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医药条例
上海市中医药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制定的一个与促进中医药发展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性法规,由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通过,2021年5月1日正式施行。该条例前身是1998年9月22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上海市发展中医条例。上海市中医药条例施行后,上海市发展中医条例废止[1]。
参考资料
- ^ 《上海市中医药条例》全票表决通过,将中医药纳入公卫应急管理体系. 界面新闻. [2021-03-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