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

Jimmy-bot在话题“中共会议决议条目的法律模板问题”中的最新留言:2年前

党的语言

我认为在转述党的语言的时候必须使用括号或任何明确展示该句子是引述相关的党员/党的言论。否则语气就会明显变得非常不中立。这包括了引言,内容等段落,但不包含决议的节录。--1233 T / C 2021年11月11日 (四) 04:02 (UTC)回复

对决议的意见

两段分别从中共与其他媒体分别说明,才是符合中立性。请勿删除--叶又嘉留言2021年11月11日 (四) 16:57 (UTC)回复

并不是每个政治事件都需要所有人发声才符合中立性,比如2021年高雄市第九选举区市议员黄捷罢免案中几乎没有大陆和海外方面的评论,相信大多数人并不会有人认为其中立性有问题(本身在大陆及海外亦没有引起多少关注)。当然,如果本条目主题在港台地区受到大量关注和解读,那么确实值得纳入一些摘要。
条目中党的言论也就寥寥几行,如果把外媒的内容搬一些过来,比例立刻就会逆转。条目本身渐渐完善的过程中需要多人的协作,个人认为没有必要过快地对不认同/不喜欢的言论甚至是语气反应过度。--Thepinata留言2021年11月12日 (五) 01:11 (UTC)回复
就目前的来源,新华社占了4篇,超过一半,并不是寥寥几行。--叶又嘉留言2021年11月12日 (五) 11:47 (UTC)回复

请问全文没有公布过吗?

没在维基文库看到。--Fireattack留言2021年11月13日 (六) 14:43 (UTC)回复

还没公布全文--叶又嘉留言2021年11月13日 (六) 15:13 (UTC)回复
您好,我找到一份全文:http://www.gov.cn/zhengce/2021-11/16/content_5651269.htm
Flashowl留言2022年1月15日 (六) 10:08 (UTC)回复
不好意思,没看到已经更新了。Flashowl留言2022年1月15日 (六) 15:20 (UTC)回复

中共会议决议条目的法律模板问题

这两个可不可以换一个更合适的模板?原来的法律模板似乎不妥。--Wushiye1st留言2022年5月10日 (二) 14:59 (UTC)回复

没必要就不用加。——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5月10日 (二) 23:50 (UTC)回复
我看不出来这里有套用法律模板的任何必要。--The Puki desu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00:23 (UTC)回复
应该是没有必要添加这类模板。——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5月11日 (三) 03:55 (UTC)回复
可不可以换其他的模板代替法律模板。--Wushiye1st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08:01 (UTC)回复
所以是为什么一定要放模板?——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5月11日 (三) 10:09 (UTC)回复
(▲)同上。决议条目一共也没几个。--YFdyh000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08:32 (UTC)回复
(▲)同上
诚然,“党派决议”与“国家立法”完全明显是两个概念,不应混淆。
法律模板很久以前被几个傀儡乱放其中,超过80%选项均为空白,内容描述也不合逻辑跟史实。
加上查找半天也没有发现其它可用素材,故依据编辑守则,将格式统一恢复到原有稳定状态。
至于错误代码者,毫无疑问,当删也。
Gzyeah留言2022年5月11日 (三) 11:0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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