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桂(1486年—1552年),字子芳,号石门,湖广黄州府黄冈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刘桂
大明四川合州知州
籍贯湖广黄州府黄冈县军籍
出生成化丙午十月初五日
逝世嘉靖壬子年十一月十四日辰时
配偶娶汪氏,继娶周氏、留氏
出身
  • 正德十四年己卯科举人
  • 嘉靖二年癸未科进士

生平

治《礼记》,行二,由府学生中式己卯科(1519年)湖广乡试第五名举人,正德十五年(1520年)庚辰春榜会试第六十一名,未殿试,嘉靖二年(1523年)登癸未科第三甲第二十七名进士[1][2]。刑部观政,初任浙江海盐县知县,升四川合州知州。因考察赐冠带闲住。嘉靖三十一年卒,年六十七[3]

家族

曾祖刘全。祖父刘钺,义官。父刘伯洲,寿官。母王氏;继母蔡氏。慈侍下。兄棠、弟栋、朴、梁、桥、杏、材、果[4]。子文炳、文煜、文煇、文爚。

参考资料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进士奉训大夫四川合州知州刘公志石
    赐进士通议大夫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邑人贾启撰,甥生员萧芳顿首书丹
    公讳桂,字子芳,号石门,黄之旧族,成化丙午十月初五日午时生于伍重乡灵陂村,弘治戊午迁居慕义乡永宣村,正德己卯以礼经中湖广乡试第五名,中庚辰春榜第六十一名,闻亲竹径翁疾,告归奉养,寻值外艰。服阕,殿嘉靖癸未榜三甲第二十七名进士,试刑部事,初任浙江海盐县知县,升四川合州知州,因直戆,赐冠带闲住。复蒙诏取,以继母颓龄,闲心静居。壬子年十一月十四日辰时卒于正寝,享年六十有七。癸丑年九月二十六日卯时葬于此原,干山巽向。公娶汪氏,无嗣。娶周氏,生子文炳、文煜、文煇,皆补太学生。生女一,适太学生王同京。又娶留氏,生子文爚,尚在髫年。长孙应嘉、次孙应垣、应壁,皆可继公书香者。公之德行重乡评,公之文章传海内。予不敢揄扬,谨志其源,垂诸百世。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年癸未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