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鲑鱼之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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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中立

运用“之乱”、“乱象”等负面用词,有自己意识型态的表露,将影响阅者之倾向,恐是为不允许的行为,希望将其字词予以修正为更中立之字词。 Wisdom Hsu留言2021年3月18日 (四) 17:07 (UTC)回复

某某热潮。--Jason zhuo留言2021年3月18日 (四) 17:14 (UTC)回复
媒体认可了就没有问题。--Txkk留言2021年3月19日 (五) 00:46 (UTC)回复
卫报 --Txkk留言2021年3月19日 (五) 05:28 (UTC)回复

不行,媒体也有自我的意识形态,可以当做昵称,但不适合为名称。 Wisdom Hsu留言2021年3月19日 (五) 08:25 (UTC)回复

WP:COMMONNAME。常用名。Nrya留言2021年3月19日 (五) 11:13 (UTC)回复

我是建议更名,如同Jason zhuo所建议,“台湾鲑鱼更名热潮”会较好。 “乱”有负面含义,然此事件非一定是负面事件。 Wisdom Hsu留言2021年3月19日 (五) 11:59 (UTC)回复

(+)支持改名为“台湾鲑鱼更名热潮”,并保留鲑鱼之乱之重新导向毕竟媒体仍有在使用。~~Sid~~ 2021年3月19日 (五) 13:22 (UTC)回复
同意 SmartAlice留言2021年3月19日 (五) 13:37 (UTC)回复
等待一段时间看看其他人有没有异议三天后3/22在进行移动如何。~~Sid~~ 2021年3月19日 (五) 13:53 (UTC)回复
时下将事件称某某之乱的由来,其实早就近似于热潮的意思了,最多也就是疯抢、一窝蜂而已,不至于真到有负面意思。好比说吧,在20年前将动漫爱好者称呼为宅男,爱好者往往认为是一种污名化,可是如今爱好者不仅会自称“我肥宅,我骄傲”,还会说自己喝得可乐是“肥宅快乐水”。不过如果社群意见是要更名的话,我认为“鲑鱼更名潮”或“鲑鱼改名潮”会比“更名热潮”、好“改名热潮”,至少就我所见大概有四、五家媒体约十则左右新闻标题是以“鲑鱼更名潮”为名[1][2][3][4][5][6][7][8],至于称热潮者不过两三篇。

AegonINVICTUS留言2021年3月19日 (五) 18:02 (UTC)回复

我不觉得“之乱”有等同“热潮”的意思,我听起来“之乱”的确有些偏颇和负面的意味。 SmartAlice留言2021年3月19日 (五) 16:04 (UTC)回复

我无法确定某某之乱的由来,不过在我理解现在除了传统称呼乱象、乱事的之乱外,其实有不少之乱应是取意于关键字问卦、关键字之乱,更偏向指短时间发生的跟风或从众行为,最多就是带有莫名其妙或难以理解的意思而已。-AegonINVICTUS留言2021年3月19日 (五) 18:10 (UTC)回复

虽然“之乱”不一定是贬称混乱,但大多数人应该还是会这样想。“鲑鱼更名潮”听起来主语是鲑鱼,很不适合。从这个角度看,“台湾鲑鱼更名热潮”好像有同样的问题,且或存原创和常用度问题。避免贬称是必要的吗,有足够的观点支持这种行为?--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19日 (五) 16:31 (UTC)回复

我个人是建议把标题更名成“2021年台湾大量更名鲑鱼事件”,参考许多事件类型的条目,许多都是以XXXX年OOOO事件的格式命名,用“事件”一词也较具中立性。--Xpoi5010留言2021年3月20日 (六) 05:10 (UTC)回复

虽然这个名字干瘪,但挺中性的,比较支持。序言或信息框可以写xx之乱等别名。--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20日 (六) 06:08 (UTC)回复

个人觉得称作oo事件会比之乱来得更中立,鲑鱼之乱作为另称的部分即可。 Popo77222留言2021年3月20日 (六) 05:53 (UTC)回复

这个标题会不会有点……起码看起来不够正式?这并非历史上八王之乱这种已经有确定名称的……我看上面有朋友建议说2021年台湾大量更名鲑鱼事件或者台湾鲑鱼更名热潮。关于鄙人之看法,保留年份是有必要的,比如2017年9月唐山收费站冲突,至于月份,如果要更精确的话似乎也可以加上。 “热潮”二字或许可能有人认为人数不够,但就新闻媒体的报道和关注度来看热潮应该没问题(毕竟新闻已经报道到海峡这一岸来了) 但如果真的就中立性上讨论,那我还是倾向于事件二字。快乐的老鼠宝宝留言2021年3月20日 (六) 08:29 (UTC)回复

(!)意见Wikipedia:命名常规 (事件):“有些条目并不需要为了消歧义而冠上年份”。-- 2021年3月20日 (六) 14:36 (UTC)回复

但加上会清楚很多。--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20日 (六) 15:07 (UTC)回复

建议回到事情的本质,一场商业行销活动。从这场活动原本的名称“爱の回鲑祭”或“爱的回鲑,寻人启事”来命名。--Jason zhuo留言2021年3月20日 (六) 16:35 (UTC)回复

可以改为"“鲑鱼之乱”事件",用引号展示不适合由维基百科直接转述的情绪化的用词--Austin Zhang留言2021年3月22日 (一) 09:15 (UTC)回复

很不利于搜索,且区别不大。--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22日 (一) 09:23 (UTC)回复
@SmartAlice阁下讨论尚未有结果您怎就自己移动了....请解释~~Sid~~ 2021年3月24日 (三) 06:27 (UTC)回复

另外建议将店家名称"寿司郎"加入标题吧,毕竟此次事件,便为该店家所引发 某不想用现在名称的人.留言2021年4月10日 (六) 03:35 (UTC)回复

朝鲜经贸文化情报DPRK专页

这真的是“北韩半官方专页”?中华民国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关系条目提到是台湾爱好者设立,但未对此提供来源。这应该不是正式组织、是恶搞言论吧,应当在条目中记载吗。--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25日 (四) 08:09 (UTC)回复

@YFdyh000阁下直接移除吧,这个条目的主题曾经流行一阵子一定会出现恶搞内容的就像现在的2021年太鲁阁号出轨事故条目一样一堆来搞破坏的..--~~Sid~~ 2021年4月2日 (五) 19:01 (UTC)回复
暂且删掉了“官方背景”。--YFdyh000留言2021年4月3日 (六) 18:48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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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来讲,中华民国国民并没有改名次数的限制

姓名条例》第九条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请改名:
  一、同时在一公民营事业机构、机关(构)、团体或学校服务或肄业,姓名完全相同。
  二、与三亲等以内直系尊亲属名字完全相同。
  三、同时在一直辖市、县(市)设立户籍六个月以上,姓名完全相同。
  四、与经通缉有案之人犯姓名完全相同。
  五、被认领、撤销认领、被收养、撤销收养或终止收养。
  六、字义粗俗不雅、音译过长或有特殊原因。
  依前项第六款申请改名,以三次为限。但未成年人第二次改名,应于成年后始得为之。

因此,严格来讲,中华民国国民并没有改名次数的限制。条目小标题所谓“用完改名额度”是子虚乌有的事情,如果是用第一到第五款为理由申请改名,是没有次数的限制的。只不过这五款都比第六款严格且困难许多,不能让人“找不到理由,就随便胡扯一个理由”罢了。所谓三次的“额度”,是胡扯的额度,不是改名的额度。

媒体随便写写也就算了,但维基作为百科全书,不能这样误导读者。所以在下希望这个段落的标题和内容能微调更正。谢谢!-游蛇脱壳/克劳 2021年4月24日 (六) 15:2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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