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叔春
生平
万历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应天乡试举人,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进士,除福州府推官,丁艰,起补台州府。入为刑部主事,任山西考试官[1],历员外郎、郎中,升归德府知府。值黄河决口,城郭倾圮,饥民数万,聚芦苇荡间剽掠。监司欲兴兵剿除,叔春固请解散之,皆感泣来归。又蠲逋责,给牛种,户口渐复。后论调归,起河南睢陈道按察副使,乞休,卒年七十八[2]。
家族
兄李伯春隆庆辛未进士。
参考资料
- 《竹冈李氏族谱》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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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刘日升 |
明朝福州府推官 万历十七年- |
继任: 施浚明 |
前任: 刘启元 |
明朝台州府推官 万历二十七年- |
继任: 罗士儒 贵州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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