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关于模板

Hat600在话题“方针初稿”中的最新留言:1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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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针初稿

(继承至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9年5月#模板滥用问题
根据现有的意见,整理模板方针十点如后:

  1. 主题明确;为了保持模板简洁、易读,主题应该简单明确。例如Template:Harry Potter就是不错的模板。已删除的Template:China Port(大中华地区港口)就非常不妥,因为主题不明确,收录标准不清楚。(例如是否收录海港、河港、商港、渔港,大中华地区是否列入新加坡等。)
  2. 模板需有对映的说明条目;例如铁路线站名模板应有铁路线条目、动漫主题(如Harry Potter)需先有主条目才能有模板。Template:EUCenterTaiwan中的“台湾欧盟中心”缺乏相关条目,对于读者只会造成困惑、其他人也无法查证其真伪或辨识其重要性,应予删除。
  3. 模板的内容不得原创研究(包括分类方式),亦须于讨论页或相关条目提供出处。排列方式亦须中立。
  4. 不为冷僻组织服务;例如Template:EUCenterTaiwan(参与台湾欧盟中心运作的大学)中的“台湾欧盟中心”以及Template:T3大学联盟为冷僻组织、成员数也少,实无必要为此建立模板。模板是否冷僻,由提报删除的多数决认定。
  5. category(分类)优先原则;若某模板可以完全由category取代,即无存在必要。例如Template:基隆北海岸。亦即模板必需提供至少一个category技术无法解决之处。
  6. 避免巨大模板;例如模板:Universities in Taiwan收录台湾百余所大学、Template:台北市重要古迹收录台北市所有古迹,动辄近百个连结只会使读者疲劳或忽略此模板。相似内容应该以list(列表),或是category解决。
  7. 模板不该列出细项;细项应由list及category的接手,例如“台湾大专院校”模板应该只收录“教育大学”、“科技大学”、“在台复校”、“台湾联合大学系统”这类总括、概念型的条目,绝非把全台百余间大学穷举列出。好比日语版Template:漫画模板,当中仅收有概论性的条目、不会将世上所有漫画列出。
  8. 广为使用、重复性高的模板不在提删之列。例如“使用infobox技术之模板”、铁路线站名、行政区等(当然,捏造资料者除外)。条目维护模板、非条目空间模板(例如用户页模板)也不受此限。
  9. 高风险模板可由管理员先行以半保护或全保护方式预防破坏,惟任何编者皆可提出理由反对保护,达成共识后由管理员解除该模板的保护。

#频繁变动、或高度争议的模板须提供讨论页连结。

  1. 模板需在适当位置提供检视、讨论、编辑、历史的连结(即{{Tnavbar}}提供的功能),方便其他编者。“使用infobox技术之模板”除外。
  2. 占用条目页面较多的模板需利用折叠方式减少模板占用面积。
  3. 模板必须在最少两个条目中使用;模板内必须最少有两个已被创建条目(蓝字条目)的内部链接,即不得全为红字条目,也不得没有内部链接条目。“使用infobox技术之模板”除外。


先整理十项,若尚有阙漏之处尚祈补充。预定月底前进入投票。--Koika (留言) 2009年5月4日 (一) 23:05 (UTC)回复

稍为修改,暂时想到这些,有时间再来补充。次序只为暂时,可重新排列。—Baycrest (作客) 2009年5月5日 (二) 19:47 (UTC)回复
我还是认为模板只要提供“讨论”的连结即可,全部列出实在累赘。低度变动的模板也可以不必讨论。--Koika (留言) 2009年5月5日 (二) 23:01 (UTC)回复
我认为模板不应该列出“讨论”等的链接,这属于自我参照。另外,模板有很多种类,上面的讨论貌似只是说的导航类模板。而且什么不应该删除,似乎不应该说的太死,只要说明一下那种模板应该删除或不应该建立就好--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5月6日 (三) 13:16 (UTC)回复
另外,是否要限制部分模版,例如香港小姐香港电影金像奖等简略为只列出上一届和下一届的资料,就好像总统总理的模版,只列出接任和继任,不必把每一个名字都列在模版内。—某生 (留言) 2009年5月9日 (六) 06:46 (UTC)回复

嗯,好像没人了呢。--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6月5日 (五) 14:01 (UTC)回复

一直有在关注。但书生的提议也有道理,也就是不应把话说死?--Koika (留言) 2009年6月9日 (二) 19:32 (UTC)回复
关于第三点:“模板的内容不得原创研究(包括分类方式),亦须于讨论页或相关条目提供出处。排列方式亦须中立。”很需要仔细讨论,尤其最近关于朝鲜半岛历史模板的讨论,显示历史分期模板玉到很大的争议。
其中一个问题是,历史分期的排列方式中立性应如何达成?模板和一般条目内文的不同之处在于,条目内文可以并列不同观点的陈述,模板内的历史分期却只能有一种表述结果。而且对读者来说,模板一目了然,呈现方式单一,很容易产生“维基社群认可该分期方式最为正确”的印象。
这里先丢出一个抛砖引玉的提案,请大家讨论。为解决此一违反多元表述的缺失,应允许在模板内容上加注。加注方式,可考虑使用“注文”或“特殊记号”。注文的好处是详细陈述异见,体现中立性。缺点当然是会使得模板篇幅庞大。另可考虑加注符号,譬如对有争议的内容加上“*”号或其他易于辨识的符号,并可配合内文脚注的使用,在脚注说明异见。--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6月13日 (六) 15:36 (UTC)回复
抱歉许久没有参与讨论,但我仍有留意讨论进展。在讨论页提供出处可减少模板面积,是否必须列于在讨论页还是直接列于模板其实可以留下一些弹性,但鼓励在讨论页列出,以减少模板面积,而且一般来说模板上的内容应该都是比较少争议的,争议一般是“应否制作XX模板”而不是“应否在模板上列出XX”。我知道大家在讨论朝鲜半岛历史模板,但没有细看讨论内容。我认为模板只是提供其中一种中立的排列方式,而不应让其他人以为那是最中立的排列方式。例如铁路车站模板的车站条目可以由东至西排列,也可以是由西至东,本提案只针对两种排列方式是否都是中立的,而不会预先规定哪一种排列方式最中立。透过讨论去达成最中立排列方式的共识,其实会比预先规定更加理想吧。—Baycrest (作客) 2009年6月13日 (六) 16:46 (UTC)回复
您有空不妨简单浏览一下朝鲜半岛历史模板的讨论,长篇累牍你来我往面红耳赤,全都是在争论“应否在模板上列出XX”。“模板只是提供其中一种中立的排列方式”固然理想,实务上却很难达成,而且也不符合中立性观点的方针(各家意见都有机会陈述)。--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6月15日 (一) 10:01 (UTC)回复
既然要遵循中立原则,那就只能将各家观点都列出,不要怕麻烦。——苏州宇文宙武之太阳殿 ♨迎仙宫 ★尚书省 2009年6月17日 (三) 01:31 (UTC)回复
这跟怕不怕麻烦一点关系也没有。“不将某时期A列入历史分期”也是一种观点,但这观点和“将某时期A列入历史分期”不可能并列在历史分期模板中。--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6月17日 (三) 03:25 (UTC)回复
那你看该怎么办?要让“各家意见都有机会陈述”以遵循中立原则,又不能将不同观点并列,岂不走进了死胡同?或者干脆不要用模板。——苏州宇文宙武之太阳殿 ♨迎仙宫 ★尚书省 2009年6月17日 (三) 03:39 (UTC)回复
这确实是一个难解的问题,所以大家才会争论这么久。麻烦处在于模板显示的单一性,不向内文可以多元观点并列。我在上面提出了用加注文字(当然这会有冗长的缺点),或者加注星号标明(可配合引导到注脚里去说明,或者就直接用REF)的方式。这两个提案不一定很理想,至少是抛砖引玉的想法,请大家一起参酌。--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话 2009年6月17日 (三) 05:18 (UTC)回复
这样好是好,但你的方案总要从众多史观中挑选出一个作为模板上的“维基主流”的史观,还是会有持不同史观的人不满意的。——苏州宇文宙武之太阳殿 ♨迎仙宫 ★尚书省 2009年6月17日 (三) 05:38 (UTC)回复
可以参考WP:LIST,凡有2项以上独立的可靠参考资料将A列入,就将A列入。--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09年6月23日 (二) 15:5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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