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弘章(?—?),江苏丹徒人,清朝官员。监生出身。

生平

张弘章于雍正九年(1731年)担任台湾府淡水补盗同知。是年,淡水补盗同知更名改制为淡水抚民同知,张弘章为改制后首任同知,并摄彰化县知县事。

参考文献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官衔
前任:
刘裕
台湾府淡水补盗同知
雍正九年(1731年)上任
继任:
-(更名改制)
前任:
-(更名改制)
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
雍正九年(1731年)上任
继任:
尹士俍
前任:
路以周
台湾府彰化县知县
雍正九年(1731年)摄
继任:
陈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