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行素(1521年—?),字易甫,号得菴,直隶保定府安州高阳县(今河北省高阳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刘行素
大明贵州按察司副使
籍贯直隶保定府安州高阳县民籍
字号字易甫
出生辛巳年二月二十五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王氏
亲属(子)似鲸、似麟
出身
  • 嘉靖二十五年丙午科举人
  •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丙午科顺天府乡试第八十名举人,三十五年(1556年)丙辰科会试二百十五名,三甲第三名进士[1][2]。都察院观政,授中书舍人,三十八年九月考选南京浙江道试监察御史[3][4]。三十九年六月实授,四十一年二月升山西佥事,四十三年升河南参议,四十五年升副使。隆庆三年九月起调陕西副使,六年二月调贵州,整饬都清等处兵备。万历元年(1573年)归田。

家族

曾祖刘铭;祖父刘景祥,封刑部员外郎;父刘恩,曾任布政司左参议。母高氏(封宜人)[5]。弟行可、行简(生员)、行忠、行恕、行义。

参考文献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四百七十六》:嘉靖三十八年九月甲戌 选授中书舍人沈寅、陈所学,行人曾濂、赵灼、杨铨,推官江一川、王楷、马出图、周京,知县胡应嘉、乔光大、李琏、陈懋观、张鸣瑞、侯廷柱、曾廷芝、樊仿俱给事中:应嘉吏科,一川、光大、琏户科,濂礼科,懋观、鸣瑞、寅兵科,廷柱、楷、灼刑科,所学、廷芝、仿工科,铨南京吏科,出图南京户科,京南京礼科,中书舍人鲍承荫、张科、刘行素,行人温如璋、董学、马文健、耿定向、张胆、赵时齐,国子监学正王宗徐、□官、查光述、王得春、刘忠伊、袁淳、陈联芳、徐爌、陈旌,知县黄纪、潘清亶、巫继咸、祝干寿、王诤、蔡完、杨衍庆、陈纪、林润俱试监察御史:黄纪、承荫浙江道,清亶、光述江西道,如璋、得春福建道,继咸、学湖广道,干寿、诤山东道,志伊山西道,科、文健陕西道,淳广东道,联芳、完广西道,爌四川道,旌、定向、衍庆云南道,胆、陈纪贵州道,行素南京浙江道,时齐南京江西道,润南京山西道,宗徐南京贵州道。
  4. ^ 《山西通志·卷230》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