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于国(?—?),字忠甫浙江嘉兴府秀水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戚于国
大明陕西道监察御史
籍贯浙江嘉兴府秀水县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卒年不详
出身
  • 嘉靖二十八年己酉科举人
  • 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浙江乡试第八十二名举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中式壬戌科三甲第七十名进士[1][2]。授南昌知县,编徭视粮为准,民有均平之称。四十四年十一月擢授陕西道试监察御史。

家族

曾祖戚孟璘;祖父戚景昌;父戚煌,母颜氏;继母吴氏[3]

参考文献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登科录》 
官衔
前任:
张宪臣
明朝南昌县知县
1562年-1565年
继任:
严汝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