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陈玉
生平
童年时与许初鸣,曾其宗同上书江太守,陈利弊革时政,号称“河上三奇”。邹元标,罗大纮见而异之。崇祯七年至十四年任浙江嘉兴府嘉善县知县,兴利除弊,捐俸禄建鹤湖书院,功绩卓著;授仪制司主事,有“儒林循吏”之誉。十五年升任浙江道监察御史,不避权贵。[2]
李陈玉撰有《退思堂集》,为在崇祯七年至十四年任浙江嘉兴府嘉善县知县时所审案件,卷1-3收有判387件。撰有《易论》二十一篇;还有为《楚辞》作注的《楚辞笺注》等书籍。
参考文献
- ^ 嘉兴名人 详细介绍 - 李陈玉. 2012-05-02. 嘉兴古代名人. [2014-0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4-06).
- ^ 《崇祯七年甲戌进士三代履历》:李陈玉,兼菴,易一房,己酉年正月初五日生。吉水人,甲子八名,会一百二十二名,三甲七十七名。工部政,授加善知县,辛巳升仪制司主事,壬午考选浙江道御史。曾祖闵寿。祖崔。父文封。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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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马成名 |
明朝嘉善县知县 1634年-1641年 |
继任: 刘大启 |
前任: 郑逢玄 |
南明兵部尚书 1649年 |
继任: 黄公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