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徒洗礼
信徒洗礼
起源
16世纪更正教改教家及其跟从者,有权威式(Magisterial)的宗教改革,及激进式的宗教改革两类。激进,是指回到源头。[1]激进宗教改革,包括了16世纪欧洲所有更正教基督徒都相信的国家与教会分离的原则、谴责在宗教事务上采取胁迫行为、否认婴儿洗礼,而钟情于信徒洗礼或圣灵的洗礼,并且强调圣灵的重生经验,超过在法理上的称义。[2]最有影响力的是重洗派,在那时拒绝为婴儿洗礼并为成人重新施浸,被视为异端和叛乱。重洗派自称,都有生命改变的归正经历,相信婴儿洗礼并非真正的洗礼,因为它发生于悔改和信心之前。他们宣扬在浸礼之前,要先悔改且有个人信心,于是天主教徒和更正教徒有数百人重新受浸。[3]布老若克是早期带著重洗信仰,沿阿尔卑斯山到达蒂罗尔的教区的传教士,他是第一个在1525年受洗的成年人。[4]而另一浸信会群体,于17世纪初在伦敦从一独立教会中产生。到1638年,许多会友已能接受信徒浸礼作为唯一组成新约教会的合法途径。[5]
意义
胡伯迈尔为重洗派编写了ㄧ套《基督徒教义问答》(A Christian Catechism),在这书中含三种浸礼:灵浸、水浸和血浸。灵浸就是圣灵透过神的道,对我们内部的光照。胡伯迈尔的神学表示,灵浸是悔改和相信,包括归正和重生。这是内心的浸礼,要先经历。水浸乃透过接受水礼,来表达他内心曾受过灵浸的外在与公开见证方式,并承认他的罪。这是新信徒进入教会的仪式,表示愿意终生为基督而活。”最后是血浸“每日禁戒肉体的私欲,直到去世为止”(成圣)”。水浸是第一与第三浸礼的桥梁。水浸是基督命令教会要作外在见证和誓言,也才能知道那些人是真信徒。[6] “重洗派”在宗教改革时期,为了重振教会因而不接受婴儿洗礼,主张只有相信真道、悔改、归正、重生的成年人才可受洗。他们反对婴儿洗礼是有效的。所有成员必须是信徒,成年人要确认信仰后再自愿受浸。在重洗派的观念中,有ㄧ个对教会的新概念,就在于生命的更新与基督的实践。教会的教友,要有真正生命的转变,有圣洁的生活和作门徒的身份。重洗派对教会的新概念,与改革家们所持定的不同。改革家们所持定的是中世纪主义的观念,乃以全民为教会教友,自生至死,他们都被律法或武力强迫,而成为教会教友。故此,重洗派坚决反对婴儿洗礼。因为,婴儿还无法明白也不能接受付托。只有成年人的洗礼,才能在生活上实践真正受托付的意义。[7]
目的
信徒洗礼在政教分离的情况下,能发挥最大的影响力;也能鼓励信徒忠于主耶稣的大使命,成为真正的门徒而跟随;更能保障教会的圣洁,因为会友都必须是真正悔改相信、归正、重生得救的基督徒,而不是从小接受婴儿洗礼,长大以后自以为是已经得救的基督徒,更不是因著国家教会的律法或武力强迫而受洗的。信徒洗礼也象征信徒与主基督联合,ㄧ生对祂的顺服,与教会元首基督与其他信徒的合一。[8]
参考书目
- ^ 奥尔森(Roger E. Olson); 吴瑞诚、徐成德译. 《神學的故事》 第一版. 台湾: 校园书房出版社. 2002年: 494.
- ^ 奥尔森(Roger E. Olson); 吴瑞诚、徐成德译. 《神學的故事》 第一版. 台湾: 校园书房出版社. 2002年: 496.
- ^ 奥尔森(Roger E. Olson); 吴瑞诚、徐成德译. 《神學的故事》 第一版. 台湾: 校园书房出版社. 2002年: 497.
- ^ 陶理博士; 李伯明、林牧野译. 《基督教兩千年史—自第一世紀至當代》 第一版. 香港: 海天书楼出版社. 2004年: 404.
- ^ 邢伟林博士(Dr. William R. Estep, Jr.); 孙宝玲、袁达志、何保贤合译. 《浸信會信仰之根源及特色》 第一版. 香港: 香港浸信会神学院出版. 1999年: 89.
- ^ 奥尔森(Roger E. Olson); 吴瑞诚、徐成德译. 《神學的故事》 第一版. 台湾: 校园书房出版社. 2002年: 502.
- ^ 本德博士(Harold S. Bender); 秦量周译. 《重洗派的觀點》 第一版. 台湾: 基督教门诺会台湾宣道会. 1960年: 23-24.
- ^ 邢伟林博士(Dr. William R. Estep, Jr.); 孙宝玲、袁达志、何保贤合译. 《浸信會信仰之根源及特色》 第一版. 香港: 香港浸信会神学院出版. 1999年: 9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