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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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建立维基百科法院
目前维基百科在各方面都有争议,为了可以让维基百科继续保持中立原则,本人现建议建立维基百科法院,以第三方的角度去中立各方的观点,为了避免再次引起大型的争议。本人认为这可大大降低争议。 9shi2089BC8297CC91374FE269FD039A1FA2BD887D1F 2014年7月20日 (日) 10:12 (UTC)
- 如果法官任命过程和判决执行过程没有争议的话估计还有戏吧。-Mys_721tx (留言) 2014年7月20日 (日) 10:17 (UTC)
- 倒不如对具争议条目(政治,两岸关系等)实行编辑审查制(英文版有此制度),先由专人(哪些人是专人可以再商议)对非自动确认用户和IP用户的修改先行检视。Silvermetals(留言) 2014年7月20日 (日) 11:50 (UTC)
- orz,目前大部分争议都是由确定用户做的120.88.255.180(留言) 2014年7月20日 (日) 12:00 (UTC)
- (-)反对,作为设想倒是蛮好的,但是拿不出一个具体可行的方案啊。--Techyan(留言) 2014年7月20日 (日) 14:14 (UTC)
- 路过提高曝光度。--A. S 2014年7月20日 (日) 15:06 (UTC)
- 恐怕要找些法律系的维基人来做才行,但中文维基里头哪来有这类人?--113.52.126.32(留言) 2014年7月20日 (日) 16:45 (UTC)
- 我们不一定要真实的法院 ,真的法院的机制不一定可以用在网络btw 这个是什么情况..ip用户....... 9shi2089BC8297CC91374FE269FD039A1FA2BD887D1F 2014年7月20日 (日) 17:04 (UTC)
- 那么功用跟仲裁委员会有什么不同?--113.52.126.147(留言) 2014年7月20日 (日) 17:46 (UTC)
- 凭什么法律系的就中立?--維基小霸王(留言) 2014年7月21日 (一) 09:52 (UTC)
- 不是因为中立,而是因为法律系的人会有较多的知识知道法院的运作方式。113.52.126.159(留言) 2014年7月27日 (日) 03:52 (UTC)
- 我们不一定要真实的法院 ,真的法院的机制不一定可以用在网络btw 这个是什么情况..ip用户....... 9shi2089BC8297CC91374FE269FD039A1FA2BD887D1F 2014年7月20日 (日) 17:04 (UTC)
- 恐怕要找些法律系的维基人来做才行,但中文维基里头哪来有这类人?--113.52.126.32(留言) 2014年7月20日 (日) 16:45 (UTC)
- 路过提高曝光度。--A. S 2014年7月20日 (日) 15:06 (UTC)
- @Silvermetals:您的解决方案会扯到“编辑待审保护”,而对争议条目实行此保护绝对会被某些人认为是大陆式的言论审查。--广雅 范★ 2014年7月21日 (一) 00:49 (UTC)
- Silvermetals是不是离题了?这里说的不是最近更改巡查啊。--Azunyan(留言) 2014年7月21日 (一) 04:38 (UTC)
- @范 agree 9shi2089BC8297CC91374FE269FD039A1FA2BD887D1F 2014年7月21日 (一) 05:57 (UTC)
- 我的建议是为每一个时间安排最近更改check者 9shi2089BC8297CC91374FE269FD039A1FA2BD887D1F 2014年7月21日 (一) 05:57 (UTC)
- @113.52.126.147 仲裁委员会是所有非破坏的用户block要经过的,而我那的方针是出了事才处理.即是说目的不是删减管理员的权利,并没有打算取代管理员的工作,而且我们并没有法官,是使用陪审团制度,我打算要求编辑数多个1000,并且没有利益冲突,可以保持中立,陪审员的人要保密,对话内容会公开,但是身份绝对保密 9shi2089BC8297CC91374FE269FD039A1FA2BD887D1F 2014年7月21日 (一) 06:09 (UTC)
- 至于管理员可不可以担任陪审员这个工作,要更多讨论,因为主要需要应受性和公信力 9shi2089BC8297CC91374FE269FD039A1FA2BD887D1F 2014年7月21日 (一) 06:11 (UTC)
- 出了事才处理?首先定义一下怎样才算是"出了事"才想去处理。113.52.126.154(留言) 2014年7月28日 (一) 13:59 (UTC)
- 至于管理员可不可以担任陪审员这个工作,要更多讨论,因为主要需要应受性和公信力 9shi2089BC8297CC91374FE269FD039A1FA2BD887D1F 2014年7月21日 (一) 06:11 (UTC)
- @113.52.126.147 仲裁委员会是所有非破坏的用户block要经过的,而我那的方针是出了事才处理.即是说目的不是删减管理员的权利,并没有打算取代管理员的工作,而且我们并没有法官,是使用陪审团制度,我打算要求编辑数多个1000,并且没有利益冲突,可以保持中立,陪审员的人要保密,对话内容会公开,但是身份绝对保密 9shi2089BC8297CC91374FE269FD039A1FA2BD887D1F 2014年7月21日 (一) 06:09 (UTC)
- 我的建议是为每一个时间安排最近更改check者 9shi2089BC8297CC91374FE269FD039A1FA2BD887D1F 2014年7月21日 (一) 05:57 (UTC)
- (&)建议,可以参照英文维基设立仲裁委员会。百战天虫,支持维基一万年 2014年7月21日 (一) 11:18 (UTC)
- @范 agree 9shi2089BC8297CC91374FE269FD039A1FA2BD887D1F 2014年7月21日 (一) 05:57 (UTC)
- (+)支持:设立公开公正公平的维基法院,废除广大维基用户看不见的暗箱作业地——秘密法庭Unblock,非常有必要。 上海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7月22日 (二) 03:29 (UTC)
- (+)支持;值得推行——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无论什么时候也要保持乐观的Good afternoon! 2014年7月23日 (三) 05:52 (UTC)
- 请说明理由 9shi2089BC8297CC91374FE269FD039A1FA2BD887D1F 2014年7月22日 (二) 08:22 (UTC)
- 维基百科:投票不能代替讨论 9shi2089BC8297CC91374FE269FD039A1FA2BD887D1F 2014年7月22日 (二) 08:30 (UTC)
- 请说明理由 9shi2089BC8297CC91374FE269FD039A1FA2BD887D1F 2014年7月22日 (二) 08:22 (UTC)
- (-)反对这将加剧状况125.86.13.219(留言) 2014年9月3日 (三) 01:11 (UTC)
本人认为这可大大降低争议--Qazwsaedx(留言) 2014年7月22日 (二) 09:13 (UTC)
- 可能吧。--精通伪术的Good afternoon! (Discussion) 2014年7月23日 (三) 05:40 (UTC)
-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2年1月#“中文维基法庭”与基金会呼吁简化方针的决议背道而驰。 --Mewaqua(留言) 2014年7月23日 (三) 14:18 (UTC)
- 仲裁委员会就是Jimmy Wales提出的,基金会要造反了? 囧rz……--Byfserag(留言) 2014年7月24日 (四) 00:47 (UTC)
- (?)疑问:原意不错,但公正的第三方该从哪里找?--首医女张德㊣奏本 2014年7月24日 (四) 07:35 (UTC)
- (?)疑问:同上,并注意此事相当复杂,建议先看旧讨论再行商议。--Temp3600(留言) 2014年7月24日 (四) 10:23 (UTC)
中文维基有许多争议还有一点,那就是争议各方都不愿意退一步的时候,或者是不愿意尊重讨论的结果,那么就会导致恶化或者是每隔一段时间又爆发。在这一点上,只要有人采取消极抵抗的态度,任何所谓的仲裁或者是法院都没有用,因为这里没有真正执行的机构,作业流程和人力。这些事情过去已经讨论过多次,以前提到的基本问题都没有什么好的解决方案。先把以前的讨论看过再说吧。-cobrachen(留言) 2014年7月24日 (四) 13:02 (UTC)
- (?)疑问:谁能保证这套机制不被轮子或者五毛利用?-- シャナ™蜜瓜包 ❂购买点此❂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 暨 2014年7月26日 (六) 04:24 (UTC)
- 关键是公开资讯,让社群评断。--Temp3600(留言) 2014年7月26日 (六) 14:54 (UTC)
- (?)疑问:谁能保证这套机制不被轮子或者五毛利用?-- シャナ™蜜瓜包 ❂购买点此❂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 暨 2014年7月26日 (六) 04:24 (UTC)
- (+)支持:支持设立啊,最好是用轮值的。Steinway I ,Ioannes Pavlvs X™U C M E 2014年7月26日 (六) 07:14 (UTC)
- (-)反对:光是讨论谁要当轮值法官就足以让互助客栈天翻地覆。-- 喵虎※Like Lemon +1 2014年7月27日 (日) 08:50 (UTC)
- (!)意见:各位稍等,如我在维基百科讨论:当前的破坏提到的,有谁能保证所谓的“法院”不是变相的吵嘴专区??连最近复航失事的讨论页都能吵成那副德性,除非有非常完善和严格执行的的发言规定和体制,否则我反对。(~)补充-可见的未来中维基人的口头禅有机会变成“我们法院见” 囧rz……--源.谈.令12 2014年7月31日 (四) 07:08 (UTC)
- (-)反对,不支持方针复杂化。--打击破坏者!IP用户不是人! 2014年7月31日 (四) 07:15 (UTC)
- (=)中立, 个人认为方法是好的, 不过还是对其公平性产生了怀疑. 如果操作得当, 那么可以节省许多的时间和精力用来维护其他的条目, 但是如果操作不当, 很容易出现问题. 而且这个方法可能会有不透明的问题, 所以建议保持原来的投票制度. < By Rubyy | 点此留言 > 2014年8月3日 (日) 09:18 (UTC)
- (?)疑问:问题一,司法独立是确保法院中立的基础,行政、立法和司法须各自分立。但以维基百科的运作模式,难以确保法院的法官不参与维基的立法投票,行政和管理人员又不会插手法院裁决。如果法院的产生和运作制度得不到各界信任,甚至被指行政、立法和司法出现互相勾结,导致裁决的公正性备受质疑,还是无助解决对立和争议。--Thomas.Lu(留言) 2014年8月13日 (三) 18:51 (UTC)
- (?)疑问:问题二,单靠维基法院的法官自行理解和解读条例,难以排除法官一人主观判案,或须设有陪审制度,确保不会法官一人主观见解便操纵大局。但以目前维基的情况,单是有谁当法官都会引发争议,更别说每次开审寻找陪审员。如果法院经常因为人士问题不能运作,只会把须要裁决的议题日渐积压。--Thomas.Lu(留言) 2014年8月13日 (三) 18:51 (UTC)
- (!)意见:“罗马元老院”何如?! by 浮游@Keelung --118.165.89.3(留言) 2014年8月20日 (三) 13:02 (UTC)
这就和百度百科有什么区别?谁能保证仲裁的中立性?万一被台独港独或者反共美分利用了 怎么办125.39.208.232(留言) 2014年8月20日 (三) 17:57 (UTC)
- (-)反对,共识是讨论出来的,不是判决出来的。 -Rexedia(留言) 2014年8月23日 (六) 06:54 (UTC)
- (-)反对我觉得搞一个法院只会让事情更难解决,同上,问体是透过不断的讨论、沟通、查证而得出的,如果要设立法院那跟隔壁某抄袭大百科有何区别?这事一个很具争议性的问题。老林黑店⇒Jason⇒Lin⇒ 2014年8月24日 (日) 16:07 (UTC)
- (-)反对,与Wikipedia:仲裁委员会一样。若建立维基百科法院的话,谁当法官?谁当陪审员?能找到独立第三方吗?根据现在的情况,用某些人的话来说,就是很可能会让事情更难解决,比管理员更官僚。--Lanwi1(留言) 2014年8月28日 (四) 17:48 (UTC)
- (!)意见“牛李党争”殷鉴不远!! --220.129.205.251(留言) 2014年8月30日 (六) 05:20 (UTC)
- (!)意见 权利不能独立,法院没用。Bluedeck 2014年9月2日 (二) 04:30 (UTC)
- 这讨论可以关了吧。40多天过去了,连提出一个具体一点的方案都没有,而且大多数意见都是反对。我认为如果少数人把持的仲裁委员会/法院成为僵化的寡头集团的话,那么就没有回头路可以走了。--爱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 2014年9月2日 (二) 14:03 (UTC)
- (+)支持/(=)中立:有机构解决纷争,但是“法院”过于政治化,改为“中文维基百科争议解决所”/“中文维基百科争议解决委员会”好吗?--路人甲 2014年9月12日 (五) 11:30 (UTC)
- 只是门面的东西就不要说了,反正最重要的还是起到解决过程。--113.52.126.15(留言) 2014年9月13日 (六) 14:59 (UTC)
- 另外,到目前为止我还没能看透这和仲裁委员会的作用有什么不同?--113.52.126.17(留言) 2014年9月22日 (一) 19:50 (UTC)
还有人回复?这个讨论除了让大家发发牢骚以外已经不可能产生任何实质的结果了,按照WP:雪球法则,可以关了吧。--爱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 2014年9月22日 (一) 23:49 (UTC)
关于如何解决“我的讨论”混乱的建议
—以上未加入日期时间的留言是于2014年10月1日 (三) 08:42 (UTC)之前加入的。
问:长期积压的存废讨论
积压的投票已有4个月,部分讨论没有多大的争议,只是合并提议不好处理,管理员选择性将它们搁下。请问大家有没有什么建议,可以加快存废讨论的处理进度? --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10月3日 (五) 03:47 (UTC)
- 多点人做不就行了。除了删除和极个别需要合并编辑历史的以外,其他存废讨论有共识的情况下不需要管理员权限就能处理,可以参考维基百科:关闭删除投票指南。--Kuailong™ 2014年10月3日 (五) 04:27 (UTC)
回退员门槛降低到跟巡查员差不多的位置
我不知道当初设置门槛的时候为什么回退员比巡查员高。是因为回退员如果滥用或者误操作会造成更大伤害吗?个人认为这个理由并不重要,或者即使出现误操作也不难消除(回退某一编辑的操作有个脚本,虽然我从没用过。不过就算没有脚本也不困难)。
另一个是我认为回退功能比巡查功能简单易懂还好用。对于巡查员,我们要求他会TW,会警告,会提删速删查侵权。要会挂版,只会挂版还不行,要提升条目质量,有时还得会分类和查关注度。从难度讲要比回退员难。此外,巡查员还有一个隐藏权限,就是能把页面从主名字空间移动到其他名字空间(special:abusefilter/101规定的)。
目前的巡查员门槛:编辑250,注册30日。回退员:编辑1,000,注册90日。综上,看不出理由回退权门槛要高出这么多。目前我感觉巡查员的门槛对于要求一个新人熟悉维基来讲相对合适,由于我碰到了有意愿反破坏的人无法申请回退员的情况,所以认为有了发起这个讨论的必要。初步议题是希望回退员的门槛降低到和巡查员一致。希望大家给点建议。Bluedeck 2014年10月11日 (六) 17:39 (UTC)
- 去翻讨论嘛:Wikipedia:权限申请/方针草案。回退用TW也行,不见得反破坏一定要回退权。另外,回退员有“查看标记为不公开的过滤器的过滤日志 (abusefilter-log-private)”的权限。--E8xE8(359) 2014年10月12日 (日) 01:33 (UTC)
关于连载性作品的关注度问题
最近打算重写虚构作品与相关事物的关注度,如果参考书籍关注度的话,想问一下是否支持以下关注度条件:
- “对于连载作品,如果其合集(也就是类似单行本)发行数超过5本(5本这个数是因为曾经一个提删的虚构作品条目,存在发行第6卷,第7卷的发行的例行报道,之前并没有,我认为可能代表已经现实有所关注才作出相关报道。)并且能得到可靠来源支持。”,则符合关注度要求。
- 咨询下,这个条件适不适合?--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0月11日 (六) 08:57 (UTC)
- 如果作者本来就是知名度很高的人物,那么漫画发行一本就有相关报导的情况是有可能发生的。--M940504(留言) 2014年10月12日 (日) 02:43 (UTC)
提议去除方针:维基百科:胡言乱语
经过仔细阅读,我发现该页面中所述内容完全没有指导作用。该页面仅有的一点内容均属于以下两个范围:1)人类常识;2)受到现行方针的完全涵盖。这些方针是:维基百科:删除守则、维基百科:破坏和维基百科:快速删除守则。实际上我认为有些论述都具有更强的指导作用。除此而外,达师在2010年圣诞节曾提议去除这个方针,得到一个响应后无疾而终。在此再次提出从维基百科方针中去除本页面,将其降格为论述。
另外,如果感兴趣,您能发现,正如Liangent所指出的,这个方针允许管理员不经讨论删除胡言乱语页面。同样的行为为为社群广泛认可的的WP:CSD方针所不许。这可能是该方针页面唯一的特殊之处了。Bluedeck 2014年9月7日 (日) 07:16 (UTC)
- 对照英文版补充一下如何处理胡言乱语,改成指引好了(英文版是指引)。另外你说的问题貌似已经被更正了。--E8xE8(714) 2014年9月7日 (日) 13:57 (UTC)
- 看怎么定义“删除文字”了。如果比较在意程序正确,的确不能删除“页面”。不过总归说严谨性,这个比csd差远了。Bluedeck 2014年9月8日 (一) 06:47 (UTC)
- 去除方针状态我觉得可能没什么人有意见……但是改为指引可能需要对内容进行一定的修改和补充。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9月11日 (四) 18:24 (UTC)
- 其实指引也不值得,都是一堆可能用得的方法。--113.52.126.158(留言) 2014年9月13日 (六) 14:46 (UTC)
- 事实上,我个人认为,这方针本身就是胡言乱语,把废话删掉是常识吧= =-- Wolffy.C跟我去环校跑雪梨及奖牌·手册·扣分 2014年9月14日 (日) 09:56 (UTC)
- 去除方针状态我觉得可能没什么人有意见……但是改为指引可能需要对内容进行一定的修改和补充。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9月11日 (四) 18:24 (UTC)
- 十分(+)支持--路人甲 2014年9月16日 (二) 09:25 (UTC)
- (+)支持,如果是联署的话,我也加上一票,指引基本上用其他常用方式都可以处理,是时侯把过时的指引整理一下。--Iflwlou [ M { 2014年9月16日 (二) 11:04 (UTC)
- (&)建议移动至wikipedia:投票/去除方针:胡言乱语--路人甲 2014年9月17日 (三) 12:51 (UTC)
“允许管理员不经讨论删除胡言乱语页面”,不就是CSD G1么?--Jimmy Xu 论 2014年9月17日 (三) 16:06 (UTC)
如是者,请亦相应修正WP:CSD G1款,其定义乃援于《胡言乱语》。不过既然CSD定义乃置于此页,本人并不赞成废除此方针。--J.Wong 2014年9月18日 (四) 23:41 (UTC)
上面不要动辄就说投票,其实只要多数人同意,可以免投票的。--113.52.126.29(留言) 2014年9月22日 (一) 16:47 (UTC)
没看懂J. Wong在说什么,我是说胡言乱语显得有些多余和冗长,不是说本身不对。Bluedeck 2014年9月30日 (二) 01:37 (UTC)
这个页面都成中文维基一大景点了。。。删了多可惜。。。2q1w2007(留言) 2014年10月5日 (日) 15:12 (UTC)
- 没说要删啊,只是降格为论述。--Kovl(留言) 2014年10月5日 (日) 17:11 (UTC)
- 7日没有其他意见, 完成。--Byfserag(留言) 2014年10月12日 (日) 08:40 (UTC)
是否应该展开关于维基百科:利益冲突的讨论?
见User_talk:Hanteng,Hanteng援引此方针提出“在此提出警告,并要求@飞贼燕子:与@Jsjsjs1111:自我揭露“是否为中国政府进行有偿编辑”。若无法说“绝对没有”,本人合理怀疑“有”。”,但是此方针目前尚未在中文维基达成共识,恐怕会有争议。--爱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 2014年9月22日 (一) 06:23 (UTC)
囧rz....................谁说要投票了。我打算观望一下大家的意见再发言,以免掉入陷阱。--爱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 2014年9月22日 (一) 12:55 (UTC)
为什么动不动就要在这里投票……WP:投票不是说要做好准备么……--Ah oh!Dipsy!邮箱的说! 2014年9月22日 (一) 13:25 (UTC)
- (+)支持成为共识没有问题,另外@飞贼燕子:Yt1117(留言) 2014年9月22日 (一) 11:54 (UTC)
- 我觉得其实最有趣的是创建一种“毒誓对决”的方式。比如“A警告B是利益冲突或者有偿编辑”;那么两人毒誓,如果B是犯有有偿编辑,B自己毒誓家破人亡;如果B没有有偿编辑,A自当毒誓家破人亡。如果苍天有灵,后面数年中,从事创作的编辑就自然是活着的人了。如何?不知道谁愿意先来指控我呢?--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9月22日 (一) 13:12 (UTC)
- WG君这是明显在开玩笑吧,呵呵。如果老天的眼很细,可能有些人利益冲突了自己还不知道——比如说某人的老婆看到老公编辑维基很累,就说“写维基这么累,我给你做顿热饭吧”,同时这个老婆正好是共产党员或者其他什么组织的成员,然后你如果做了几千次编辑的话,难免有几次会有一点倾向于某个组织。这样像您上面说的那么做,肯定是咒谁谁死,大家还是赶快退维基保平安吧。--爱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 2014年9月22日 (一) 23:50 (UTC)
1947年台湾:“我觉得你是共产党派来的,所以我要击毙你!” 1968年大陆“你是走资派,接受我们的武斗!” 2014年维基“你是五毛,管理员快来封号!” 何其幼稚落后愚昧的扣帽子手段。要证实对方有没有收钱写字,最好拿出真凭实据,比如说工资单跟转账记录。对了,虽然说不要把事情申述到法律层面,但是在维基百科诽谤他人,被取证的话一样可以被告上法庭的,这是维基百科以外的现实生活的事情。--かいづか いなほ(留言) 2014年9月23日 (二) 10:09 (UTC)
- 总是扣别人五毛帽子的个别人,只告诉他这句话: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王二不曾偷。(疼死我也。。。)117.136.40.190(留言) 2014年9月23日 (二) 10:29 (UTC)
- “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王二不曾偷。”比喻的有道理。如果某人和某组织真的做过一些交易,双方会傻到公诸于众给人家当靶子吗?某人在自己的利益冲突声明里面省略“我收受某组织的资金……”这样的一句话,其他人能分辨出来吗?如果分辨不出来声明“没有利益冲突”的人是真的没有利益冲突还是故意隐瞒的话,利益冲突声明对于那些执意要恶意推定的人会有任何作用吗?--爱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 2014年9月24日 (三) 01:35 (UTC)
- 前面说“真的做过”,后面说“恶意推断”,前言不搭后语。其实这种事情,挑起风浪的那些人同样可恶。--かいづか いなほ(留言) 2014年9月24日 (三) 02:36 (UTC)
- 其实我也知道这地方的水比较深,连管理员也不敢轻易处理这方面的争议,在VIP里面有时连个“编辑争议,不予处理”都不说。在这件事上,我直觉是如果坐视现在的问题不管,很可能在将来造成更大的问题。不过如果社群认为这只是一般的小吵小闹,没必要小题大做,那么算我错了。--爱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 2014年9月25日 (四) 03:03 (UTC)
- 说不定管理员是觉得这种事情很无聊。纯猜测。--Kuailong™ 2014年9月26日 (五) 14:12 (UTC)
- 其实我也知道这地方的水比较深,连管理员也不敢轻易处理这方面的争议,在VIP里面有时连个“编辑争议,不予处理”都不说。在这件事上,我直觉是如果坐视现在的问题不管,很可能在将来造成更大的问题。不过如果社群认为这只是一般的小吵小闹,没必要小题大做,那么算我错了。--爱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 2014年9月25日 (四) 03:03 (UTC)
- 前面说“真的做过”,后面说“恶意推断”,前言不搭后语。其实这种事情,挑起风浪的那些人同样可恶。--かいづか いなほ(留言) 2014年9月24日 (三) 02:36 (UTC)
- “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王二不曾偷。”比喻的有道理。如果某人和某组织真的做过一些交易,双方会傻到公诸于众给人家当靶子吗?某人在自己的利益冲突声明里面省略“我收受某组织的资金……”这样的一句话,其他人能分辨出来吗?如果分辨不出来声明“没有利益冲突”的人是真的没有利益冲突还是故意隐瞒的话,利益冲突声明对于那些执意要恶意推定的人会有任何作用吗?--爱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 2014年9月24日 (三) 01:35 (UTC)
- 我没有开玩笑,我是认真的。在维基的环境中,任何指斥他人是“有偿编辑”的,都是“恶意推定”,是错误的、违背共识的行径。那种指责别人,还要让对方自证其罪的方式更是卑鄙的。在维基这种以年轻人为舞台的情况,人们年轻、冲动、容易受到根深蒂固的意识形态影响,是正常的编辑初始状态。编辑对于条目类型的喜恶,自然会形成不同类型或者领域的擅长编辑,这和“有偿编辑”是截然相悖的。既然中文维基百科不分家已经形成坚固的共识,那么各自所带来的政治立场冲突必然会出现;但随着对不同理念的交织、以及自身阅历和年龄的积累,这是形成较为理想的编辑成熟群体的。可是维基仍然有大量编辑僵固于自己的立场,过去的五年已经证明我的编辑试图兼顾多面,可是其他编辑是否应当自我提高呢?--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9月24日 (三) 04:13 (UTC)
简单说,
- 指斥他人是“有偿编辑”(或五毛或轮子)的是“恶意推定”。
- 点出特定编辑行为,或有“有偿编辑”的理由,是对事不对人的“合理怀疑”。
所以看的是“编辑行为”,而不是编辑者的政治立场。我的立场一直是按可靠来源,所以本人近来对对飞贼燕子与Jsjsjs1111的警告,是建立在其两位不断对一系列有可靠来源的命名重定向的提删的“合理怀疑”(支持中国政府立场可,但要消灭有来源支持的重定向页面则是不可,不断反复利用提删程序无视已提出的可靠来源更是不可)。社群应该就事论事谈“合理怀疑”的举证基础和流程,而不是一刀切(谁的刀?)提“有偿编辑”的一定是“恶意推定”的行为。这流程应该和怀疑他人是否为傀儡账户类似,要有对事/行为不对人/立场的理据。--❦‽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9月26日 (五) 09:37 (UTC)
@朝鲜的轮子:下次请注意本人当时发言脉络有以下用语(粗体强调):
- 引言开始
明显有违反
可能有违反
在此提出警告,...[接续此讨论串引文]
换句话说,我的警告是对事不对人的合理怀疑,并非编辑争议的诉诸人身攻击。关键点很简单,有政治立场不希奇,维基老手不顾WP:存废讨论应避免的理由提删有可靠来源支持的重定向页面或许偶然发生,但短时间一系列具针对性的提删,则给人有合理怀疑的基础,本人在提出相关警告时有说明理据,请勿断章取义。--❦‽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9月26日 (五) 09:47 (UTC)
另补充本人目前草拟的User:Hanteng#COI宣言,主动/额外揭露资讯的作法。--❦‽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9月26日 (五) 09:56 (UTC)
我觉得这个“合理怀疑”的范围很广,可能有争议,试举我所见过几例:
- Wikipedia_talk:管理员解任投票/乌拉跨氪中刘嘉和Chinuan12623两人对于对方身份的对骂。
- 我在google搜索“乌拉跨氪”四字时,见到有些站外的文章称乌拉跨氪和另一管理员为“共谍”[2],相信其他一些管理员也可能有这样被人扣帽子的情况,例如User:爱学习的饭桶#荣誉称号。
- 今年3月有人提请对Hanteng和其他一些用户进行CU,查核结果为不相关。Hanteng提出的查核被Jimmy Xu以“理据不足”为由拒绝,之后Hanteng在Jimmy Xu的用户讨论页(见User_talk:Jimmy_Xu/存档/2014年/1-3月)提出“本人对于你行政是否中立一直在记录观察,你在WP:RFCU页面选择处理和不处理的案子理据很勉强,而之前你在WP:VIP的编辑战处理,特别是你以前对于黑扰乱本人编辑的处理不公平地一起形式处理我其实有在怀疑你是否也是有可能是paid editing,之后看你的其他处理还可以就减少对你的不信任,但现在看到WP:RFCU及WP:VIP的选择性处理和不处理,我在此表达不满,并提醒你行政处理要公正决定何该处理何不该处要有一定且统一标准。”。还有最近Hanteng提出的查核又被Jimmy Xu拒绝了(见WP:RFCU)。
可以想象,这次先例一开,以后大家看什么人/事不顺眼,同时那些人/事又有可能有点政治倾向,都可以轻而易举地“合理怀疑”人家是“某组织受雇人员”,然后要求人家起底,公开受雇情况,和这个组织划清界限,等等。如果某些人特别有精力,恐怕会浪费很多的时间去讨论。--爱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 2014年9月26日 (五) 12:07 (UTC)
- 在无从证明COI声明准确性之前,以自己贴出所谓COI声明即可与COI声明上没有的组织划清关系算是游戏维基规则了吧?-Mys_721tx (留言) 2014年9月26日 (五) 13:27 (UTC)
分别回应:
- 离题(维基百科:利益冲突,但应避免对其他维基编辑的人生做评论,避免人身攻击。)
- 离题(维基百科:利益冲突)
- 对事不对人,我当时只要求行政处理要有一定且统一的标准,这此的RFCU查核被拒绝是他查核员的判断,这也和维基百科:利益冲突无关。
简单说,““合理怀疑”人家是“某组织受雇人员””不是如你说的“轻而易举地”,而是要有编辑行为(特别是不符方针及用户经验)、编辑内容、指出潜在利益冲突等等要件。
中文维基站内站外的事很多,这些事不会因为维基百科:利益冲突变成方针就变多或变少,在讨论公共政策时要注意问题的界定、解决的手段、现有的政策。
现有的政策问题是,META英文版的使用条款摘要m:Terms_of_Use已规定(偷偷的)有偿编辑是违反条款的,亦明示有偿编辑者必定公告。中文社群在还没有另类规定前,自然以m:Terms_of_Use内容为当然方针。
所以,所谓“要求人家起底,公开受雇情况,和这个组织划清界限”的情事,早已在中文维基站内外发生,并不受因现已生效的m:Terms_of_Use影响,公共政策的发问应该是如此:“在哪里、如何、什么情况下,一维基编辑用户可以表示对另一维基用户或有 有偿编辑 之行为,在不违反现行方针如Wikipedia:不要人身攻击等等的前题下”。
若对方针条文及内容有实质问题的,请前往#使用条款摘要讨论,目前维基百科:利益冲突并不是方针,而且该页面并没有提及“有偿编辑”。也请各位注意维基百科:利益冲突的界定或许不明确或过于宽泛,但 有偿编辑 则已有明确的定义。--❦‽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9月26日 (五) 13:34 (UTC)
- 有没有道理这都是靠人辩论辩出来的,en:WP:BOLD, revert, discuss cycle。反正就算某些人提出的理由不是很有道理,也能争上一时,也有很多台阶可以下,例如最近en:Wikipedia:COIN#GamerGate Controversy的一个例子。看看en:Wikipedia:COIN就知道英文COI的问题大概是怎么处理,也就是多一个讨论区吧,不至于非常要命(也有很少的出事的可能)。--爱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 2014年9月26日 (五) 14:17 (UTC)
- 建议您在另串#使用条款摘要或新串开启en:Wikipedia:COIN本地化的讨论,个人觉得有可行性。--❦‽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9月27日 (六) 06:51 (UTC)
- 另外合理怀疑的效果是可以扩散的,今天可以合理怀疑某些人有可能收受某组织的利益,明天就是合理怀疑这些可能收受某组织的利益的人们是傀儡或真人傀儡了。--爱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 2014年9月26日 (五) 14:32 (UTC)
- 建议您参考en:Wikipedia:COIN或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请求飞贼燕子与Jsjsjs1111自我揭露“是否为中国政府进行有偿编辑”#请求回归主题,方针讨论回方针版的例子。在一专门讨论页以特定格式以条目内容及编辑行为为中心,收集并讨论“用户A指控用户B在条目X, Y, Z的编辑或讨论上,或有有偿编辑的行为,面对指控,用户B采取自清/反驳/不理会”是可行的。--❦‽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9月27日 (六) 06:51 (UTC)
- Wikipedia:利益冲突目前的规定,只对自愿遵守规则的人有效。对于拿钱编辑的人毫无约束力。换句话说,目前的规定有利于无耻的人,防君子不防小人。如果维基要继续保持匿名,就不容易改变这种情形。我唯一能想到的方针改变,是对于多次可疑的违反方针编辑,他人可以提出用户查核请求,看编辑者是否属于有利益冲突的组织。--欢颜展卷(留言) 2014年10月1日 (三) 02:11 (UTC)
- 以前英文维基曾经封锁了美国国会、Wiki-PR和山达基教的一些IP,见en:Conflict-of-interest_editing_on_Wikipedia。不过有些人可能只用家里电脑或代理编辑维基,那样还是不容易查到。--爱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 2014年10月5日 (日) 00:12 (UTC)
分段:什么是利益冲突?
虽说现在讨论越来越乱,我还是认为有必要弄清楚一个问题:什么是利益冲突?界限在哪里?我以前在Wikimedia Forum上见到有人吃了一块饼干和一杯咖啡也要问“这是不是利益冲突”[3]。反过来,也肯定有人会拿这样的“吃了一块饼干和一杯咖啡”的小事来参上一本,毕竟对于某人有利益冲突的怀疑可不仅仅是用来挂着的,而且以现在“只要违反方针(甚至是单方面认定违反方针)就可以和某组织挂钩”的方法,被怀疑的人只会越来越多。有趣的是,维基的方针不鼓励公开其他人的隐私,所以有些事情还得通过Unblock这类管理员之间的不公开渠道上报,而这种不公开渠道可以被用来罗织罪状的缺陷已经被守望者爱孟和中华爱国阵线诟病过了。也许有些人因为“利益冲突”被打倒的时候,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再说一些公开的信息,例如报纸媒体上出现一些诸如“守望者爱孟熟悉党政工作”的报导的时候,我们是应该相信报纸,还是相信一个被封禁的维基人?还是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到现在,我也没看到谁被守望者爱孟打倒过;以前黑雪姬还说要把某些人“一网打尽”,现在看来也不过是吹牛皮吓唬人)?--爱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一) 02:09 (UTC)
- Wikipedia:利益冲突明定指“编辑”,也就是没有挶限在写条目上,举凡维基百科内任何行为的编辑皆属之,包括这里的讨论也适用。假如我没看错,也没说错,那么我只能单纯针对条目而言,去解释什么时机下适用Wikipedia:利益冲突。通常在描述公司行号、机关单位、组织团体,乃至于个人,无论个人是指名人或巨星,甚至于到联合国这么大的跨国界组织,只要条目叙述有提及不利之事,这些不利之事无论是由当事者认定或编者自己判断,凡能符合事实之要件皆可写之,事实之要件一旦被当事者或编者因基于利益考量而编辑,利益考量通常指不利之事(包括负面传闻)会影响到自身利益,这种有没有达到影响,无论是由当事者认定或编者自己判断,只要编辑欲推翻事实,这就是“利益冲突”。--1.170.213.181(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一) 17:06 (UTC)
- 其实这里存在个问题:事实是什么?--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10月9日 (四) 01:16 (UTC)
- 怎感觉这样的讨论有点像真理部?难道这就是“事实”?--114.46.240.197(留言) 2014年10月12日 (日) 13:23 (UTC)
什么叫“有偿”编辑
关于有偿编辑,我想问一下,什么叫做“有偿”编辑?下面这些情况中,哪些属于有偿编辑?
- 某人为了获取物质奖励(包括金钱财物等),而对部分维基条目进行明显倾向于雇佣方的编辑。
- 某人为了获取物质奖励(包括金钱财物等),而对部分维基条目进行略倾向于雇佣方的编辑。
- 某人为了获取物质奖励(包括金钱财物等),而对部分维基条目进行了详细的扩充,但无倾向于任何一方。
- 某人在政府或其他单位工作,工作内容中包括网络舆论,但上级并未指示其对维基百科进行编辑,此人认为维基百科也属于网络舆论的一部分,遂对部分维基条目明显倾向于政府或其他单位的编辑。
- 某人在政府或其他单位工作,工作内容中包括网络舆论,但上级并未指示其对维基百科进行编辑,此人认为维基百科也属于网络舆论的一部分,遂对部分维基条目略倾向于政府或其他单位的编辑。
- 某人在政府或其他单位工作,工作内容中包括网络舆论,但上级并未指示其对维基百科进行编辑,此人认为维基百科也属于网络舆论的一部分,遂对部分维基条目进行了详细的扩充,但无倾向于任何一方。
- 某人在政府或其他单位工作,但工作内容中并不包括维基百科的编辑,出于爱好或其他原因,此人在上班时间,对部分维基条目明显倾向于政府或其他单位的编辑。
- 某人在政府或其他单位工作,但工作内容中并不包括维基百科的编辑,出于爱好或其他原因,此人在上班时间,对部分维基条目略倾向于政府或其他单位的编辑。
- 某人在政府或其他单位工作,但工作内容中并不包括维基百科的编辑,出于爱好或其他原因,此人在上班时间,对部分维基条目进行了详细的扩充,但无倾向于任何一方。
- 某人在政府或其他单位工作,但工作内容中并不包括维基百科的编辑,出于爱好或其他原因,此人在业余时间,对部分维基条目明显倾向于政府或其他单位的编辑。
- 某人在政府或其他单位工作,但工作内容中并不包括维基百科的编辑,出于爱好或其他原因,此人在业余时间,对部分维基条目略倾向于政府或其他单位的编辑。
- 某人在政府或其他单位工作,但工作内容中并不包括维基百科的编辑,出于爱好或其他原因,此人在业余时间,对部分维基条目进行了详细的扩充,但无倾向于任何一方。
- 某人为了获取非物质奖励(包括精神奖励、论文等),而对部分维基条目进行明显倾向于雇佣方的编辑。
- 某人为了获取非物质奖励(包括精神奖励、论文等),而对部分维基条目进行略倾向于雇佣方的编辑。
- 某人为了获取非物质奖励(包括精神奖励、论文等),而对部分维基条目进行了详细的扩充,但无倾向于任何一方。
——Langer Lee-本人现正在编辑群体婚姻,欢迎大家提出意见。 2014年10月1日 (三) 03:25 (UTC)
英语维基百科里,哪类用户有新页面巡查权?
求教:英语维基百科里,哪类用户有将页面标记为“已巡查”的权利?
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我发现我在英文维基百科上有了巡查按钮,而且的确好使……不知道怎么回事--DukeAnt(留言) 2014年10月7日 (二) 15:20 (UTC)
- 确认/自动确认用户。en:WP:UAL#Table --Kovl(留言) 2014年10月7日 (二) 16:52 (UTC)
- 多多眺望远方美景,有益健康……先生千万不要巡查上瘾……--百年综合征(留言) 2014年10月13日 (一) 04:32 (UTC)
有关格式手册
提案讨论将图像显示尺寸与数量列入格式指引
- 提案一:碍于图文比重,讨论将图像显示尺寸限制于“最大不得超过250px”列入格式指引当中,全景图则另当别论。--114.26.137.114(留言) 2014年10月12日 (日) 06:28 (UTC)
- 提案二:为避免图文比重差异过大,使整个条目看起来像相簿或集邮册,讨论若非内文述及有图像辅助解说之功能,其余图像应限制于“最多不得超过五张”(包括图片集的图像),并列入格式指引。--114.26.137.114(留言) 2014年10月12日 (日) 06:28 (UTC)
- 一张图片胜过千言万语,只要每张图片都各有特色,个人认为不应该定下图片数量的上限。另,请问250px之数从何而来?相信不同尺寸的显示屏出来的效果会有很大分别。--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10月13日 (一) 04:37 (UTC)
- (!)意见:同意适当的图文配比无论对于阅读还是理解都是有帮助的,但是上面的提案有几个重大的问题:一、用户可以透过个人偏好设定控制图片显示的大小,因此正确的作法应该是“不得强制设定图片宽度”,只利用thumbnail标签制造缩图,保留个人用户弹性调整自己喜好的空间。有人喜欢在阅读时看到大图片,有人觉得图片太大碍眼,有人使用画素超高的4K级大萤幕阅读维基百科,但也有很多人是用萤幕宽度800不到的手持设备在阅读,如果强制限制宽度,管它是设定250px还是其他宽度,一定都会造成某些人的困扰;二、如果只是500字不到的小条目,配2张图可能都嫌多,但是如果是10万字元等级的大条目,5张图片又未免过少,所以如果真要订定规则应该是根据文章量或段落数来调整配图数量,强制设定一个固定的数字显然不是恰当的规范方式。--泅水大象™ 讦谯☎ 2014年10月13日 (一) 04:56 (UTC)
- 同泅水大象,的确条目有长短,性质有差异,建议从WP:比重找取适合文字化的编辑格式论述。--❦‽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10月15日 (三) 00:24 (UTC)
- 图的大小一般应不填,由用户在Special:Preferences中定义,尤其是文字一侧浮动的图。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10月15日 (三) 09:56 (UTC)
upright
。--Jimmy Xu 论 2014年10月18日 (六) 07:51 (UTC)
- 图的大小一般应不填,由用户在Special:Preferences中定义,尤其是文字一侧浮动的图。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10月15日 (三) 09:56 (UTC)
- 同泅水大象,的确条目有长短,性质有差异,建议从WP:比重找取适合文字化的编辑格式论述。--❦‽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10月15日 (三) 00:24 (UTC)
- (!)意见:同意适当的图文配比无论对于阅读还是理解都是有帮助的,但是上面的提案有几个重大的问题:一、用户可以透过个人偏好设定控制图片显示的大小,因此正确的作法应该是“不得强制设定图片宽度”,只利用thumbnail标签制造缩图,保留个人用户弹性调整自己喜好的空间。有人喜欢在阅读时看到大图片,有人觉得图片太大碍眼,有人使用画素超高的4K级大萤幕阅读维基百科,但也有很多人是用萤幕宽度800不到的手持设备在阅读,如果强制限制宽度,管它是设定250px还是其他宽度,一定都会造成某些人的困扰;二、如果只是500字不到的小条目,配2张图可能都嫌多,但是如果是10万字元等级的大条目,5张图片又未免过少,所以如果真要订定规则应该是根据文章量或段落数来调整配图数量,强制设定一个固定的数字显然不是恰当的规范方式。--泅水大象™ 讦谯☎ 2014年10月13日 (一) 04:56 (UTC)
发现一个关于宏观时间的问题
我看到"现代xx"或"当代xx"之类的用词,是否应当存在这样陈述方式?这似乎可以说是时间上的主观.如果存在或者说允许这样的用法,那么随着时间推移,假设条目内容真的很多年不需要一点更新,但时间点却需要多次变更.我不知道其它语言维基百科怎么处理这个问题.我还是新人,有何不懂之处请不要见怪--121.31.6.222(留言) 2014年10月19日 (日) 01:23 (UTC)
提议设立“临时管理员”权限
看到燃玉对于放宽管理员权限的想法,我觉得有必要另讨论是否应该设立“临时管理员”这样的方式来适应中文维基百科编辑者的需要。下面是我的设想:
部分学生在假期(如对于在中国的编辑者来说在过年假期的时间段、寒暑假等),会出现临时的大量编辑的情况。但往往这些编辑者不符合申请管理员的条件,即使申请,投票也难以通过。且编辑高峰主要都集中在假期,而平时可能由于学业紧张无法更多地编辑维基百科。而管理员人手不足的现象也造成了维基百科在一定时间之内大量内容待处理、积压,且对于严重的破坏现象无法及时处理的现象。在假期适当的开放这种权限有助于分担管理员负担。且可以设立机器人,在授权期结束之后自动除权。同时,这种权限也可以为一些准备出任管理员的用户积攒经验。对于平时不太编辑维基百科,但仍有丰富巡查、管理经验的用户来说,可以授权给他们永久有效的这种权限,这样最起码在活跃期能协助管理员处理事务。
我认为“临时管理员”可以拥有以下权限:具体有什么权限、申请的条件其实不是特别重要,以后可以慢慢研究。
- 巡查权
- 回退权
- 巡查豁免权(autopatrol)
- 封禁用户(仅限注册用户;IP用户只能封禁数十小时)
- 保护页面(仅限全保护数十小时,直到管理员解决为止;半保护;白纸保护;移动保护)
- 编辑被全保护的页面、移动被移动保护的页面、创建被白纸保护的页面
- 删除被提出快速删除的页面(不知技术上是否可行)
- 删除侵权页面
- 查看被删除的页面或修订版本
申请需要以下条件:
- 现在拥有巡查权和回退权且至少维持了半年
- 编辑次数大于某一值
- 一年内无不合理封禁纪录
- (需要社群投票)
不知大家有何看法?也希望比较懂技术的人可以从技术上分析我的设想能否有可能。欢迎拍砖。--Techyan(留言) 2014年10月3日 (五) 05:53 (UTC)
- 技术原因无法只授予有限期封禁或保护权限。--GZWDer(留言) 2014年10月3日 (五) 06:03 (UTC)
- Mediawiki有这功能么?--114.81.255.37(留言) 2014年10月3日 (五) 08:16 (UTC)
- 这东西要放到meta或者MediaWiki上讨论吗?--Techyan(留言) 2014年10月3日 (五) 08:25 (UTC)
(+)支持,每年当一个月兵倒不错。--Carrotkit ~ 维基和平约章 ~ 维基百科:同行评审/中国-哈萨克关系 2014年10月3日 (五) 08:37 (UTC)
- 不支持,我认为管理员应该是较长期的编辑期有足够的经验的人,而非靠短期的体验就能参加的,还一句申请条件什么不是特别重要,管理员的权限都是对整个运作都有影响,不是这样顺便获得吧--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0月4日 (六) 02:23 (UTC)
- @cwek:如果只能删除被提出快速删除的页面,否则一旦发现立即除权?--Carrotkit ~ 维基和平约章 ~ 维基百科:同行评审/中国-哈萨克关系 2014年10月4日 (六) 02:27 (UTC)
- 如果觉得自己有能力担任管理员,更应该是平时的积累,和社群的认同,而非短期的授予枪炮可以培养的,这和除权无关。--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0月4日 (六) 02:43 (UTC)
- 快速删除积压没那么厉害,真要有意处理站务的话,上一个标题里AFD处理积压可以做且基本无需权限。
- 另外个人理解,新用户组别的开放不会专门为中文维基百科量身定制,在这里讨论破天估计也没用。--Kuailong™ 2014年10月4日 (六) 02:38 (UTC)
- @cwek:如果只能删除被提出快速删除的页面,否则一旦发现立即除权?--Carrotkit ~ 维基和平约章 ~ 维基百科:同行评审/中国-哈萨克关系 2014年10月4日 (六) 02:27 (UTC)
我想强调的不是快速删除的积压,而是防止新权限的持有者滥权。至于有什么权限、申请的条件可以现在不谈。现在关键的是技术上是否有问题、开通这个新的权限是否存在障碍。--Techyan(留言) 2014年10月5日 (日) 04:12 (UTC)
- 那些放假才出来的学生,活跃时间本来已经是少,还要花时间搞投票来评定某用户是否适任临时管理员(这种场合不可能免投票吧),那么他可以行权的活跃时间则更少,可能权限是给了但用不到几次就已经要除权了,究竟是否真的可以有效分担负担?--街灯电箱150号 2014年10月10日 20:18 (UTC)
管理员都不巡查新条目导致8月底到9月中出现大量巡查积压,几十个管理员不愿意巡查条目。可见现在缺的不是管理员,而是深层的“深度用户”,再多的管理员解决不了这个问题。早点醒悟吧,及早主动培养新的深度用户才能解决问题。--183.26.214.70(留言) 2014年10月11日 (六) 08:09 (UTC)
- 反对。积压的又不是快速删除等很容易处理的事,都是些存废讨论之类又麻烦又容易引发争议的活,不觉得选一批临时管理员会有效。--E8xE8(623) 2014年10月12日 (日) 01:36 (UTC)
- 积压的不是存废讨论,而是条目巡查,中文维基病入膏方,客栈还在讨论一些无意义的事情。没救。--183.26.213.107(留言) 2014年10月19日 (日) 07:55 (UTC)
使用条款摘要
使用条款摘要m:Terms_of_Use
- 有中文翻译吗?
- 是方针吗?
--❦‽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9月25日 (四) 17:00 (UTC)
- 看社群共识吧。再看m:Terms of Use的Paid contributions without disclosure下面还有一段:“A Wikimedia Project community may adopt an alternative paid contribution disclosure policy. If a Project adopts an alternative disclosure policy, you may comply with that policy instead of the requirements in this section when contributing to that Project. An alternative paid contribution policy will only supersede these requirements if it is approved by the relevant Project community and listed in the alternative disclosure policy page.”--爱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 2014年9月26日 (五) 01:25 (UTC)
- These policies include the cross-project value of civility, which is a pillar of Wikipedia; relevant project policies, like ENWP:OUTING; and the Terms of Use, which prohibit stalking and abuse. (In cases of more extreme behaviors, local law may also apply.)--Jimmy Xu 论 2014年9月26日 (五) 01:34 (UTC)
- 补充楼上:您举出的那一段在m:Terms_of_use/FAQ_on_paid_contributions_without_disclosure里面,不是m:Terms_of_Use。--爱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 2014年9月26日 (五) 06:36 (UTC)
- 同意 朝鲜的轮子 FAQ 并非使用条款本身,但本人也同意Jimmy Xu指出的,要文明,本人的认知和作法是“对事不对人”对潜在有问题的编辑行动提出合理怀疑,而非stalking and abuse特定人士。--❦‽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9月26日 (五) 09:18 (UTC)
- 补充楼上:您举出的那一段在m:Terms_of_use/FAQ_on_paid_contributions_without_disclosure里面,不是m:Terms_of_Use。--爱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 2014年9月26日 (五) 06:36 (UTC)
按以上讨论,跑出第三个问题,
- 3.在Wikipedia:利益冲突还未成为中文维基的正式方针时,META英文版m:Terms of Use的有偿编辑就是有效的方针吧。
--❦‽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9月26日 (五) 09:49 (UTC)
- @Shizhao:您怎么看?--爱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 2014年9月26日 (五) 14:36 (UTC)
好吧,若没有人愿意正面回应,我就对目前现行的m:Terms_of_Use新增之paid-contrib-disclosure有偿编辑段落提出说明:
- 1. 尚无翻译,需有人翻译以下段落
- {{anchor|paid-contrib-disclosure}} <translate><!--T:110--> :'''Paid contributions without disclosure''' <!--T:111--> ::These Terms of Use prohibit engaging in deceptive activities, including misrepresentation of affiliation, impersonation, and fraud. As part of these obligations, you must disclose your employer, client, and affiliation with respect to any contribution for which you receive, or expect to receive, compensation. You must make that disclosure in at least one of the following ways: <!--T:112--> ::*a statement on your user page, ::*a statement on the talk page accompanying any paid contributions, or ::*a statement in the edit summary accompanying any paid contributions. <!--T:113--> ::Applicable law, or community and Foundation policies and guidelines, such as those addressing conflicts of interest, may further limit paid contributions or require more detailed disclosure. ::A Wikimedia Project community may adopt an alternative paid contribution disclosure policy. If a Project adopts an alternative disclosure policy, you may comply with that policy instead of the requirements in this section when contributing to that Project. An alternative paid contribution policy will only supersede these requirements if it is approved by the relevant Project community and listed in the [[:m:Alternative_paid_contribution_disclosure_policies|alternative disclosure policy page]].
- 2.3. 在中文维基尚未有共识形成替代有偿编辑之政策并经社群核准及列入alternative disclosure policy page之前,m:Terms_of_Use新增之paid-contrib-disclosure有偿编辑为正式政策。
- 以上说明若有误请提出。--❦‽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9月27日 (六) 10:55 (UTC)
WP:有偿编辑--❦‽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9月28日 (日) 10:32 (UTC) WP:有偿编辑告示版--❦‽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9月28日 (日) 11:21 (UTC)
反对意见
- (-)反对:此方针几乎没有能够成功执行的可能性。--★A. S★Bla俺の嫁 2014年9月28日 (日) 14:21 (UTC)
- 同理,傀儡方针也无法100%成功执行的可能性,所以也不该有?使用条款有偿编辑若没有替代方案,就是以元维基的方案,“你反对就不能编百科”不信去问管理员。--❦‽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9月28日 (日) 19:01 (UTC)
- 人家说的是“几乎没有能够成功执行的可能性”,你就偷换成“无法100%成功执行的可能性”,这一手偷换概念玩得不太高明哦。——来自糟糕的妹控狗头人(留言) 2014年10月21日 (二) 20:10 (UTC)
- 同理,傀儡方针也无法100%成功执行的可能性,所以也不该有?使用条款有偿编辑若没有替代方案,就是以元维基的方案,“你反对就不能编百科”不信去问管理员。--❦‽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9月28日 (日) 19:01 (UTC)
其他意见
纯属猜测:google里搜索一样事物时,维基条目往往是前几位。加上维基在大陆知名度的提升,一些条目和管理员权限有可能成为有偿编辑者觊觎的对象。等到社群内已经渗透了不少有偿编辑者(甚至是管理层)的时候,可能阻力会更大。--爱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 2014年9月29日 (一) 09:26 (UTC)
不如我们单独开一个COI联署宣誓页面,所有(被人怀疑的)维基人挨个上去签名后才可继续编辑,否则BAN。我想这个应该最符合hanteng阁下的逻辑?有误请指明。Bluedeck 2014年9月30日 (二) 01:53 (UTC)
- (+)支持麦卡锡主义!--かいづか いなほ(留言) 2014年9月30日 (二) 04:12 (UTC)
@朝鲜的轮子:@Bluedeck:两位有完没完?我已于多页说明我的立场了
- [5]我并没有要他们公开其个人隐私或雇主以自清,我只要求针对特定所涉条目潜在有偿编辑COI的单位(并非泛泛)要求他们对是否有违TOS做说明,只求有或没有,而且我限定的单位和条目很清楚,我也没要要社区去做肉搜,我要的只是一个诚实性宣言,如同TOU要求的基本原则,no deceptive.....。
- [6]当事人若有回应最好,没回应就也只能存档,请大家不要误以为WP:有偿编辑代表可以对一个人的背景肉搜或起底。WP:有偿编辑只有和条目编辑行为“可疑”的空间,勿滥用,要成案case,得要有要件,绝不是按政治立场。....
- [7]...当最后,提醒 燃玉 勿偷换概念,本人不是以编辑者的“政治立场”进行质疑,而是以方针及用户编辑行为要求用户自行说明,用户可以不回应,但受指控的用户就有记录知道WP:有偿编辑的相关概念。...
请自律。--❦‽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9月30日 (二) 18:01 (UTC)
另外,搜寻Baidu 及Google的研究我有做[8],有偿编辑者来就来,我们中文维基是一个开放性系统,能建立的机制是建立其防范用户有偿“行为”的可能,这不限于地域、不限于政府(也可能是企业),对事不对人,如同我回管理员Jimmy Xu的这一段
...身为查核员的你,该不会也认为WP:RFCU是对人(特别是其身份)而不是对事(编辑行为)吧,WP:RFCU的标题也是人/账户啊?请区分账户作为一个行为人的记录account,及其该负起的责任accountablity ,以及一个人的身份(特别是实体身份,如是不是上海人)的差别。
这也是为什么我觉得Jimmy Xu说不应该放在 其他 应该放在 条目探讨,有其道理的原因之一(一定要有条目和COI)。希望你们这里的发言不是受到站外人士如七海花音(疑为Edo黑雪姬)煽动的影响。--❦‽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9月30日 (二) 18:13 (UTC)
- 我从来没有指责您“要他们公开其个人隐私或雇主以自清”或“要要社区去做肉搜”。请阁下仔细阅读我的发言。
- 您自述“不是以编辑者的“政治立场”进行质疑”。实际上,我在这里您的意见出入亦不是针对您。我是认真的。不过我上面的发言“不如我们单独开一个...阁下的逻辑?”如果这里您读出一些戏谑的意味,这不是我的本意,如果给您造成压力,我很抱歉,我会注意探讨的语气。
- 依在下之愚见,中文社区并非不能接受“COIN式”做法。然而,实际上,您的做法和COIN中的常见做法并不一致,您没有拿出特定的diff,同时穷追两名编辑不舍,另一边还说着,“二位编辑可以不用回应”。这种行为引起社区反弹我想这是合理的,因为这种事情在我们一些人看来非常失礼。我认为您有比这好的多的方式,能够达成同样的目的。就您自己揭示的目的而言,在对方的用户页面留言(哪怕是给警告)都已经足够达到目的“令对方知悉Terms of use,日后有证表明其确实违反,即可认为其有意为之”。
- 另外,在英维和中维都一样的是,怀疑者,请您拿出证据。没有证据仍要表示怀疑的人,请您以一种伤害最小的、且最照顾他人感受的方式进行。我想这里您做的非常不好。抛开质询他人,您随手一指一个编辑“疑为Edo黑雪姬”,后边连个“如果猜错很抱歉”都没有,这会给他人造成何种感受?如果说我前面说的一句“不如我们单独开一个COI...”您能误解,那么请您想想七海花音看到您的发言以后该是多么气不打一处来。
- 最后,也算为了抗议您使用模板,我暂时使用了模板。我认为单纯的加高对比色并不使言语变的有道理,与此同时令版面变得难看,有碍他人阅读留言。如果您能同意,欢迎您换用比较温柔的标准模板,我会很感谢。Bluedeck 2014年9月30日 (二) 23:47 (UTC)
- 我感觉hanteng阁下是个知分寸的人,不过我也感觉维基上有一群处心积虑鸡蛋里挑骨头想把别人搞臭、搞倒的政客。如果能证明某人的利益冲突声明有虚假,就可以破坏某人的名誉,甚至让某人在维基无法立足(可以看看现实生活中的例子,或者现在维基上那两位赌咒对决的维基人,或者以前的Snorri被查出滥用傀儡后只封了一个月,可是他再也不来编辑了)。换个角度想,如果你只是提出了对几个可能有偿编辑者的一些质疑,却始终拿不出直接的证据,那么怀疑只能是怀疑,他们也可能无视你的怀疑继续编辑,你的要求除了让某些人知道一个根本管不着他们的TOU还有实际的作用吗?
- 所以我在上面才提议划清有偿编辑的举证标准,这正是为了保护那些申报自己有无有偿编辑情况的人,使政客们不会三天两头拿一些道听途说的鸡毛蒜皮的事情来折腾,例如“你不是说自己完全没有收受利益吗,那么为什么我听说你曾经接受共产党的七大姑的八大姨的……(以下省略1000字)的机构宴请,同时(在几千次编辑中)又做了1笔有利于共产党的编辑”这样的。--爱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 2014年10月5日 (日) 00:08 (UTC)
- User:Bluedeck,不管你信不信,这种循环吵架是会上瘾的,你应该尽早戒掉。--かいづか いなほ(留言) 2014年10月1日 (三) 09:48 (UTC)
- 我很少这么干,这次纯属抽风♪♫~另外您的ping失败了耶( •̀ ω •́ )y Bluedeck 2014年10月1日 (三) 15:23 (UTC)
- 的确,用颜色使人眼都花了。113.52.126.9(留言) 2014年10月2日 (四) 07:55 (UTC)
- 是啊,可能社群参与这个问题的人也少了。--爱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 2014年10月5日 (日) 00:08 (UTC)
- 而且有颜色的地方总是让人觉得在争执,其他人更不会想参与,以避免自己也变做箭靶。--162.252.85.172(留言) 2014年10月6日 (一) 13:48 (UTC)
- 是啊,可能社群参与这个问题的人也少了。--爱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 2014年10月5日 (日) 00:08 (UTC)
- 的确,用颜色使人眼都花了。113.52.126.9(留言) 2014年10月2日 (四) 07:55 (UTC)
@Bluedeck:,不管你信不信,かいづか いなほ就是BlackLotux--❦‽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User_talk:|✉]] 2014年10月12日 (日) 19:23 (UTC)
- @hanteng不过hanteng阁下在辨认傀儡方面的经验我倒是目睹了一回。也许您那么肯定的语气也是基于您很肯定的证据或判断,如果如此,我收回对您意见。Bluedeck 2014年10月13日 (一) 17:03 (UTC)
- @Bluedeck:你不用收回对我的意见,那断言“かいづか いなほ就是BlackLotux”不是基于我找的证据或判断,而是RFCU查核员根据技术资料比较的可能性判断,基本上是他们做出“确认”的判断。至于是否他们在做出判断或做出是否查核决定,和我稍早在客俴质疑该用户的行为及言论巧合是否有关连,你可能要问查核员。我在辨认傀儡方面没什么好说的,比不上其他RFCU常客的广度及精准程度,而本人提的案被驳回的机会个人感觉起来比整体平均值高,所以这不是我的强项。倒是E黑到现在不放过我或许才是重点,所以应该不是我辨认傀儡的一般能力,而是我正常编辑会遇到E黑傀儡及其人肉傀儡的或然率高很多。--❦‽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10月15日 (三) 00:21 (UTC)
- @hanteng:前几天我总是遇到Hanteng是怎么回事....飞贼燕子(留言) 2014年10月15日 (三) 01:46 (UTC)
- @飞贼燕子:前几天我总是遇到飞贼燕子是怎么回事...❦‽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10月23日 (四) 08:22 (UTC)
关于translated page模板的问题?
翻译条目的{{translated page}}是否是必需的?是否应该是必需的? --三猎(留言) 2014年10月26日 (日) 14:07 (UTC)
- 最好是加上,因为毕竟CC BY-SA条款摆在那。--Liuxinyu970226(留言) 2014年10月27日 (一) 02:55 (UTC)
- 我认为如果编者在推荐某翻译自单一语言的条目成为推荐的新条目/优良条目/特色条目的时候声明这篇是翻译条目,那么就可以加,可以不加,反正到头来还是一样。不过加了更好,可以令那篇条目的版权声明更明显。--春卷柯南夫子 ( 论功行赏 ) 2014年10月28日 (二) 11:45 (UTC)
- 除了版权,还有一点考量:有的条目一点进去,无论是条目的选题还是内容,一眼就能看出是翻译作品,参考来源却很不详细,又不确定是哪个语种翻译过来的(一般是英语吧),到英语条目里找,又改动了很多,对应不上。而且{{translated page}}最好是本人填写。希望翻译条目比重非常之大的中文维基能更重视挂这个模板。——三猎(留言) 2014年10月29日 (三) 02:59 (UTC)
- 我认为如果编者在推荐某翻译自单一语言的条目成为推荐的新条目/优良条目/特色条目的时候声明这篇是翻译条目,那么就可以加,可以不加,反正到头来还是一样。不过加了更好,可以令那篇条目的版权声明更明显。--春卷柯南夫子 ( 论功行赏 ) 2014年10月28日 (二) 11:45 (UTC)
再议优良条目重审的流程
在下今日有主编条目固始县被提报进行WP:GAR,期间今日届满。经过初步调整,提名时条目存在的问题已经解决,提名者亦表态撤回提名。但问题来了,这是否意味着此次提名自动失效呢?毕竟尚有其他用户的反对票留在现场。 --——武铁辆玻 ⇋ 意见簿 2014年10月29日 (三) 20:06 (UTC)
- 参考新条目推荐的一套,我认为这次重审应该撤销,不计结果,即使其他用户反对也要这样。--春卷柯南夫子 ( 论功行赏 ) 2014年10月31日 (五) 16:2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