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验是刑事诉讼上一种调查证据之方式,系指勘验人纯粹以五官去感知物的存在和状态的过程,例如检察官到犯罪现场单纯地看或听闻犯罪现场的状况。勘验通常会做成勘验笔录,在遇到一些难以扣押而于法院提出的证据时(例如体积过大或保存不易),通常也会以勘验笔录作为证据提出。

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