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瑗(1572年—1627年),字德韫,号栗庵,辽东广宁左卫军籍,山东青州府临朐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少从学于从叔父冯子咸,为文超然颖脱。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山东乡试举人,二十三年(1595年)联捷乙未科二甲第二十名进士。授湖广茶陵州知州,调山西泽州知州,迁户部贵州司员外郎,出监税两浙、漕运粮,还京,疏陈商民疾苦,户部尚书赵世卿深器之。升户部云南司郎中,督京粮,尽剔夙弊,升山西布政使司右参政[1],以母病请告就家,丁父母忧,服阕,补湖广布政使司右参政,临行辞部,吏部尚书郑继之诧曰:“此君岩岩可当要地也”,调河南布政使司右参政、兵备开原[2],以病归。里居十余年,以文史自乐,卧起与俱,绝口不言仕宦,一时高之。子冯士偁,负才名,以恩拔入太学[3]

家族

曾祖冯裕,贵州按察司副使;祖父冯惟敏,嘉靖十六年丁酉科举人,涞水县知县,散曲名家;父冯子升。

参考

  1. ^ 万历三十七年七月辛丑,升户部郎中冯瑗为山西右参政。
  2. ^ 万历四十五年二月,兵科署科事给事中赵兴邦以开原失事,请行巡按御史提问将官董用贤等,并严谕抚镇道臣李维翰等。先是,宰赛等营达贼于正月十五日夜入犯镇夷堡并开原城,比地方佥书董用贤及千总王仲贤、岳宗泰、游击李向日等率兵追之遇子镇夷堡南止,李向日斩获首级一颗,达马数匹,随查开原等营阵亡军丁带伤被掳三十人,杀掳屯民男妇八十三人,掳去伤死官马及屯民马牛驴称是,烧毁草房十七所。时维翰为巡抚,镇则张承胤,道则冯瑗也,故兴邦请提问将官外,仍严谕之。疏留中。
  3. ^ 《益都县志》