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欧化中文

Matt Smith在话题“观点过于单一”中的最新留言:2个月前

个人不感到第1个例句别扭,反而中文那个怪怪的.第二句例句就感觉怪怪的.语言本身是不断发展的,为了简洁表达或者逻辑哲学讨论的需要作一些改变也是可以的.英语的语法似乎也有汉化现象.Dreamer in Utopia 2007年5月8日 (二) 13:35 (UTC)回复


不少举例并非欧化汉语

有些看似是欧化汉语的用法实际上是来自元代直译蒙古文文书,或是在宋代白话就有体现。“的”的滥用在《元典章》里有很多了例子。

重的交粗杖子轻的交细杖子打的体例,自前行了三十余年也。——《元典章·刑部》

“们“或者和它同样来源的”每”、”辈“的用法在宋元明清白话小说里出现得很多,甚至可以直接用在动植物及无生命物体后。

窗隔每都飐飐的飞,椅桌每都出出的走,金银钱米都消为尘垢。——钱霖《般涉调·哨遍》

另外“欧化”的“化”字本身就是一种欧化汉语,来自-ization。

Llull juny留言2013年11月29日 (五) 19:42 (UTC)回复

也许不是翻译的问难,而是原作者的问题?

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在米国也有人认为英语中的喜欢用抽象名词,抽象动词,还有滥用被动是不好的。为了写出便于理解的文章,应该用一个活生生的角色当主语,用它的最重要的动作当谓语。(参看en:Joseph M. Williams还有en:Style: Lessons in Clarity and Grace条目)。也就是说,这些问题可能不是翻译的问题,而是那些英文的原作者的问题。比如The decline in his income has led to a change in his lifestyle这句话,按照Williams的观点,就应该改写成:he changed his lifestle because his income declined. (我个人也觉得后一种表示更好理解,不过有时候人们不喜欢太好理解的东西) A02 2007年10月30日 (二) 08:34 (UTC)回复

在英文,动词名词转化很简单;在中文不然。* :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二号(星期四)格林尼治 04时18分12秒。

中文转品才容易呢,我示范给你看:这是一个示范。--Yel D'ohan留言2017年12月7日 (四) 07:50 (UTC)回复

新思想与新语法

新思想与新语法是ㄧ体的,要想吸收新思想,就必须接受新语法。传统中文的特色是什么?是易经的文字?还是左传的文字?还是鲁迅的白话文?什么是中文固有的语法或用词习惯?西化不是病态,否则过去大量翻译的梵文化中文佛经都应烧毁!举例来说:现代人常常使用“我很抱歉”!请问这句话是传统中文?还是欧化中文?唐朝时的中国人,上上下下,包括皇帝在内,度量非常大,所以产生了大方广佛华严经的翻译;这部经王的语法是不是中文?绝对不是。但它绝对是宝藏。本条目应从吸收新思想与接纳新语法的角度看问题,否则会误导读者。 --123.195.11.190 (留言) 2008年8月21日 (四) 08:26 (UTC)回复

主要是我们为什么要接受新语法,是要我们的语法更混乱吗?我们已有的简洁的语法完全可以表达相同的意思。是否还要吸收拉丁语法、法文语法、德文语法、西班牙语法、豪萨语语法呢?不用新语法就是不接纳新思想了?关于欧化中文的观点,似乎大部分人及官方态度都是一致的,条目的观点也只是如实反映而已。—大维 (留言) 2008年8月31日 (日) 03:24 (UTC)回复
楼上的观点是错的,欧化汉语并不是新语法,而是汉语的固有语法,只不过它的表达方式与传统习惯不太一样。恰恰相反,欧化汉语的语法更加简单,也更有规律,更接近人的自然思维。形容词用“的”,副词用“地”,复数用“们”,比较级用“更好地”,被动用“被”,关系介词没有省略……多么有规律,语法结构更清晰、更有逻辑,显然更加准确。反观“纯正的汉语”,一会用“吾”,一会用“众”,一会用“等”,一会讲“受”,一会讲“让”……更加让人无所适从。所谓的“纯正的汉语”看上去简洁,但省去了关键的语法逻辑成分,逻辑性反而更差。支持“纯正汉语”的大多数是文人骚客,他们对文字吹毛求疵。但对民众而言,语言只是一种表达思维的方式,特别是科技工作者、法律相关领域、商业领域等等需要逻辑性强的表达方式,欧化汉语恰恰可以满足要求。汉语是一种分析语,其的优点在于能合理地吸收其他语言的合理表达方式,促进语言的准确表达。像英语这种屈折语要引入新的语法形式是极其困难的。欧化汉语恰恰是汉语语法富有活力,不断发展进步的重要表现。

我们已有的简洁的语法完全可以表达相同的意思?

我们已有的简洁的语法,甚至最简洁的语法,大概是易经的文字;能否用易经的文字翻译莎士比亚的剧本?完全可以表达相同的意思?能否用易经的文字翻译亚当史密斯国富论?完全可以表达相同的意思?能否用易经的文字翻译大方广佛华严经这部经王?完全可以表达相同的意思?当然可以,我们为什么要接受新语法?因为中国物华天宝,什么都有,当然包括中文在内,所以不必吸收新语法。中国有很多值得骄傲之处,最值得骄傲之处就是,我们已有的简洁的语法完全可以表达相同的意思。 --123.195.11.190 (留言) 2008年8月31日 (日) 05:0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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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中的一部分语法(如“化”“性”等后缀)很多来自于日语以及西方语言。(见于商务印书馆《汉语语法简史》),现代汉语中对此是 必需的。“中国物华天宝,什么都有,当然包括中文在内,所以不必吸收新语法”这种论断与清朝闭关锁国时的知识分子的思想是相同的。 ——明溪(留言)2013年12月31日

语意重叠

还有“教育‘局局’长”、“‘进行’会谈”。其实英文世界也知滥用被动式系坏习惯,但大家改不了。* :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二号(星期四)格林尼治 04时12分00秒。

例子是否合并到维基百科:翻译腔/城墙

在条目中举例,而且都没有来源,不如都合并到论述的例子哪里。--Nostalgiacn留言2023年9月10日 (日) 06:45 (UTC)回复

有少量来源。论述维基百科:翻译腔/城墙里的部分修改建议也存在欧化的问题。此条目的例子还是留在此条目较妥。--Matt Smith留言2023年9月11日 (一) 02:14 (UTC)回复

观点过于单一

通篇看下来,大部分都是在引述余光中的观点,而且基本是以批评汉语欧化的观点为主。希望看到更多不同的观点。--Akinoamelove留言2024年7月9日 (二) 20:45 (UTC)回复

最让我无语的当属这一个:“最出名之一”改成赫赫有名、。这并非是什么病句,反而是余光中不顾上下文而呆板地讲究什么病句了。固然“最”和“之一”单纯在词义上互斥的,但这种互斥的前提条件是可以对对象作出一个排名。但事实是,一个领域当然会出现很多成绩斐然的人,并且他们的贡献很多时候也是很难分出高下的。比如“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大学物理学教师”“物理学学生”这三个群体。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是明显优于其他两个群体的,但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之间则难以进行排名。那这个时候用“最……之一”造个句子“作为一名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爱因斯坦是最厉害的物理学家之一。”是符合事实的。如果改成鹤立鸡群,那倒要问问,既然你觉得爱因斯坦是鹤,那哪些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又成了鸡了呢?--Akinoamelove留言2024年7月9日 (二) 21:03 (UTC)回复
如来源所述,“最出名之一”是从英语直译过来的,汉语并没有这种语句。维基条目之编写是根据来源。--Matt Smith留言2024年7月10日 (三) 02:21 (UTC)回复
我同意这种语法来自于英语语法,并且是应该放在这篇条目中的。我只是不认可对于这种语法的负面批评。编写者可以引述余光中所“指出的”欧化汉语的特征,如“最……之一”等等,但这种客观描述不应该还带有负面批评。况且批评之类的观点已经在条目最前端有整理了。--Akinoamelove留言2024年7月11日 (四) 10:10 (UTC)回复
欧化汉语之所以被这些学者指出来,就是因为这些学者认为其有不妥之处,因此条目中写明这些学者的批评也算正常吧?--Matt Smith留言2024年7月11日 (四) 10:32 (UTC)回复
若说三之一、五之一,我很清楚那是三个中的一个,五个中的一个。“最出名之一”里最出名有几人呢?不知道,有点语焉不详。例如“作为一名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爱因斯坦是最厉害的物理学家之一”,这究竟是几人中之一?没人知道。那么,强调“之一”究竟意义何在呢?是要强调他是一群非常厉害的物理学家中的一个吗?为何不直说他非常厉害呢?不就是“作为一名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爱因斯坦是非常厉害的物理学家”吗?这么写还省了一个字。反正人们从“爱因斯坦是最厉害的物理学家之一”这句话里得知的就是“爱因斯坦是非常厉害的物理学家”,不是吗?有遗漏掉什么讯息吗?--无声留言2024年8月29日 (四) 23:25 (UTC)回复
最之一是描述属于第一梯队,语感更客观,“非常厉害”常见于单纯称赞(如“我爸爸是最厉害/非常厉害的……”)。--YFdyh000留言2024年8月30日 (五) 00:37 (UTC)回复
我觉得语言应该忠实反映的是人类思考的实际过程,而不是形式逻辑。在批评“最...之一”的用法的同时,也是在批评"one of the most..."的用法。难道英语使用者使用该句法时也应被认为是“语焉不详”吗? 事实是人们使用"最/the most"时的对象并不总是单一的主词,英语使用"one of the most..."时后面接的也是复数的型态,意即在思考"the most famous physicists"时,大脑内activate的是多位物理学家的相关记忆,而不一定是单一物理学家。中文较难将复数的grammatical marker的意义翻译出来,但汉语本来就不强迫区分名词数量。人们在讲/写出“爱因斯坦是最厉害的物理学家之一”这类句子时,背后的思考过程也不需要先通过“究竟是几人中之一?”的逻辑门门。Realtinek留言2024年8月30日 (五) 02:17 (UTC)回复
英语归英语,汉语归汉语。批评欧化汉语的学者们旨在维护汉语语法的传统、防止欧化。--Matt Smith留言2024年8月30日 (五) 05:0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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