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尚纯
魏尚纯(1509年—1568年),字叔诚,号嵩麓,山东滕县人,河南仪卫司官籍,治《礼记》,年二十四岁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第三甲第十名进士。十月十五日生,行三,曾祖魏通;祖魏兴;父魏宗,典仗;母张氏。具庆下,妻白氏,继妻李氏(聘);兄尚经;尚纶(贡士),弟尚綗。由钧州学生中式河南乡试第十九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二百二十三名。观刑部政,升左司副,户部员外郎,郎中,陕西左参议,湖广副使,调贵州副使,升萧行太仆寺卿,复除陕西行,太仆寺卿,升陕西右参政,山西按察使,右布政使,左布政使,应天府尹,顺天府尹,巡抚保定右副都御史,养病,起大理寺卿,升工部左侍郎,南京工部尚书,乞休,未仕[1][2]。明朝政治人物。
魏尚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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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贯 | 山东滕县 |
出生 | 十月十五日 |
配偶 | 白氏李氏(聘) |
亲属 | 曾祖魏通,祖魏兴,父魏宗,母张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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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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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嘉靖十一年(1532年)进士,授行人司行人,升户部四川司员外郎,再升郎中。历任陕西布政司左参议,补贵州按察司副使,迁贵州布政使司右参政、山西布政使。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迁顺天府府尹,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五月以右副都御史巡抚保定,不久以疾告归。
隆庆元年(1567年)二月,起用为工部左侍郎。六月,升任南京工部尚书,同年九月致仕。隆庆二年(1568年)十月初二日卒于家。
参考资料
- 《钧州志》
- 《明实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