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复纪念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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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复纪念亭,位于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越秀公园内,为纪念辛亥革命胜利及广州旅香港同胞捐款支持辛亥革命而建。是广州市的一个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类型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公布时间为1989年12月。
光复纪念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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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越秀区解放北路越秀公园内 |
坐标 | 23°08′25″N 113°15′35″E / 23.1404°N 113.2596°E |
分类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时代 | 1928 |
认定时间 | 1989年12月 |
历史
1911年10月,由孙中山所领导的武昌起义爆发后,广东各界人民立即响应,11月9日广东宣布独立;随后,各地民军纷纷起义,全省光复,成立了以胡汉民为都督的广东军政府。当时的广州义军云集,清吏宵遁,库藏如洗,饷粮告匮。参加军政府组织工作的香港同胞李煜堂、杨西岩、邓仲泽等30馀人,为筹募军政府经费,组成港侨筹饷局,筹得款项300馀万元,政府嘉之,乃于1929年在越秀山建光复纪念牌坊。
建筑
牌坊原以花岗石建造,四柱三间冲天式,正面刻胡汉民题之“光复纪念”匾额,左右刻李煜堂撰的《粤秀山纪念石坊跋语》;背后刻陈少白题的“革命之源”匾额,左右分刻古应芬题的“脱离专制”和杨西岩题的“实现共和” 匾额;两柱分刻“何时世界大同,宪法先从民主立;此日河山光复,义旗曾向港侨来”对联。
牌坊在日军入侵广州期间被破坏。抗战胜利后,1948年4月在原址重建纪念亭,钢筋混凝土结构,绿琉璃瓦四角攒尖顶。亭高7米多,长、阔各为3.5米,台基下四边各有梯级。将原牌坊残存胡汉民等题的匾额分嵌于亭的前额及左右两侧;亭后额另嵌石一方,外仿刻民族英雄岳飞手笔“还我河山”,内刻邓仲泽等人撰的《建造光复纪念亭梗概》。
相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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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面(实现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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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内石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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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内石刻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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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内石刻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