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中区资源回收厂
高雄市中区资源回收厂为一座位在台湾高雄市三民区的垃圾焚化厂,也是高雄地区第一座垃圾焚化厂[2],目前由高雄市政府环境保护局进行厂区管理及营运之事宜。
高雄市中区资源回收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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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 中华民国(台湾) |
位置 | 高雄市三民区鼎金一巷15号 |
坐标 | 22°39′54″N 120°19′53″E / 22.665°N 120.3315°E |
现况 | 营运中 |
始建日期 | 1995年9月1日[1] |
持有单位 | 高雄市政府环境保护局[1] |
垃圾焚烧发电厂 | |
焚烧炉数 | 3座 |
炉体类型 | 德国D.B.A.公司制MARTIN混烧式机械炉床 |
设计处理量 | 900 吨/天 |
设计发电量 | 26.5MW |
网站 | |
高雄市中区资源回收厂 官方网站 | |
(本信息框数据截至2015-12-26) |
沿革
高雄市中区资源回收厂最早由于垃圾掩埋场用地日益难寻,并且考量高雄市唯一的西青埔垃圾掩埋场需配合高雄都会公园的建设而停止使用,加上高雄市当时日渐成长的人口及垃圾量,因而开始计划拟定兴建新型现代化垃圾资源回收厂的计划[3]。
经高雄市各营政单位多方面协调及中央政府行政支援后,先后考量原高雄县深水山市有地、鸟松乡十九湾山谷地、阿莲乡内山谷地及中华民国海军桃仔园基地山凹地等多个候选地点可兴建大型垃圾掩埋场。然而兴建计划因当地民意反弹,以及部分候选地点涉及军事用途,最终计划告吹[3]。
为使垃圾处理能够有效解决,高雄市政府仿效欧美及日本等先进国家之垃圾焚化处理方式,研拟兴建三座资源回收厂,共分为北(援中港)、中(覆鼎金)、南(临海工业区)三座,并经由高雄市议会第三届第五次大会决议通过资源回收厂之兴建计划[3]。
而中区资源回收厂(覆鼎金)一案在1982年12月通过资源回收厂的用地变更案,1987年7月,中华顾问工程司完成高雄市政府委托之《覆鼎金焚化厂址技术可行性评估》[3]。1988年8月,资源回收厂之兴建案送交行政院环境保护署环评委员会审查,并在会后决议通过环境影响评估[2]。
1993年1月,行政院同意高雄市政府兴建中区资源回收厂之《高雄市资源回收厂兴建计划书》[3],同年5月26日,高雄市政府正式与中华顾问工程司签约负责厂区的统包工程规划设计监造工作[2]。
1995年4月22日,厂区统包兴建工程委托中央信托局对外公开招标[3]。8月31日,统包工程决标,由东帝士关系企业东云股份有限公司及德国D.B.A.公司技术合作,并以新台币32.8亿元得标[2]。
1994年9月1日,中区资源回收厂统包工程正式动工兴建,兴建工时历时4年于1999年2月12日完工[2][1]。
1998年4月29日,一号炉进行烘炉点火。6月19日由高雄市三民区清洁队载运垃圾进厂。6月24日举行垃圾试烧程序,并进行各项设备测试及调整作业[2]。
1999年4月30日,厂区全体核定完工。同年5月18日至5月31日进行工程初验,7月1日至11日进行初验改善之第一次复验[3]。7月17日进行初验改善之第二次的复验,并核定初验合格[3]。7月26日至8月2日进行正式进行回收厂之工程正验,于8月31日至9月1日进行正验改善之复验[3]。9月1日完成厂区设备验收,正式由高雄市环保局接管操作开始营运[2][1]。同年9月28日,获得通用验证认证,取得ISO 14001环境管理系统证书[2]。
目前,由于垃圾量减少,从原先每日900吨降为每日约600吨的垃圾燃烧量,因此目前焚化厂方面平时维持两炉运转燃烧、一炉停机的状态,然而在2015年10月,为配合南区资源回收厂岁修,因此转将垃圾移至中区资源回收厂进行焚化处理,也使得厂区三炉全开长达2个月的时间,于该月20日,2号炉疑因抽风机故障而引发火灾,2号炉紧急停炉后,后续消防人员即刻前往将火势于半小时内扑灭,该事件并无人受伤。2号炉紧急停炉[4]。
而长年燃烧垃圾也使得居住于当地的民众抱怨空气污染,并争取焚化厂能够转型为环保博物馆,带动地方观光发展,而每年更能够省下焚化厂周围42个里共新台币3,400万元的回馈金,然而,环保局表示,中区资源回收厂每年的发电收入达新台币7,000万元,虽曾有转型为生质能源中心的计划提出,但估计改建费用将耗资新台币上亿元,经评估不符经济效益而作罢。尔后环保局改为规划关厂后转型为环保博物馆,却因为国际油价上涨,如果中区资源回收厂除役关厂,将导致垃圾车转运路程变长,油料费用将暴增,无法负担之地步,此外,垃圾车也会因交通因素,准点率将大受影响,影响服务品质,其他三厂之焚化炉如突发故障状况,也将难以支援因应,因此评估后诸多因素下认为不符经济效益,而继续营运[5]。
组织架构
本厂
- 厂长
- 副厂长
- 秘书
- 技正(厂务)
内部单位
- 维修组职掌:负责公害防治规划、灰烬处理及机具器械保养维护等事项。
- 操作组职掌:负责垃圾焚化之运转操作、污染防治及锅炉、发电、仪表、电气等设备之管理事项。
- 总务室职掌:依法办理文书、印信典守、财产管理、研考业务、庶务、出纳及其他不属各组室事项。
- 劳工卫生安全室职掌:劳工安全卫生管理事项及消防、紧急应变、灾害防救等事项之规划、督导、检查。
- 会计室职掌:依法办理岁入、岁出预算之编制、会计审核、开立收、支传票,岁入、岁出会计决算、采购招标之监标、监验及统计业务。
- 人事室职掌:依法办理组织编制、工作简化、人力规划、任免、调迁、考核(绩)、训练、进修、退抚等事宜。
- 政风室职掌:依法办理政风事项
诸元
参见
资料来源
- ^ 1.0 1.1 1.2 1.3 垃圾焚化廠明細資料. 环保局幻境资源数据库. [2015-1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中文(台湾)).
- ^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建廠沿革. 高雄市中区资源回收厂 官方网站. [2015-1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6) (中文(台湾)).
- ^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高雄市中區焚化廠建廠摘述. 行政院环境保护署. [2015-1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7-27) (中文(台湾)).
- ^ 4.0 4.1 林宏聪. 中區資源回收廠 起火虛驚. 中国时报. 2015-10-21 [2015-1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2-27) (中文(台湾)).
- ^ 陈文婵. 〈南部〉高市中區回收廠轉型 環局︰效益不佳. 自由时报. 2013-09-10 [2015-1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中文(台湾)).
外部链接
- 高雄市政府环境保护局中区资源回收厂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繁体中文)(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