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做了

假如我做了:杀手的自白》(英语:If I Did It: Confessions of the Killer)为美式足球运动员O·J·辛普森所著,“假设”自己为当年哄动一时的杀妻案中杀害其前妻妮可·布朗·辛普森及其男友罗纳德·戈德曼英语Ronald Goldman的凶手。当年该案中辛普森被陪审团认定无罪,但被判须为死者家属负上民事赔偿(因刑事案定罪要求较民事案为高,故偶有被告刑事检控中被判无罪但须负上民事责任)。该书原定2006年11月首次发行虽被中止,但被重印并于2007年6月在互联网上流传。

假如我做了:杀手的自白
原名If I Did It: Confessions of the Killer
作者OJ·辛普森
巴勃罗·芬哈维斯(代笔)[1]

多明尼克·邓恩

戈德曼家族
语言英语
主题O·J·辛普森、谋杀、案例研究
故事背景地点加利福尼亚州 编辑维基数据
发行信息
出版机构波弗书局
(雷根书局/哈波柯林斯, 取消前)
出版时间2007年9月13日
出版地点纽约
媒介硬封面书
页数208页
系列作品
前作I Want to Tell You: My Response to Your Letters, Your Messages, Your Questions
规范控制
ISBN978-0-8253-0588-7

背景

O·J·辛普森(47岁)是前美式足球运动员明星,与前妻妮可·布朗·辛普森(34岁)有两个小孩,住在洛杉矶的高级住宅区,过著优闲的退休生活。辛普森有家暴前科,1992年两人因此分居。1994年6月12日晚,他的前妻与前去送失物的餐厅男服务生在自宅门前被杀,辛普森被认为有重大嫌疑。另一位死者罗纳德·戈德曼英语Ronald Goldman(25岁)是Mezzaluna餐厅的服务生,被杀时正要送还妮可家人遗留在餐厅的眼镜,两者之间并无性关系。犯罪现场并无任何现金珠宝遗失,辛普森的两个小孩仍在楼上房间熟睡。案发当晚辛普森有搭机前往芝加哥参加代言赫兹租车会议的不在场证明。6月16日辛普森还跟两个小孩与死者家属参加了妮可葬礼。整个辛普森案最戏剧性的一幕发生在6月17日,洛杉矶警察局对辛普森发布全面通缉,在超过20架新闻直升机与全美1亿5000万观众的关注下,辛普森与警察在高速公路展开时速只有35英里的慢速追逐。

案发现场遗留大量血迹与鞋印,一只皮手套与一顶毛帽,在毛帽中发现黑人的卷发,检方原本认为证据十足、自信满满一定能将凶手绳之以法,不过由于本案之戏剧性、轰动性与爆炸性、大众对本案的关注,案发现场遭到路人、记者与警察的不经意破坏、血液组织样本交给经验不足的检验团队而遭到交叉污染等一系列疏失、加上证人由于排山倒海的压力而证词反复,或只是想借此增加曝光度而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导致最后检方无法提出任何决定性证据来将嫌犯定罪。1995年的刑事审判,辛普森获判无罪。但在随后的民事审判败诉 (由于辛普森的家暴前科与戈德曼的非正常死亡),判赔死者罗纳德·戈德曼的家属约3300万美元,另外赔另一名死者妮可·布朗的家属约2500万美元(但后来两个家庭都没有收到赔偿金)。辛普森随后从加利福尼亚州避居佛罗里达州,在那里他还可以保护他剩下的房地产与退休金,并且逃避媒体的追逐与死者家属的纠缠。

《假如我做了》

2006年11月,轰动性报导作家茱狄丝·雷根 (Judith Regan) 宣布《假如我做了》即将出版,雷根是此书的出版者。她宣称此书是一本假设性的告白,描述辛普森可能怎样犯案。该书原定11月30日出版。辛普森本人从来没有承认犯案,但他坦承他从此书得到60-80万美元的版权款项,他说这是“血汗钱”,他这么做是为了他的小孩未来。

福克斯电视原定在11月27日和29日连续播出两集电视专访,由雷根对辛普森提问一些问题。在雷根的宣布后几个小时,福克斯宣布不会播放这两集节目。死者罗纳德的父亲弗雷德·戈德曼 (Fred Goldman) 出现在谈话节目赖瑞金现场,强烈要求民众全面抵制此书。另一名死者妮可的姐姐丹妮斯·布朗 (Denise Brown) 也出现在多个节目同声谴责,并要求社会大众不要购买此书让辛普森从中获利。两个愤慨的死者家庭成员指控福克斯电视重新揭开了这个旧伤口。其他社论也如排山倒海的同声谴责辛普森与雷根的作为。

在社会舆论的强大压力下,雷根被其老板—新闻集团鲁伯特·默多克开除,电视专访取消,已经印好的该书也被全部回收销毁。

《我做了:杀手的自白》

戈德曼和他的律师追踪辛普森所有可能的财政来源。2007年夏季,在美国破产法庭,戈德曼的律师宣称辛普森利用空壳公司从茱狄丝·雷根那里收取出版所得的款项。法官于是裁定戈德曼可以得到该书内容的权力。戈德曼的律师做了以下声明:罗纳德·戈德曼有限责任公司(Ron Goldman LLC,一个非营利组织)将拥有辛普森的名字、相片(签名照)、签名和故事等,来补偿过去可怕的判决。换句话说,大部份辛普森名下仅存的资产都将合法转移到已死的罗纳德·戈德曼名下。

2007年8月,有消息传出戈德曼将重新出版此书。2007年9月13日,戈德曼与她的女儿金出现在欧普拉·温芙瑞秀促销新书,与他们一起出现的还有该案前任检察官 Marcia Clark 和 Christopher Darden。丹妮斯·布朗拒绝和他们同台,她事先预录了一段影片,因为她认为这个促销行动是虚伪的。在欧普拉的节目上,戈德曼正式展示了新书,其内容不变,但书名改成《(假如)我做了:杀手的自白》,其中原本的“假如”仍然存在,但字体被缩小,颜色被淡化,以突显“我做了”;另外下面的标题又加了“杀手的自白”。

戈德曼认为这本书的内容就是辛普森本人的自白,这就是辛普森犯下谋杀罪的证据。他宣称这本书的一部份所得将归给罗纳德·戈德曼基金会。在欧普拉的节目上,戈德曼重申他的看法:“我们将会永远地追在辛普森后面,惩罚他的所作所为,来得到一小块正义。”

内容

据传闻,《假如我做了》手稿里第一部分详细地描写了辛普森和妮科尔早期的关系和他们的婚姻状况。据说手稿后半部详细地描叙犯案过程,就像辛普森真的做过一样。但是,辛普森的律师发言:“这只是交代他们死亡的一个章节,在我看来,这并不代表承认犯罪,这是虚构的。”[2] 在辛普森假设的剧本里,他有一个不情愿的共犯查理,查理要辛普森住手,但辛普森不听劝告。[3]

争议

戈德曼认为他的所作所为是正义的延伸。然而也有人认为其对辛普森几近抄家清算、败坏名誉的行为感到不妥。戈德曼对此书出版前后不一的态度也有争议。

注解

  1. ^ Murr, Andrew. A Friendly Ghost. Newsweek. 2008-03-03 [2008-03-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1-15). 
  2. ^ Associated Press. 辛普森的新書引起強大的怒氣. The Boston Globe. 2006-11-16 [2006-11-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 
  3. ^ 《犯罪的证据》,马克.米勒作,时代周刊出版。 2007-01-22. 48-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