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旸(1476年—1524年),伯时,号前溪,直隶仪真县(今江苏仪征)人,明朝政治人物、榜眼及第。

景旸
大明南京国子监司业
籍贯直隶仪真县
应天府上元县民籍
字号字伯时,号前溪
出生成化十二年(1476年)七月十六日
逝世嘉靖三年(1524年)
配偶娶杨氏
出身
  • 弘治十一年戊午科应天乡试第一百十七名
  • 正德三年戊辰科进士及第

生平

弘治十一年(1498年)乡试中举。正德三年(1508年)会试第三十四名,殿试第二名,授翰林院编修。此后出任北京国子监司业,因梁储举荐,担任左春坊左中允,官至南京国子监司业。其善于书法,与同乡蒋山卿、赵鹤、朱应登并称“江北四子”。正德十二年(1517年)因母丧丁忧致仕。嘉靖二年(1523年)除服后返途中得病去世。生前著有《前溪集》十四卷[1]

著作

《前溪集》十四卷。

家族

曾祖景福一。祖景成。父景宣,布政司照磨。母陆氏。慈侍下,弟晖、曜、曙。

参考文献

  1. ^ 景旸. 北京东城区图书馆. [September 12, 20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