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省
历史
尚书省是三省六部制中央政权体系中的三省之一,主要负责执行已通过审查的诏令。除尚书省以外,还有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的中书省,以及审查诏令内容的门下省。其中,中书省和门下省分别为决策机构、审议机构,尚书省则为执行机构。尚书省长官称为尚书令,尚书仆射副之。尚书省下设左右丞,分管六部。
周代至秦朝
周代的司会相当于尚书[1];秦时,少府遣吏四人在殿中主法书,故谓之尚书[2]。
汉代至南北朝
汉承秦制。及汉武帝游宴后廷,始用宦者主中书,以司马迁为之。中间遂罢其官,以为中书之职。至汉成帝建始四年,罢中书宦者,又置尚书五人,一人为仆射,四人分为四曹。王莽篡位后,东汉光武帝为防臣下擅专,乃亲总吏职,将政务中枢由三公府移入宫中,而由尚书协助处理[3],自此政归台阁,尚书成为机衡之任。
东汉有尚书台,尚书令为主官一人。尚书仆射为副官一人,置六曹尚书治事,六曹分别为三公曹、吏部曹、民曹、主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曹。
魏、晋以后称尚书省,分为都省、尚书曹、郎曹三级。自魏晋置中书省,掌纳奏拟诏出令之政,职权过于尚书。
北魏分尚书为三十六曹;孝文帝改制后,以录尚书事为长官,令、仆射副之,置六尚书、二丞,权任颇重。
隋唐
隋文帝杨坚取代北周称帝,于开皇元年(581年)恢复了尚书省,使尚书省成为名副其实的全国最高行政机构。与中书省、门下省合称三省,而尚书省是全国行政的总汇机构,长官称尚书令。设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各设尚书为长官,后置侍郎为副长官,历代沿置。
唐沿隋制,曾改称文昌台、都台、中台,不久复旧称。唐代尚书省出居宫禁外,时号“南省”。
由于唐太宗在即位前曾担任尚书令这个职务,因此在唐朝此后的时期,这个官职非轻易授,而多以尚书仆射为尚书省长官。唯安史之乱后,郭子仪有大功于唐室,无官以宠之,遂授尚书令,且很快辞去。另唐朝末年,藩镇坐大,李茂贞曾为尚书令,朱温篡位前亦自称之。
不过,唐代三省制在建立不久就开始向二省、一省转变。这种变化的动因在于皇权对于相权的控制、以及提高行政效率。三省职能逐渐趋向混同合一。有宋一代,虽然三省名义始终存在,但是已经混同为一省。
金、元
金代海陵王于1156年废中书门下,只留下尚书省。这是中国制度史上一省制的正式确立。中书门下的存在,象征著三省互相制衡,皇帝尚未完全专权,海陵王的改革进一步提高皇帝权力,因为中书议政和门下封驳的作用已消失,尚书省只是执行皇帝命令而已[4]。“1156年的政治改革是金代力求建立中央集权的专制政体的顶点。”[5]
元代以中书省总领百官,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尚书省主要负责财政事务,且时置时废,门下省则不复置。明初沿袭元制,由中书省统六部,但1380年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自此,六部取代了三省六部之制。
尚书省演变
(周官) | 秦 | 前汉 | 后汉 | 魏 | 晋 | 隋(炀帝) | 唐(玄宗) | 宋 | 元 | 明 | 清 | 主要职务 |
---|---|---|---|---|---|---|---|---|---|---|---|---|
尚书令 | 尚书令 | 尚书令 | 尚书令 | 尚书令 | 尚书令 | 尚书令 | 左丞相 | [6] | [7] | 行政之实施。 | ||
(仆射) | 尚书仆射 | 尚书仆射 | 尚书左仆射 | 尚书仆射 | 尚书左仆射 | 右丞相 | 尚书左仆射 | |||||
尚书右仆射 | 尚书右仆射 | 尚书右仆射 | ||||||||||
(冢宰) | 长史[8] | (常侍曹) | 吏曹 | 吏部尚书 | 吏部尚书 | 吏部尚书 | 吏部尚书 | 吏部尚书 | 吏部尚书 | 吏部尚书 | 吏部尚书 | 官吏之任免与升迁。 |
(大司徒) | 司徒 | 民曹 | 度支尚书 | 度支尚书 | 民部尚书 | 户部尚书 | 户部尚书 | 户部尚书 | 户部尚书 | 户部尚书 | 民事、户籍、租税。 | |
(大宗伯) | 奉常 | 太常 | 客曹 (吏曹) |
客曹尚书 (祠部曹尚书) |
(田曹尚书) 祠部尚书 |
礼部尚书 | 礼部尚书 | 礼部尚书 | 礼部尚书 | 礼部尚书 | 礼部尚书 | 礼乐祭丧、外交、学校之职。 |
(大司马) | 司马 | (三公石) (二千石曹) |
三公石 二千石曹 |
五兵尚书 | 五兵尚书 | 兵部尚书 | 兵部尚书 | 兵部尚书 | 兵部尚书 | 兵部尚书 | 兵部尚书 | 军事、武官之职务。 |
(大司寇) | 司寇 | 廷尉 | 司隶校尉 | 刑部尚书 | 刑部尚书 | 刑部尚书 | 刑部尚书 | 刑部尚书 | 刑部尚书 | 刑罚、典狱。 | ||
(大司空) | 司空 | 少府 | 起部尚书 | 工部尚书 | 工部尚书 | 工部尚书 | 工部尚书 | 工部尚书 | 工部尚书 | 宫中之器物用度、水利工程。 |
其他地区
朝鲜半岛
高丽时代设置,尚书令为从一品,下设正二品左右仆射各一名,从二品知省事一名,正三品左右丞各一名,从五品左右司郎中各一名,正六品左右司员外郞各一名,从七品都事二名,吏属、主事共四名,令史六名,书令史六名,记官二十名,算士一名,直省二名。
参考文献
引用
来源
- 彭慧萍:《存世书画所钤尚书省印考》 [Analysis of the authenticity of the eight seals of “Department of State Affairs”], Wenwu [Cultural Relics], 11 (2008), 77-93.
- 彭慧萍:《尚书省印之研究回顾暨五项商榷》 [Unraveling the problems of the institutional history of “Department of State Affairs” and the official seal], Gugong Bowuyuan Yuankan 故宫博物院院刊 [Palace Museum Journal], 1 (2009), 4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