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由国子生中式四川乡试第七名举人,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会试第三百十三名,第三甲第六十三名进士。观都察院政,授石埭县、太湖县、鄞县知县,升刑部主事,员外郎,郎中。出为广平府知府,升河南副使[1]。
家族
参考资料
-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进士履历便览》:治《诗经》,年二十三岁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第三甲第六十三名进士。九月十七日生,行十五,曾祖唐邦显;祖唐渊;父唐公正;嫡母胡氏;生母吴氏。慈侍下,妻万氏。由国子生中式四川乡试第七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三百十三名。观都察院政,升刑部主事,员外郎,郎中。石埭县、太湖县知县,广平府知府,河南副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