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馥(1635年—1699年),字湘北,号容斋,江南合肥人,清朝政治人物,仕顺治康熙年间。

生平

李天馥生于合肥。自幼聪颖,七岁能诗。顺治十四年(1657年)中举人,次年联捷进士,入选庶吉士散馆后授职检讨丁忧归里,服阙后仍任检讨。康熙十一年(1672年)升国子监司业,后充经筵讲官,历任内阁学士、户部左侍郞、吏部左侍郎。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任工部尚书,同年调刑部尚书,转兵部尚书吏部尚书。封武英殿大学士。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生母瞿太夫人逝世,丁忧回乡。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服阙,被召还入阁。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卒,谥文定。《清史稿》有传。[1]

家族

祖父系合肥人,父亲入籍河南永城

李孚青,以进士任翰林院编修。因父丧归里后,不再出仕。

遗迹

李天馥性情至孝。其为母守丧处“孝子墩古墓”(在长丰县)为安徽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著作

李天馥擅诗文,著有《容斋千首诗》[2]


参考文献

  1. ^ 《清史稿·卷267·列传五十四》:李天馥,字湘北,河南永城人。先世在明初以军功得世袭庐州卫指挥佥事,家合肥。有族子占永城卫籍,天馥以其籍举乡试。顺治十五年,成进士,选庶吉士,授检讨。博闻约取,究心经世之学,名藉甚。累擢内阁学士,充经筵讲官。每侍直,有所见,悉陈无隐,圣祖器之,康熙十九年夏,旱,命偕大学士明珠会三法司虑囚,有矜疑者,悉从末减。寻擢户部侍郎,调吏部。杜绝苞苴,严峻一无所私,铨政称平。二十七年,迁工部尚书。河道总督靳辅议筑高家堰重堤,束水出清口,停濬海口;于成龙主疏濬下河。上召二人诣京师入对,仍各持一说,下廷臣详议,天馥谓下河海口当濬,高家堰重堤宜停筑,上然之。历刑、兵、吏诸部。
    三十一年,拜武英殿大学士。上曰:“机务重任,不可用喜事人。天馥老成清慎,学行俱优,朕知其必不生事。”三十二年,以母忧回籍,上赐“贞松”榜御书,勉以儒者之学;复谓:“天馥侍朕三十馀年,未尝有失。三年易过,命悬缺以待。”三十四年,服将阕,起故官,入阁视事。上亲征厄鲁特,平定朔漠,兵革甫息,天馥务以清静和平,与民休息。尝谓:“变法不如守法。奉行成宪,不失尺寸,乃所以报也。”三十八年,卒,谥文定。
    天馥在位,留意人才,尝应诏举彭鹏、陆陇其、邵嗣尧,卒为名臣。为学士时,冬月虑囚,有知县李方广坐当死,天馥言其有才,得缓决,寻以赦免。刑部囚多瘐毙,为庀屋材,多为之所,别罪之轻重以居,活者尤众。事亲孝,居丧庐墓,有双白燕飞至,不去,人名其居为白燕庐。子孚青,进士,官编修。父丧归,不复出。
  2. ^ 容齋千首詩(清)李天馥. Library of Congress. 清光绪十二年(1886) [2024-04-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4-01). 

外部链接

官衔
前任:
张玉书
兵部汉尚书
康熙二十七年十二月己酉-康熙三十年六月乙卯
(1689年1月1日-1691年6月26日)
继任:
杜臻
前任:
张士甄
吏部汉尚书
康熙三十年六月乙卯-康熙三十一年十月庚辰
(1691年6月26日-1692年11月7日)
继任:
熊赐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