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室明器
居室明器是汉代乃至曹魏西晋流行的明器之一。汉代盛行著“以生事死”的观念,如王充《论衡.讥日篇》言:“推生事死,推人事鬼。见生人有饮食,死为鬼当能复饮食,感物思亲,故祭祀也。”[1]由于汉人相信人死后的生活会与在生时一样,为了让死者死后的生活能过得好一点,渐渐出现了模仿人生前所用的日常用品而制作的明器。所谓明器,是指“冥中所用之器也”[2]。明器只供丧葬,不能实用,故又有“人器实,鬼器虚”[3]之言。至于明器的种类繁多,主要可分为建筑物、交通工具、人型或动物型的公仔、日常用品和有特别意义的摆设。居室明器是模仿死者生前所居住的房屋而做的居室明器,这种明器又可分为三类。
单体房屋
这种房屋结构较为简单,屋的形状多为长方形,屋顶多为悬山式或囤顶,每个房间都开有方形、横长方形、圆形或三角形等样饰的窗子,应为普通百姓之居所。在古代,民舍居室多兼备生活、生产两种功能,既可满足居住的需要,又能从事纺织和饲养禽畜等生产活动。因此这类明器出土时,常常伴有磨房、厕所、猪圈等辅助建筑明器出土[4]。
楼院
顾名思义,楼院是以楼为主体建筑的院落形式。楼的高度约二至四层不等,多位于院落的中后部,而楼的旁边则有用墙围成方形小院。其屋顶多为四阿式设计,并以挑梁和斗拱承托,正脊中央有雀鸟等的花纹作装饰,以楼院设计的讲究程度来看,这可能是一些小地主的居所[5]。
多个单体建筑组合而成的建筑群
此类居室明器最为复杂,是由多个单体建筑组合而成的建筑群,四合院就是一个最明显的例子。以淮阳出土的西汉彩绘陶院落为例,该明器由院落和田园组成,院落为三进四合式,分为前院、中庭和后院[5]。前院正中有两扇大门,旁边有养马厩、田地。位于中庭的正房较为高大,两边设有厢房。至于后院有较为矮小的房屋,可能是佣人的房间。另外,院落内建有仓房、厨房、厕所、猪圈等设施,可谓五脏俱全。而中庭又设有一个舞台,上有六个伎乐俑正在表演。凡此种种,都足见此明器的拥有者必然是大地主或豪强。及至东汉中叶以后,土地兼并问题严重,豪强占地越来越多,生活也越来越奢华,他们所居住的房屋,就如《盐铁论.散不足》所言:“富者积土成山,列树成林,台榭连阁,集观增楼。中者祠堂屏阁,垣阙罘罳。”[6]而此时的居室明器自然也越来越复杂、华美。由此可见,汉代的居室明器可反映出死者生前的居住环境及其地位,对研究汉代各阶层的人的生活有一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