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双河农场
北京市双河农场,因音河、阿伦河两河流经而得名。位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境内,面积约380平方公里。人口1.1万人。面积57万亩,其中约52万亩在甘南县境内,4万余亩在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境内。地籍仍属于甘南县与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但土地使用权属于北京市人民政府,也是中国离母体最远的飞地(距离北京市的直线距离1060公里)。在北京市和齐齐哈尔市内分别设有农场办事处。在齐齐哈尔站设有铁路专用线。耕地40多万亩。近30个职工住区。下属20个生产队,10个企业,10个部室,共计40个单位。
北京市双河农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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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 全民所有制企业 |
机构代码 | 9123022572533354XG (查) |
成立 | 1956年5月 |
代表人物 | 曾浩 |
总部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境内 |
产业 | 农作物种植、销售,牲畜、家禽饲养。粮食收购、仓储,固定电信服务,增值电信服务。(仅限于分支机构经营),公路工程建筑、养护,设备租赁,林木育苗、食品销售,住宿服务,建筑用石料、石渣、砂的开采、加工、销售。 |
母公司 | 北京市劳动教养管理局 |
网站 | www |
历史
前身是1956年5月22日首批65人开始建设音河农场,隶属于黑龙江省公安厅嫩江分局。1956年6月10日,黑龙江省公安厅甘南开荒队成立。
中共建制初期,北京的监狱和劳教所人满为患,于是到黑龙江省开辟劳教飞地。最初的北京劳教所设在中苏边境的兴凯湖,后来中苏关系紧张,使边境地区动荡,迫使劳教所回迁北京。1964年9月音河农场由北京市公安局五处接收,改名为北京市地方国营音河农场。
1968年11月10日农场改编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第五十六团,来自上海、天津、哈尔滨、北京等地近8000名知青入场。此时农场归黑龙江省,与北京市的飞地关系暂告一段落。1969年6月,相邻的阿伦河畜牧场合并到五十六团。1975年12月,兵团撤销,农场下方地方,改名为黑龙江省双河农场,归属黑龙江国营农场总局嫩江农场管理局领导。
文革结束后,劳教制度恢复,在80年代严打的背景下,北京监狱再次人满为患,于是1981年10月双河农场收归北京市劳改工作管理局[1]。所有在编职工一律入警。然而此后农场甚至陷入收入连职工工资都无法支付的困境,一度导致生产停止。
2012年5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44号文件,“将双河农场交由首农集体经营管理,将双河地区发展纳入本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通过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和调整产业结构,强化科技支撑,创新经营机制,用3~5年的时间,使双河农场实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20万吨以上(比2010年增长50%);把双河农场建设成为本市重要的商品粮应急供应保障基地、绿色安全有机农产品生产和特供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基地;成为我市‘新型远郊区’。”此后,双河农场主要种植水稻、玉米和大豆[2]。
参见
- ^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我市接管黑龙江省双河农场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 1982-01-11 [2024-04-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4-22).
- ^ 从“飞地”到“宝地”的嬗变——首农食品集团北京双河农场转型升级纪实. 农民日报. 2019-08-21 [2024-04-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4-22).
- ^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2024年财政预算信息. 2024-02-29 [2024-04-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