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樟顺(1934年10月—2007年9月5日),男,浙江淳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国家地震局局长、党组书记[1]

生平

198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5年自南京大学地质系毕业后,分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部中南地质局实习,一年后入职地质部河南省地质局,历任技术员、普查组长、大队技术负责人、河南省地质局地矿处主任工程师、河南省地质勘探公司技术总负责人、河南省地质局副总工程师、副局长。1982年10月,调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科技司司长。1986年8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副部长、党组成员。1988年7月,任国家地震局局长,1990年1月兼任中共国家地震局党组书记。1992年3月起,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委员。此外还先后兼任中国地质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国地震学会会长、中国地质灾害学会副理事长。1995年9月,自国家地震局局长、党组书记职位上退下来后,继续担任全国政协委员,直到2004年10月退休[1][2]

2007年9月5日,方樟顺在北京病逝,享年72岁[1][2]

参考文献

  1. ^ 1.0 1.1 1.2 方樟顺同志遗体送别仪式在北京举行. 中国地震局. 2007-09-11. 
  2. ^ 2.0 2.1 方樟顺同志逝世. 搜狐. 2007-1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6-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前任:
安启元
国家地震局局长
1988年—1995年
继任:
陈章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