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青山 (1912年)
二二八事件
1947年3月初,台湾省专卖局台中分局长赵诚与秘书、总务课长共七人因听闻将有民众涌至台中分局抗议,于是携带短枪至台中市市长刘存忠住处躲避,民众因此涌至刘存忠住处进行抗议,当时专卖局科员刘青山朝民众开枪,导致台中农学院一名学生当场死亡,另有一人受伤,因此激起众怒,民众将刘青山拖出殴打以致重伤送医,而刘存忠亦受轻伤,其副官杨忠民也受伤。[1]
在蜀蓉居士《台中历险记》(出自台湾正义出版社:《台湾二二八事件亲历记》第119-123页,该出版社社长为警备总部参谋长柯远芬)中指出,“3月2日他被暴众猛击昏厥,送往医院,次日(3日)晚,流氓十馀人,冲入医院,割去病榻刘君之耳鼻,挖出双眼,再加猛击,始告毙命”。[1][2][3][4][5]
保密局台中组通讯员江海涛整之“台中二二八事变伤亡表”名册中,记载安徽籍死者刘青山曾在二二八事件时开枪打死民众,之后于3月7日下午4时45分死亡,死因为“打扑外伤脑出血”,并无提到“割去耳鼻、挖出双眼”,或民众冲到医院杀人等情事。[1][6][7]
台湾省专卖局的《专卖业务特刊》记载:“正拟冲进屋内时,分局刘青山挺身冲出,开枪拒阻,虽击伤暴徒数人,但青山已被殴重伤。……至刘青山初拘警察局,后送医院治疗,复被暴徒前往剜割耳鼻,致于死地,遗妻乙人”[8]:42-43
参考资料
- ^ 1.0 1.1 1.2 二二八遗址资料库,刘存忠宅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二二八事件纪念基金会
- ^ 杨天石. “二二八事件”的多重性质考析 (PDF). 北京日报. 2010-10-25: 20 [2010-11-0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0-11-05).
- ^ 李敖. 二二八不是外省人的原罪. 凤凰网. [2020-1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9).
- ^ 行政院二二八研究报告第307页
- ^ 国史馆二二八事年档案汇编第九册68-70页
- ^ 学者揭二二八最惨烈“外省人死伤”真相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风传媒,2020-03-09
- ^ 二二八事件辞典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第636页,张炎宪,国史馆,2008,"据官方所调查之台中市三二事件公教人员伤亡调查表,则载刘氏遭“打扑外伤脑出血”重伤,于3月7日下午病逝,未言及“割去耳鼻、挖出双眼”情事。"
- ^ 《专卖业务特刊》,台湾省专卖局业务委员会,台北,194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