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
古董
文物一词,在中国最早是指礼乐制度。《左传·桓公二年》记载,“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以临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现今则将过去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价值的事物称为文物。对于文物的确切定义,现在学界还没有达成共识,但是几乎与古董同义,只是古董这个词的商业色彩比较浓厚。
历史
宋朝的帝王与平民多好文物,宋徽宗本人是艺术家,“效公麟之《考古》,作《宣和殿博古图》,凡所藏者,为大小礼器,则五百有已”[1]。周密称宋高宗“访求法书名画,不遗余力……展玩摹拓不少怠”[2]。米芾“精于鉴裁,遇古器物书画则极力求取必得乃已”。明代中叶以后赏玩之风大盛。高濂“遍好钟鼎卣彝,书画法帖,窑玉古玩,文房器具”[3]。沈德符《敝帚斋馀谈》写道:“玩好之物,以古为贵,惟本朝则不然。永乐之剔红,宣德之铜,成化之窑,其价遂与古敌……始于一二雅人,赏识摩挲,滥觞于江南好事之缙绅,波靡于新安耳食之大贾,曰千曰百,动辄倾囊相酬。”陈梦家与王世襄都喜爱收藏明式家具[4]。1966年,陈梦家自杀身亡,所藏明清家具悉数没收,后辗转被上海博物馆珍藏。王世襄后来还编著《明式家具珍赏》,扉页印有:“仅以此册纪念陈梦家先生”。
文物作用
文物价值
文物价值一般包括文物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和特殊的商品价值四类。[7]文物的价值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对于文物价值的认定是一个主观的过程。
文物分类
文物分类的标准有很多,例如:
- 按时间分类,即按照文物的制造年代分类,如一件瓷器可以按照这个标准被归入“清代文物”“封建时代文物”等
- 按质地分类,如可将文物分为“青铜器”“瓷器”“玉器”等
- 按来源分类,主要用于博物馆工作中,分为“出土文物”“征集文物”“收购文物”
- 按价值分类,是根据文物的重要和珍稀程度对文物进行的分类,如“受国家保护的文物”“国家一级文物”“馆藏二级文物”文物完整性也会列入其中
- 按社会属性分类,这一分类也是在文物学研究中最重要的一种分类法,文物是人类社会的产物,一件文物的社会属性也就对文物学研究中搞清楚一件文物所承载的历史价值,科技价值和艺术价值至关重要。例如将文物分为“礼器”“明器(冥器)”“实用品”“装饰品”“艺术品”“贵族物品”“皇室用品”“平民用品”等。
文物鉴别
文物鉴定是指对文物进行鉴定,选择标准器是最基本的方法。通过全面归纳总结标准器物特征,明确其时代特点和风格,从而来确定某件文物的时代,确定其价值。
文物管理
文物保护技术
注释
- ^ 《铁围山丛谈》卷四
- ^ 《齐东野语》卷六
- ^ 高濂《遵生八笺》
- ^ 2006年8月,陈子善在《文报告请示》副刊发表《陈梦家的遗文》记:“一次我好奇地扣问赵师长教师(赵萝蕤),陈梦家是国内数一数二的明式家具保藏家,有没有可能让我见识见识劫后幸存的陈梦家的珍藏?赵师长教师一听乐了,你坐的不就是明代的椅子吗?本来赵师长教师客堂和书房中的安排,差不多满是明式家具,我是有眼不识泰山,闹了笑话。”
- ^ 张岱:《陶庵梦忆》
- ^ 董其昌:《骨董十三说·八说》
- ^ 赵希鹄描述:“明窗净几,罗列布置,篆香居中,佳客玉立相映,时取古人妙迹,以观鸟篆蜗书,奇峰远水,摩挲钟鼎,如亲见商周。端砚涌崖泉,焦桐鸣玉佩,不知身居人世。所谓受用清福,孰有逾此乎?是境也,阆苑瑶池,未必是过。”(《〈洞天清录集〉序》)
延伸阅读
[编]
参看
例子
参考
外部链接
- 全国法规资料库-文化资产保存法(繁体中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简体中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简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