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

組織和經營企業的個人,承擔財務風險

企业家法语英语:Entrepreneur,德语:Unternehmer)又称资本家,是指自己创立并运营企业的人,会透过各种经营手段,不断扩展其版图,为企业长远利益著想,并承担起企业成败责任的人,有时会跨领域经营,目的是达到企业的最大利益,不轻易退休或转职[来源请求]

四位IBM高级事业群经理

定义

把经济资源由较低的领域转移较高的领域。

法国早期经济学家让-巴蒂斯特·赛伊认为,企业家是冒险家,是把土地劳动资本这三个生产要素结合在一起进行活动的第四个生产要素,他承担着可能破产的风险。

英国经济学家阿尔弗雷德·马歇尔认为,交易机企业家是以自己的创新力、洞察力和统帅力,发现和消除市场的不平衡性,创造会和效用,给生产过程提出方向,使生产要素组织化的人。

美国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认为,企业家是不断在经济结构内部进行“革命突变”,对旧的生产方式进行“破坏性创新”,实现经济要素创新组合的人。他归纳了实现经济要素新组合(也就是创新)的五种情况:

  1. 采用一种新产品或一种产品的某种新的特性;
  2. 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这种方法是在经验上尚未通过鉴定的;
  3. 开辟一个新市场;
  4. 取得或控制原材料(或半成品)的一种新的供应来源;
  5. 实现一种新的产业组织。熊彼特所谓的企业家,事实上是一种社会机制的人格化表述。

美国经济学家彼得·德鲁克也认为,企业家是革新者,是勇于承担风险、有目的地寻找革新源泉、善于捕捉变化、并把变化作为可供开发利用机会的人。

由上表述也可看出企业家的一些本质特征:冒险家,创新者。因此,不妨将企业家定义为:企业家是担负着对土地、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进行有效组织和管理、富有冒险和创新精神的高级管理人才。企业家与一般厂长经理等经营者之不同,主要表现就在于企业家敢于冒险,善于创新。企业家是经济学上的概念,企业家代表一种素质,而不是一种职务。直接解释:企业家就是企业中能够让企业合法经营、不断发展具有社会责任的人,有公益精神。

概念差异

接手前人所拥有的事业,作法若不具创新、突破或变革的特点,一般不符合“企业家”所蕴含“创立”的原义。如果事业传承予接棒人或第二代,而在事业发展方面展现出求新求变、模式与前朝有显著不同的特质,即合“企业家”的原义。差别在于企业内部再发展新创事业,或在集团以外建起新事业,但皆同“企业”的意涵。

商人是商界适用最广泛的名词;实业家的定义则趋近于“大型事业经营者”,只要合乎使所拥有的事业有效率地持续运转,从营运生产中发挥高度“综效”乃至于有获利且盈馀,守成性质较多者,更适宜以“实业家”称之。以商业术语来看,许多自己拥有事业的从商者可称为实业家,并非每位经商、从商或有频繁商业行为之人皆称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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