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主义音乐

古典主义音乐指的是1750至1825年时期的欧洲主流音乐。海顿莫扎特贝多芬是古典主义音乐的杰出代表,由于他们都在维也纳度过自己的创作成熟时期,因而也称作“维也纳古典乐派”。也另有说法是1750至1820年[1]。古典时期的结束通常是以贝多芬第九号交响曲为分水岭。但在贝多芬第九号交响曲的古典时期特色已消失。

音乐创作

古典主义时期介于巴洛克时期和浪漫时期之间。古典主义时期的音乐比巴洛克音乐具有更轻盈、更清晰的质地,但对音乐形式的使用更加多样化,简单来说,就是任何给定音乐的节奏和组织。它主要是同音,在从属和弦伴奏上使用清晰的旋律线[2],但对位也并不意味着被遗忘,特别是在礼拜声乐和后来的世俗器乐中。它还利用了强调轻盈优雅的风格,取代了巴洛克式的庄严和令人印象深刻的宏伟。作品中的多样性和对比变得比以前更加明显,管弦乐队的规模、范围和力量也有所增加。

古典时期的音乐承继著巴洛克音乐的发展,是欧洲音乐史上的一种音乐风格或者一个时代。这个时代演变出现了多乐章的交响曲、独奏协奏曲弦乐四重奏、多乐章奏鸣曲等体裁。而奏鸣曲式回旋曲式成为古典时期和浪漫时期最常见的曲式,影响之深远直至20世纪。乐团编制比巴洛克时期增大,乐团由指挥带领逐渐变成一种常规。现代钢琴在古典时期出现,逐渐取代了大键琴的地位。

随著法国大革命对社会造成的冲击,作曲家的生计也受到影响,由最初依赖宫廷教会聘雇转变为独立的创作者。

主要作曲家

早期

中期

晚期

参考文献

  1. ^ Burton, Anthony. A Performer's Guide to the Music of the Classical Period. London: Associated Board of the Royal Schools of Music. 2002: 3. ISBN 978-1-86096-1939. 
  2. ^ Blume, Friedrich. Comprehensive Survey. New York: W. W. Norton. 1970.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