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

中国黑龙江省的地级市

伊春市,别称林都林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下辖的地级市,位于黑龙江省北部。市境东邻鹤岗市佳木斯市,南接哈尔滨市,西连绥化市黑河市,北抵俄罗斯阿穆尔州犹太自治州。地处小兴安岭南段,全境森林覆盖率高。北缘黑龙江为中俄界河,松花江左岸支流汤旺河纵贯全境,西南部有呼兰河依吉密河,东北部有嘉荫河。伊春市为中国重要森林工业基地,产业以林木开采及木材加工为主。2005年联合国授予伊春市“城市森林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范例—绿色伊春”荣誉[1][2][3]。市人民政府驻伊美区

伊春市
地级市

从兴安塔望向伊春市区
绰号:林都、林城
伊春市在黑龙江省的地理位置
伊春市在黑龙江省的地理位置
坐标:47°43′39″N 128°50′26″E / 47.7276°N 128.8406°E / 47.7276; 128.8406
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黑龙江省
设立1979年12月14日
语源伊春河而得名
政府驻地伊美区兴安街3号
下级行政区4市辖区、1县级市、5
政府
 • 市委书记董文琴(女)
 • 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大海(锡伯族
 • 市长苑芳江
 • 政协主席王瑞
面积
 • 地级市32,800 平方公里(12,700 平方英里)
 • 市区19,608 平方公里(7,571 平方英里)
面积排名全省第7位(占全黑龙江省7.25%)
最高海拔1,429 公尺(4,688 英尺)
人口(2022)
 • 常住83.80万人
 • 排名全省第10位(占全黑龙江省3.28%)
 • 密度36.9人/平方公里(96人/平方英里)
 • 市区(2015户籍)76.89万人
时区北京时间UTC+8
邮政编码153000
电话区号458
车辆号牌黑F
气候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
年均温1.2 ℃
年降水627毫米
行政区划代码230700
国内生产总值(2022)¥343.20亿(全省第11位,占全黑龙江省1.58%)
39.85亿美元汇率
人均¥20,335(全省第13位
3,265美元(汇率)
网站中国·伊春
本表面积、人口、经济数据参考《黑龙江统计年鉴-2016》

历史

 
1951年新建的伊春工人俱乐部

伊春市,以汤旺河支流伊春河得名。伊春,蒙古语“依逊”,意为“九数”。清代,先后隶属齐齐哈尔副都统呼兰副都统管辖。清末民初,划归汤原县管辖,为第五区(南岔区),为原始森林地区。

1950年设伊春林业局。1952年9月29日设伊春县,隶属于松江省松花江专署。1954年2月松江省委根据东北局指示决定:撤销中共伊春县委,成立中共伊春林区工作委员会。中共伊春工委对伊春县、伊春森林工业管理局实行统一领导。刘思聪任书记。1957年9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省直辖的伊春县改伊春市,隶属黑龙江省松花江专署。1957年11月20日成立8个区。1958年8月27日,省直辖的伊春市正式划属松花江专区,11月8个区改为8个人民公社。1960年3月增加8个人民公社,共辖16个人民公社。1962年12月17日改为辖11个区。1963年1月15日伊春市改为黑龙江省直接领导,1963年12月24日实施。1964年6月23日中发(1964)386号通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撤销伊春市,成立伊春特区,实行实行以林业部党组织领导为主、省委领导为辅的政企合一管理体制。特区在原10个区的基础上,12月21日增设乌敏河、友好、红星、东风、上甘岭5个区。共辖15个区。各区和林业局实行政企合一。1965年4月16日,经省委批准,撤销伊新区,设置伊春镇、伊东区(和伊东林业局实行政企合一)。5月27日,经林业部批准,伊东、乌敏河林业局合并,名为乌敏河林业局。伊东区建制撤销,原伊东区的行政区域归乌敏河管辖。1966年11月,带岭林业实验局由国家林业部下放伊春林业管理局领导。

1967年5月5日经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批准,建立伊春市革命委员会,这标志着伊春特区实际改名为伊春市(省辖市)。下辖16个区革命委员会。同年,乌伊岭林业局建成投产。11月17日,克林区革命委员会成立。至此,伊春市革命委员会下辖17个区革命委员会(伊春、带岭、南岔、浩良河、大丰、美溪、翠峦、乌敏河、双子河、友好、上甘岭、五营、红星、新青、东风、乌伊岭、克林)。

1969年11月13日南岔区(南岔林业局)与浩良河区(浩良河林业局)合并,称南岔区(南岔林业局);友好区(友好林业局)与双子河区(双子河林业局)合并,称友好区(友好林业局);成立西林区。

1970年4月1日国务院批准:撤销伊春市,成立伊春地区,将铁力、嘉荫两县划归伊春地区。黑龙江省批准,将双丰、铁力、桃山、朗乡四个林业局(“南四局”)和铁力木材干馏厂划归伊春林业管理局。伊春地区革命委员会下辖2个县(嘉荫、铁力)、3个区(伊春、西林、克林)、13个区局合一的区(带岭、南岔、大丰、美溪、翠峦、乌敏河、友好、上甘岭、五营、红星、新青、东风、乌伊岭)、4个林业局(铁力、双丰、朗乡、桃山)。1972年5月23日,撤销克林区。1974年11月20日,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批复,带岭林业实验局仍由省林业总局直辖。1979年12月14日,国务院288号文件决定,恢复伊春市,由省直接领导,政企合一体制不变。原伊春地区领导的嘉荫、铁力2县仍归伊春市领导。1980年10月25日,伊春市革命委员会改为伊春市人民政府,与伊春林业管理局合署办公。实际负责具体林业事务的都是伊春资源林政局。

1983年12月24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乌敏河区改为乌马河区、东风区改为汤旺河区、大丰区改为金山屯区。

2008年国务院于首批资源枯竭城市名单中将伊春列为5个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城市之一。

2018年10月,黑龙江伊春森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挂牌成立。撤销伊春林业管理局(免与市政府合署),组建市林业和草原局。新设伊美、友好、乌翠、金林4个城区公安分局和双丰、朗乡、美溪、乌马河、上甘岭、五营、乌伊岭7个森林公安分局,使延续多年的基层地方公安与森林公安“合署办公、双重职能”体制彻底废除。

2019年7月13日,伊春市召开动员大会,宣读《国务院关于同意黑龙江省调整伊春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撤销了15个市辖区,新设立了汤旺县、丰林县、南岔县、大箐山县和伊美区、乌翠区、友好区、金林区8个县区。

地理

境内为低山丘陵区,小兴安岭主脉由此向东南延伸。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降水量约630毫米,年均温1.0℃,1月均温-22.5℃,7月均温21.0℃。

气候

属于温带季风气候

伊春市气象数据(1971年至2000年)
月份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全年
历史最高温 °C(°F) 1.0
(33.8)
8.0
(46.4)
18.7
(65.7)
27.9
(82.2)
31.7
(89.1)
35.1
(95.2)
36.3
(97.3)
35.4
(95.7)
29.8
(85.6)
26.8
(80.2)
13.6
(56.5)
2.2
(36.0)
36.3
(97.3)
平均高温 °C(°F) −14.5
(5.9)
−7.8
(18.0)
0.7
(33.3)
11.5
(52.7)
19.4
(66.9)
24.4
(75.9)
27.1
(80.8)
25.0
(77.0)
19.0
(66.2)
9.8
(49.6)
−2.4
(27.7)
−12.6
(9.3)
8.3
(46.9)
日均气温 °C(°F) −22.4
(−8.3)
−16.7
(1.9)
−6.8
(19.8)
4.6
(40.3)
12.0
(53.6)
17.7
(63.9)
21.0
(69.8)
18.7
(65.7)
11.8
(53.2)
2.8
(37.0)
−9.0
(15.8)
−18.2
(−0.8)
1.3
(34.3)
平均低温 °C(°F) −29.1
(−20.4)
−24.5
(−12.1)
−14.4
(6.1)
−2.0
(28.4)
4.4
(39.9)
11.1
(52.0)
15.5
(59.9)
13.6
(56.5)
6.0
(42.8)
−2.9
(26.8)
−14.7
(5.5)
−24.9
(−12.8)
−5.2
(22.7)
历史最低温 °C(°F) −41.2
(−42.2)
−41.2
(−42.2)
−37.9
(−36.2)
−18.6
(−1.5)
−8.8
(16.2)
0.5
(32.9)
4.5
(40.1)
0.4
(32.7)
−5.9
(21.4)
−22.5
(−8.5)
−33.1
(−27.6)
−40.4
(−40.7)
−41.2
(−42.2)
平均降水量 mm(英寸) 4.8
(0.19)
4.8
(0.19)
10.0
(0.39)
23.3
(0.92)
50.6
(1.99)
109.3
(4.30)
151.9
(5.98)
145.0
(5.71)
74.5
(2.93)
33.0
(1.30)
11.6
(0.46)
8.2
(0.32)
627.0
(24.69)
平均降水天数(≥ 0.1 mm) 8.4 6.1 6.6 9.4 12.5 15.7 15.7 15.5 13.5 9.6 7.9 9.6 130.5
数据来源:中国天气网(1971−2000年间的降水天数)[4]

政治

现任领导

伊春市四大机构现任领导人
机构  
中国共产党
伊春市委员会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伊春市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伊春市委员会
职务 书记 主任 市长 主席
姓名 董文琴(女)[5] 于大海[6] 苑芳江[7] 王瑞[8]
民族 汉族 锡伯族 汉族 汉族
籍贯 黑龙江省宾县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 黑龙江省穆棱市
出生日期 1972年10月(52岁) 1963年12月(60—61岁) 1977年3月(47岁) 1963年9月(61岁)
就任日期 2024年9月 2019年1月 2024年9月 2017年11月

行政区划

伊春市现辖4个市辖区、5个,代管1个县级市

伊春市行政区划图
区划代码[9] 区划名称 汉语拼音 面积[注 1][10]
(平方公里)
常住人口[注 2][11]
(2020年普查)
政府驻地 邮政编码 乡级行政区划[12]
街道
办事处
其中:
民族乡
230700 伊春市 Yīchūn Shì 32,800.28 878,881 伊美区 153000 7 29 8 1
230717 伊美区 Yīměi Qū 2,711.26 173,320 旭日街道 153099 6 2
230718 乌翠区 Wūcuì Qū 2,424.07 72,259 翠峦镇 153013 2
230719 友好区 Yǒuhǎo Qū 3,001.48 54,302 双子河镇 153031 1 3
230751 金林区 Jīnlín Qū 2,235.69 60,466 金山屯镇 153026 2
230722 嘉荫县 Jiāyìn Xiàn 6,748.75 56,523 朝阳镇 153200 4 5
230723 汤旺县 Tāngwàng Xiàn 2,141.91 33,245 汤旺河镇 153037 2
230724 丰林县 Fēnglín Xiàn 2,971.16 62,214 新青镇 153036 3
230725 大箐山县 Dàqìngshān Xiàn 3,719.27 57,697 带岭镇 153106 2
230726 南岔县 Nánchà Xiàn 3,084.05 82,895 南岔镇 153100 4
230781 铁力市 Tiělì Shì 3,762.64 225,960 铁力镇 152500 5 3 1

人口

根据(中国)黑龙江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该地区常住人口为878881人[13]

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截至2010年11月1日零时,伊春市常住人口1,148,126人[14]。其中,男性人口577,388人,占50.29%;女性人口570,738人,占49.71%。性别比(以女性为100)为101.17。0-14岁人口107,418人,占9.36%;15-64岁人口907,731人,占79.06%;65岁及以上人口132,977人,占11.58%。

2015年末,总人口1,211,895人[15],户籍总人口121.19万人,市区户籍人口76.89万人[16]。其中,城镇人口974,572人,乡村人口237,323人。男性人口603,423人,占49.8%;女性人口608,472人,占50.2%。出生人口5,161人,出生率为4.24%;死亡人口11,791人,死亡率为9.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45%。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6.3[15]

2016年末,总人口1,175,812人。其中,城镇人口949,882人,乡村人口225,930人。男性人口584,865人,占49.7%;女性人口590,947人,占50.3%。出生人口4,662人,出生率为4.74%;死亡人口9,806人,死亡率为8.2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47%。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8.8。

2017年末,总人口1,159,286人。其中,城镇人口941,288人;乡村人口217,998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81.2%,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男性人口575,072人,占49.6%;女性人口584,214人,占50.4%。出生人口5,192人,出生率为4.4%;死亡人口15,567人,死亡率为13.3%,人口自然增长率为-8.9%。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7.9。

2018年末,总人口1,140,938人。其中,城镇人口923,495人;乡村人口217,443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80.9%,比上年降低0.3个百分点。男性人口565,199人,占49.5%;女性人口575,739人,占50.5%。出生人口4,413人,出生率为3.84%;死亡人口9,736人,死亡率为8.4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63%。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2.7[17]

2019年末,总人口1,124,360人。其中,城镇人口918,676人,乡村人口205,684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81.7%,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男性人口556,788人,占49.5%;女性人口567,572人,占50.5%。出生人口3,879人,出生率为3.4%;死亡人口8,403人,死亡率为7.4%,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0%。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8.5[18]

根据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市常住人口为878,881人[19]。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48,126人相比,十年共减少了269,245人,下降23.45%,年平均增长率为-2.64%。其中,男性人口为437,751人,占总人口的49.81%;女性人口为441,130人,占总人口的50.1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为99.23。0-14岁的人口为65,043人,占总人口的7.4%;15-59岁的人口为572,742人,占总人口的65.17%;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41,096人,占总人口的27.43%,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60,147人,占总人口的18.22%。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744,000人,占总人口的84.6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34,881人,占总人口的15.35%。

2021年末,常住人口85万人,户籍人口1,083,641人。其中,城镇人口942,771人;乡村人口140,870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87.0%。男性人口536,513人,占49.5%;女性人口547,128人,占50.5%。出生人口2,321人,死亡人口8,817人[20]

民族

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市有28个少数民族,人口38,488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3.08%。超过万人的少数民族有满族回族,超过千人的有朝鲜族蒙古族,其他少数民族人口都在几人至几百人之间。

据2010年人口普查,伊春市少数民族人口24,853人,占总人口的2.16%,共31个少数民族。其中,仅鄂伦春族为世居民族,其他少数民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迁入。人口数前七位的少数民族为:满族(8613人)、回族(7644人)、朝鲜族(7024人)、蒙古族(1021人)、锡伯族(161人)、鄂伦春族(131人)、达斡尔族(81人)[21]。伊春市有1个民族乡(铁力市年丰朝鲜族乡)和13个民族村(9个朝鲜族村、3个俄罗斯族村、1个鄂伦春族村)[22]

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860,159人,占97.87%;朝鲜族人口为6,414人,占0.73%;满族人口为6,369人,占0.72%;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5,939人,占0.6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263,114人,下降23.42%,占总人口比例增加0.03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减少6,131人,下降24.67%,占总人口比例下降0.03个百分点。其中,朝鲜族人口减少610人,下降8.68%,占总人口比例增加0.12个百分点;满族人口减少2,244人,下降26.05%,占总人口比例下降0.03个百分点。

资源

有金、银、铜、铁、锡、铅、煤等矿藏。

盛产药材和野生动物。土特产有人参刺五加松子木耳蘑菇猴头菇飞龙鸟紫貂鹿茸笃斯越桔

经济

是中国重点林区之一,素有祖国林都和红松的故乡之称。森林总蓄积量达2.45亿立方米。树种主要有红松、落叶松、云冷杉、杨、桦、胡桃楸、水曲柳。年产木材占全国的1/10。

交通

教育

高职(专科)院校:伊春职业学院

名胜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国家级森林公园

友好城市

参见

注释

  1. ^ 土地面积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果数据。
  2. ^ 常住人口为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

参考文献

  1. ^ 黑龙江伊春市被联合国授予“绿色伊春”称号,振兴东北网,原载于新华网,2005年10月12日
  2. ^ 发展循环经济营建绿色伊春,科技日报科报网
  3. ^ 兴生态伊春 建绿色地球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文汇报》2007年9月3日
  4. ^ 伊春 - 气象数据. 中国天气网. 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 [2021-11-19]. 
  5. ^ 董文琴任伊春市委书记 苑芳江任市委副书记. 中国经济网. 
  6. ^ 于大海当选伊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中国经济网. [2019-01-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15). 
  7. ^ 苑芳江任伊春市代市长. 中国经济网. 
  8. ^ 伊春市新一届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名单(主席王瑞). 中国经济网. [2017-08-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11). 
  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2019-11 [2020-02-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04). 
  10. ^ 伊春市国土资源局. 《伊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11. ^ 2020年伊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伊春市人民政府. [2021-10-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3). 
  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行政区划简册2018》. 中国社会出版社. 2018年10月. ISBN 978-7-5087-5594-6. 
  13. ^ 中國: 黑龙江省 (地级行政、县级行政区) - 人口统计,图表和地图. www.citypopulation.de. [2023-08-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22). 
  14. ^ 伊春市统计局. 《伊春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15. ^ 15.0 15.1 伊春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中国发展门户网. 2016-08-11 [2023-03-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26). 
  16. ^ 伊春人口. 聚汇数据. 2016年 [2023-03-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26). 
  17. ^ 伊春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伊春市人民政府. 2019-03-25 [2023-03-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26). 
  18. ^ 伊春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伊春市人民政府. 2020-04-22 [2023-03-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15). 
  19. ^ 伊春市统计局、伊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伊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023-07-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23). 
  20. ^ 伊春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伊春市人民政府. 2022-04-24 [2023-03-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15). 
  21. ^ 伊春市少数民族人口情况简析.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黑龙江省统计局. 2013-10-14 [2021-01-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06). 
  22. ^ 人口、民族. 伊春市人民政府. 2020-01-21 [2021-01-12]. [失效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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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伊春市副市长李龙吉观看伊春市与俄罗斯比罗比詹市缔结友好城市5周年专场文艺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01-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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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