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

設計,啟動和運營新業務的過程

创业(英语:entrepreneurship)指开创新事业。近几年最常见形式是开创新商业(俗称创业公司)。尽管如此,这术语已被扩展到在社会和政治上的企业家活动。当企业家精神用来描述在公司或大型公司组织内部的活动[注 1],就称“新创事业”(intrapreneurship)[1]

根据全球企业家监测的企业家学者和创建者Paul Reynolds所述:“到目前,在美国所有工作的人在他们退休时,其中半数人可能有过一到多年自我雇佣的时段;四分之一人很可能从事于自我雇佣超过六年之久。在美国工人的职业规划中,开创一份新事业是很司空见惯的。”[2]

国家/地区

中国

  • 中国的新创企业统计中,大部分的新创事业度不过四年的风险期,据数据统计2017年度有150家新创企业倒闭。[3]

香港

开创新事业的常见方式分别有生意买卖及连锁加盟,有部份香港人会透过生意转让顾问[4]及特许加盟顾问寻找创业意见。

注释

  1. ^ 英文 enterprise 除可解作企业、公司,也有进取、冒险之意。

参考文献

  1. ^ Scott Andrew Shane. A General Theory of Entrepreneurship: the Individual-Opportunity Nexus. Edward Elgar Publishing. 2003. ISBN 1843769964. 
  2. ^ Paul D. Reynolds. Entrepreneurship in the United States: The Future Is Now. Springer. 2010. ISBN 1441942750. 
  3. ^ [1]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新创企业难捱过4年图╱本报资料照片 2017年10月15日 04:10 工商时报 赖莹绮
  4. ^ 香港创业顾问服务有限公司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2020年9月

参见

延伸读物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