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应奇(1602年12月17日—17世纪),平叔四川嘉定州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梁应奇
大明
籍贯四川嘉定州
字号字平叔
出生万历三十年壬寅十一月初五日(1602年12月17日)
逝世卒年不详
亲属曾祖梁准、祖梁廷辅、父梁守
出身
  • 天启元年辛酉科举人
  • 崇祯十三年庚辰科进士

生平

天启元年辛酉科第三十五名举人,崇祯十三年(1640年)庚辰科诗三房会试第244名进士,殿试三甲109名,工部观政,授宣城知县,修筑城渠,储备粮食准备荒年。

弘光时,历任工科兵科给事中,催收两广钱粮。隆武帝继位后,多次征战而缺乏粮饷,郑芝龙受命留在广东督饷,抓拿迟到或延误的十多人审问,也没有人和应,潮州知府杨球因此不敢进入广东;又命黄日焕检查农田,于是他请求在两项税款内预借一两银,又请求抚按以下都需捐助,解决库存银米,不足够则卖空衔官爵与伶人或杂役,狡猾者借机装显贵,欺负邻里[1]。晋江知县金允治到职审讯,诉讼双方自称官职,不服就在公堂上互相殴打,使得官吏人民骚动;加上连年饥荒,公东、福建盗贼横行,兵民争斗,受害者渴望清兵来到,因清兵迟迟未来,歌谣说“敌行如蟹”。不久,梁应奇转任吏科都给事中,监督两广粮饷,兵二部右侍郎方便行事,又上陈处置贪吏、革清隐匿、停收火耗、禁制牌票、阻止寄田、去除陪税六事。

福京沦陷,梁应奇回到四川,再到肇庆谒见永历帝永历四年(1650年)七月,朝廷任命他为兵部左侍郎,总督嘉定州眉州,八年(1654年)时兼任副都御史,总督五省军务,事败后隐居在绥阳终老[1][2][3][4]

参考文献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六十三·列传第三十九》:梁应奇,字平叔,嘉定州人。崇祯十三年进士。授宣城知县,大修城渠,积粟备荒。弘光初,历工、兵科给事中,催两广钱粮。绍宗立,军兴饷匮,郑芝龙命留广督饷,参迟误者数十人逮问,亦莫应。潮州知府杨球遂止粤界,不敢入。又命黄日焕察田,应奇请于两税内石预借银一两。又请令抚按下皆捐助,括库存银米未解者,不足则鬻官爵,下之倡优厮隶,尽列衣冠,无奉无衙,空衔而已。其黠者倩轩盖,拜官府,鞭挞里邻。
  2. ^ 《崇祯十三年庚辰科进士三代履历》:梁应奇,曾祖准;祖廷辅;父守。平叔,书二房,壬寅年十一月初五日生,嘉定州人,辛酉三十五名,会试二百四十四名,三甲一百九名。工部观政。
  3. ^ “梁应奇,字平叔,四川嘉定人,崇正庚辰进士,知宣城,勤干有馀力,修堰濬渠必亲验视,岁大旱,缟衣徒步,哭祷得雨如注,续苦蝗,日走四郊督捕,许以蝗易仓粟,复许代赎锾,蝗竟绝,又疫起,给医药,时方多故,诏所在储备改城增戍积谷缮械,实政可纪,擢刑科给事中,后兵乱城闭,卒赖其储积以固守云,有专祠一在府治北大街,一在养贤圩埂。”,[光绪]《宣城县志》
  4. ^ 钱海岳《南明史·卷六十三·列传第三十九》:晋江知县金允治莅讼,两造称职立语,不服则互殴于廷而不可制。官吏督征,闾里骚然,加以洊饥,粤、闽盗起,兵民所在𨷵哗。受害延颈清兵,谣曰“敌行如蟹”盖迟其来也。寻转吏科都给事中,擢督饷两广,户兵二部右侍郎,便宜行事。上袪衙蠹、清隐匿、革火耗、禁牌票、去飞诡、除陪税六事。福京亡,回蜀。再谒昭宗肇庆。永历四年七月,以兵部左侍郎总督嘉眉。八年,兼副都御史总督五省军务。事败,隐绥阳以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