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河口地震遗址
东河口地震遗址位于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2008年。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
东河口地震遗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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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 |
时代 | 2008年 |
编号 | 418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东河口地震遗址位于广元市青川县中西部红光乡东河口村。2008年5月12日汶川特大地震致使青川县中西部红光乡东河与青竹江交汇处的东河口村山河巨变,地表破裂错距达2米,地震造成多处山体整体崩塌或滑坡、塌方、泥石流、地陷,整个区域山河改观,地震烈度达到10度,掩埋群众780馀人。山体运动造成的滑坡和泥石流形成了石板沟、东河口、红石河等36个形态各异的理塞湖。东河口地震遗址从关庄镇沿青竹江经红光乡东河口、石板沟至前进乡黑家,沿红石河经红光乡东河口、石坝乡、董家至马公乡窝前,呈“Y”型布局,集中连片近50平方公里,合五个乡镇。是“512”汶川大地震中地质破坏形态丰富、体量巨大、堪塞湖集中、伤亡最为惨重的地震遗址群,是汶川地震中最为复杂的地震表现形式,是研究地震类型和科考的重要基地[1][2]。
注释
-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