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兴(1931年12月—2021年9月25日),男,河北高阳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天津市政协副主席。[2][3]

李长兴
天津市政协副主席
任期
1993年6月—1998年5月
主席刘晋峰
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期
1985年10月—1992年9月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31年12月
河北省高阳县
逝世2021年9月25日(2021岁—09—25)(89岁)
天津市
民族汉族
政党中国共产党
经历

生平

1947年7月参加革命工作,195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长期在天津市税务局工作。1969年后,历任天津市财政局财税管理处办事组组长、工商组副组长、财政业务组副组长、企业处副处长、政治处主任。1979年12月后,历任天津市财政局副局长、局长。1985年10月至1992年9月,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993年6月至1998年5月,任政协天津市第九届委员会副主席。2004年11月离休。2021年9月25日17时58分在天津逝世[4]

参考资料

  1. ^ 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 (编). 天津通志: 财税志. 天津: 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1996: 99. ISBN 9787805635873. 
  2. ^ 何虎生, 李耀东, 向常福主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官志. 北京: 中国社会出版社. 2003. ISBN 9787800883934. 
  3. ^ 于俊道 (编). 中国共产党名人录. 成都: 四川人民出版社. 1997: 613. ISBN 7220027621. 
  4. ^ 李长兴同志生平. 今晚报. 2021-09-28 [2022-09-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前任:
王兴中
天津市财政局局长
1983年5月-1985年11月
继任:
岳树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