明朝岳州府知府 万历八年任 |
继任: 王明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