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朗彦
林朗彦(英语:Ivan Lam Long-yin,1994年7月18日—),香港民运人士,祖籍广东江门市新会区,为学民思潮创办人之一,前香港众志主席,负责文宣设计,是参加埋单计数,撤回课程,占领政总的三子之一。他和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是汇基书院(东九龙)的同学。他的女友是曾为社运人士的黄莉莉[1]。
林朗彦 Ivan Lam Long-y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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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众志主席 | |
任期 2018年5月12日—2020年6月30日 | |
副主席 | 郑家朗 |
秘书长 | 黄之锋 |
前任 | 罗冠聪 |
继任 | 政党解散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英属香港 | 1994年7月18日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 |
政党 | 无党籍 |
其他政党 | 学民思潮(2011-2016) 香港众志(2016-2020) |
母校 | 汇基书院(东九龙)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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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迹
林朗彦联同黄之锋,锺晓晴等人于2011年5月29日创立“学民思潮”。林朗彦及后辞去召集人一职并退居幕后,减少发言,负责更多文宣及构思各类型的活动,召集人馀下黄一人。[2]林朗彦曾参与反国教占领政府总部绝食行动,连同黄莉莉及凯撒两人绝食超过30小时,要求政府撤回德育及国民教育科。[3]
2014年6月反新界东北拨款示威期间,包括林朗彦在内的13名示威者以竹枝及雨伞撬开立法会综合大楼大门、阻碍关门等被捕。2016年2月19日,他被裁定参与非法集结罪成立,被判120小时社会服务令,后来律政司不满刑期过轻,向高等法院上诉法庭申请复核刑期。2017年8月15日,法庭裁定律政司复核刑期得直,林朗彦被改判入狱13个月。[4]
林与众人均提出上诉至终审法院。2017年11月24日,林就反新界东北拨款示威案申请保释并获批准[1]。
2016年5月6日,林朗彦服刑期间失踪及不做服务令,被还押候讯[5]。
2018年3月19日,社民连主席吴文远等9人,于2016年年11月参加“反释法游行”后在中联办外与警方冲突,被控煽惑他人扰乱公众秩序及非法集结等7罪,控方成功申请加控3项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结的交替控罪,林朗彦承认参与非法集结罪。[6]
2019年3月13日,林朗彦、黄之锋等在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进行《逃犯条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与传媒交流时请愿,与警方发生冲突,之后两人召开记者会[7]。
2019年8月30日,林朗彦被控干犯“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名,指他涉嫌于6月21日包围警察总部[8]。但由于林朗彦已经于机场离港,而林本身并无任何担保在身,亦未有限制禁止他离港,裁判官表示林既没违反保释,又不知被控,控方应尊重被告[8]。9月3日,林朗彦回港入境时,在机场被海关带走,警方以“煽惑参与未经批准集结 ”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将其拘捕[9]。
2019年10月31日,林朗彦因“621”包围警总案,到长沙湾警署报到。期间林朗彦又因于3月15日闯入政府总部东翼大堂静坐及抗议,林朗彦被指推跌一名政总保安,被警方控以“普通袭击罪”并拘捕,后保释离开警署[10][11]。
2020年7月15日,裁判官就2019年3月15日林朗彦“普通袭击罪”审讯,在听毕保安的证供及观看现场闭路电视影片后,认为保安的证供不可信,亦与闭路电视影像不相符,有关片段也无法显示被告有任何袭击行为,在疑点利益归于被告下,裁定被告普通袭击罪名不成立。[12]
2020年11月23日,林朗彦就于6月21日包围警察总部案件,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一项“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裁判官将包括林在内的三人收押,押后至12月2日宣判。[13]12月2日,案件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王诗丽指包括林在内的三人“有预谋及积极参与”、“集结具规模”,对道路情况带来风险,判林朗彦监禁七个月,并拒绝上诉保释的申请。[14]
2021年4月12日,林朗彦刑满出狱。
2023年7月5日,林朗彦与李启靖等四名前香港众志骨干成员被警方逮捕。四人涉嫌营运“惩罚 Mee”社交平台,以资助早前被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以一百万港币悬赏通缉的罗冠聪。[15][16]
担任职位
参考资料
- ^ 1.0 1.1 隔着鐵窗淚眼相看 林朗彥與警察父親破冰. 苹果日报 (香港). 2017-11-25 [2017-1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09).
- ^ 学民思潮小军师 要退一步“修行” 林朗彦:担心行得太快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林朗彦退居幕后
- ^ 學民3子絕食 要求撤國教. [2013-07-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9-27).
- ^ 【衝擊立會案】上訴庭准許加刑 12被告入獄13個月. 苹果日报. 2017-08-15 [2017-08-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16).
- ^ 學民前召集人林朗彥「玩失蹤」不做服務令 還押候訊. 雅虎. 2016年5月6日 [2021年6月2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8月12日).
- ^ 反釋法遊行案 林朗彥及林淳軒承認部分控罪. 星岛日报. 2018-03-19.
- ^ 黃之鋒林朗彥假請願 真暴力推撞警員. 大公网. 2019-03-04 [2019-08-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24).
- ^ 8.0 8.1 林乐儿. 與周庭同獲保釋 須守宵禁令 林朗彥不在港未上庭. 香港01. 2019-08-30 [2019-08-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5).
- ^ 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回港入境被捕. [2019-09-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8).
- ^ 【逃犯條例】眾志主席再被捕 因「315」突襲政總被控普通襲擊罪. 香港01. 2019-10-31 [2019-11-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3).
- ^ 涉3.15闖政總推跌保安 眾志主席林朗彥被控普通襲擊. 明报. 2019-10-31 [2019-11-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01).
- ^ 林朗彥涉襲政總保安 受審後獲判無罪. [2020-1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3).
- ^ 周庭、黃之鋒、林朗彥就香港「反送中」非法集結案認罪被判收押會帶來什麼影響?. [2020-1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06).
- ^ 包圍警總遭判囚 7 至 13.5 個月 黃之鋒高喊「會撐住」 周庭抱頭痛哭 林朗彥平靜. 立场新闻. 2020-12-02 [2020-12-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6).
- ^ 國安處拘4男包括林朗彥 檢「mee懲罰師」橫額直幡 指收取資金支援海外人士危害國安. 明报新闻网. 2023-07-05 [2023-07-05].
- ^ 國安處拘捕前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等4人 涉於網購平台「懲罰mee」支援8名海外通緝犯. 星岛头条. 2023-07-05 [2023-07-05].
外部链接
政党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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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罗冠聪 |
香港众志主席 2018年5月12日-2020年6月30日 |
(组织正式宣布解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